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和转包的区别及风险防范内容摘要:

合法的。 根据《合同法》第 272条的规定可知这种限制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工程专业分包需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2)工程专业分包的工程不能是主体工程;( 3)分承包人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而根据《建筑法》第 28条可知,工程转包行为一律被法律禁止,均属违法。 (三)工程劳务分包和转包的区别 第一,指向的对象不同。 劳务分包指向的对象是工程中的劳务;工程转包的对象是工程。 第二,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 劳务分包合同 双方责任的承担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进行划分,并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建筑法》第 67条的规定,转包双方要就工程的质量问题或者其他问题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法律对两者的限制不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 7条规定可知,依法进行的劳务分包合法有效,不属于工程转包;根据《建筑法》第28条可知,工程转包行为一律被法律禁止,均属违法。 三、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和转包的风险及防范 (一)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存在的风险及防范 建筑工程合法分包存在的风险及防范 《合同法》第 272条第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由此可知,即使是在合法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对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与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那么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应该如何防范 合法分包存在的风险呢 ? 虽然工程施工分包较为普遍,且其中存在着巨大、复杂法律风险,但应正确的认识到:此类风险事前是可防可控的。 笔者认为承包单位应该从分包前的分包策划、分包队伍的选择、分包合同的签订、合同的管理以及合同签订后的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规避和转移等方面进行防范,对无法规避和转移的风险,要制定相应的对策,以化解分包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建筑工程违法分包存在的风险及防范 根据《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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