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历史亚洲第一共和国内容摘要:

审判官本由君上委任,代行司法,不以诏令随时更改者,案件关系至重,故必以已经钦定为准,免涉分歧。 十一、发命令及使发命令之权。 惟已定之法律,非交议院协赞奏经钦定时,不以命令更改废止。 法律为君上实行司法权之用,命令为君上实行行政权之用,两权分立,故不以命令改废法律 十二、在议院闭会时,遇有紧急之事,得发代法律之诏令,并得以诏令筹措必需之财用。 惟至次年会期,须交议院协议。 十三、皇室经费,应由君上制定常额,自国库提支,议院不得置议。 十四、皇室大典,应由君上督率皇族及特派大臣议定,议院不得干预。 • 辛亥革命爆发,武昌起义建立湖北军政府。 湖北军政府及其他宣布起义的省区尝试建立代议制度。 • 中华民国成立、南京临时政府成立: 1912年 1月 1日,孙中山回国,在南京宣誓就职,宣布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成立参议院。 共和制度已见雏形。 • 临时政府颁布法令措施兴办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新的文化教育,改造旧的社会习俗,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但也存在根本的弱点一是缺乏反对帝国主义的勇气,对帝国主义抱有幻想,二是没有采取彻底的反封建的措施,没有触动地主土地所有制,这样南京临时政府不能动员广大的人民群众。 暴露了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 • 南北议和 • 帝制终结: 1912年, 2月 12日清帝退位,孙中山辞职,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 共和制度在各种势力的妥协中诞生。 朕钦奉隆裕太后懿旨:前因民军起事,各省响应,九夏沸腾,生灵涂炭,特命袁世凯遣员与民军代表讨论大局,议开国会,公决政体。 两月以来,尚无确当办法,南北睽隔,彼此相指,商辍于途,士露于野,徒以国体一日不决,故民生一日不安。 今全国人民心理多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议于前;北方诸将亦主张于后,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荣,拂兆民之好恶。 用是外观大势,内审舆情,特率皇帝将统治权公之全国,定为共和立宪国体。 近慰海内厌乱望治之心,远协古圣天下为公之义。 袁世凯前经资政院选举为总理大臣,当兹新旧代谢之际,宣布南北统一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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