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建筑专业施工图深度要求内容摘要:

廓线应向外加粗,以示区别。 立面的门窗洞口轮廓线亦应粗于门窗和粉刷分格线。 5) 平、剖面未能表示出来的屋顶、檐口,女儿墙、窗台以及其他装饰构件、线脚等均应标注标高或高度。 6) 立面图上还 应绘制出在平面图、剖面图上无法表示清楚的门窗、进排气口等,注明门窗编号,且注明尺寸及标高。 7) 各部分装饰用料名称或代号,构造节点详图索引,外墙身详图的剖线号原则上标注在立面图上,应有索引表达清楚,易于查找详图。 8) 图纸名称、比例。 9) 内部院落或看不到的局部立面,可在相关剖面上表示,若剖面图未能表示完全时,则需单独绘出。 10) 外装饰用料、颜色等直接标注在立面图上,立面分格应绘清楚,线脚宽深,做法应注明或绘节点详图。 11) 分格线的位置与门窗洞口的关系要有机。 12) 石材划分应模数化。 石材划分要求到位,注明材料规格、做法并绘节点详图 13) 幕墙玻璃划分要求模数化,住宅部分:玻璃大小控制在 1~ 应画出窗开启方向线,明框幕墙画双线,隐框画单线。 14) 立面上应绘出门窗开启方向线,(平开窗实线表示外开,虚线表示内开),开启位置,门窗划分应与门窗详图一致。 15) 立面上的广告牌、灯箱、门套等装饰件应绘详图以控制尺度。 16) 百叶应绘断面节点,表示出百叶的角度、间距等。 17) 入口雨蓬等钢结构构件应绘出其形式及控制尺寸钢结构设计。 18) 立面上应绘出落水管,落水管的位置应在阴角等隐蔽部位,并注意落水管下到底时的出水位置。 (在复层平面上也应画出) 19) 被阳台或空调位等遮挡的立面 部分如有特殊部分应单独绘出。 20) 立面上应绘出踏步、坡道等饰面材料的划分,以及材料的收边。 21) 注意小区内立面的整体性,低、中、高层的基座高度应一致,如高层住宅单幢比例失调可在基座以上采取另外的处理手法。 22) 注意立面的顶部处理。 23) 在室外地面、主要入口和高低变化的檐口部位应标注标高。 (2)立面详图 1) 比例: 1:10, 1:20, 1: 30 , 1: 50, 复杂节点应绘制 1:2或 1:5 的详图。 2) 当出现下列情景之一时需要绘制立面详图:建筑物尺度较大导致基本立面图比例过小,需分段表达;建筑立面细部复杂 等 ; 3) 立面详图 对影响建筑立 面效果的结构部件、建筑构造及装饰部件外轮廓尺寸、饰面的颜色材质等进行设计控制表达。 4) 索引方式:在每个详图的图面上放置无比例的整体立面,设置成灰度,将要绘制详图的位置用非灰度的形式表示。 5) 表达方式:将要绘制详图的部分用平面放大图、立面放大图和墙身剖面相结合的方式表达,三者应采用统一比例绘制。 (将平面、立面、外墙三者详图同时表示的做法:它将构造与外观结合,更有利于清晰而直观也表达外墙设计意图,以及复杂的完成面与结构面的关系) 6) 其表达的内容应是剖到和邻近看到的各部分内容,包括结构、建筑构造部件、吊顶、装饰层、粉刷 层等。 7) 应标注局部尺寸:各类墙体厚度、结构和构造部件尺寸及定位。 各竖向、水平尺寸均应分别与层高、轴线发生关联。 尺寸所表示的部位 :应与立面尺寸体系相协调。 8) 注明外墙和室内各部位的全部材料名称及做法,(或构造节点详图索引)。 标注所在位置的房间名称。 9) 当外墙、屋面为幕墙体系时,为表达基本设计意图和为专业设计公司或生产承包商提供基本的技术要求 ,应绘制外饰及各层的材料做法 (材料名称、做法与厚度 )、框料及分格、龙骨与连接件示意、控制尺寸。 10) 在选择的外饰面材料、 建筑构造部件 等时,应充分考虑 消防、节能、防水、防潮、防护、通风、噪声控制等 因素。 剖面设计 设计要点 :建筑剖面为将建筑垂直方向剖开,对空间分隔与组合,即建筑各层之间关系的正投影图。 、房间净高,反映建筑内部空间变化,与相邻建筑的连接关系等。 房间使用功能、建筑高度、建筑层高、室内声学要求、室内视觉要求、相邻或连接建筑、场地竖向情况等。 总高度、层间高度、室内外高差、屋顶檐口或女儿墙高度、屋面突出物高度、门窗洞口高度、地坑 (沟 )深度、内部隔断、门窗、洞口高度,楼地面标高 、吊顶标高、平台、屋面板标高,屋面檐口、女儿墙顶标高,室内外地面标高,屋面突出物顶标高,节点构造详图索引,承重墙、柱的轴线及编号等。 深度要求 : 剖面图补充了平面图和立面图的不足,能够把建筑内部的情况清楚地表示出来。 剖面图可以显示建筑内部房间的空间关系、室内净高、分隔、墙面装饰设计等情况。 : 各层高不同、层数不同、内外部空间比较复杂、具有代表性等部位的剖切图和局部放大详图 (1)剖面图深度规定 1) 比例: 1:100, 1:150, 1:200 2) 剖切位置应选择层高不同、层 数不同、内外空间比较复杂具有代表性的部位。 剖切符号应画在底层平面图内。 剖视的方向宜向左、向上,以利看图。 3) 画出所有 剖到和看到的各部分内容 , 如室外地面、底层地 (楼 )面、地坑、地沟、各层楼板、夹层、平台、吊顶、屋架、屋顶、山屋顶烟囱、天窗、挡风板、檐口、女儿墙、爬梯、门、窗,外遮阳构件、楼梯、台阶、坡道、散水、平台,阳台、雨篷、洞口及其他装修等可见的内容; 标出剖切剖面墙柱轴线,墙、柱、轴线和轴线编号。 4) 高度尺寸  外部尺寸:外部高度尺寸应标注以下 3道: ① 洞口尺寸:包括门、窗、洞口、女儿墙或檐口高度及其定位尺寸; ② 层间尺寸即层高尺寸,含地下层在内; ③ 建筑总高度:系指由室外地面至檐口或屋面的高度。 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局部升起的高度可不计入总高度,可另行标注。 当室外地面有变化时,应以剖面所在处的室外地面标高为准。 上述 3 道尺寸应各居其道,不要跳道混注。 其他部件(如:雨篷、栏杆、装饰件等)的相关尺寸,也不要混入,应另行就近标注,以保证清晰明确。  内部尺寸:内部墙体、门窗、吊顶、洞口、地坑、隔断等尺寸及标高 5) 标高:主要结构和建筑构件的标高,如地面、楼面(含地下室)、平台、吊顶、屋面板、屋面檐口、女 儿墙墙顶、高出屋面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屋面特殊构件的标高,室外地面标高。 (标高系指建筑完成面的标高,否则应加注说明。 如:楼面为面层标高,屋面为结构板面标高)。 6) 高层建筑的剖面图上, 应 标注层数,以便于看图。 隔数层或在变化层标注也可。 7) 有转折的剖面,在剖面图上应画出转折线。 8) 节点构造详图索引及索引号 9) 对于紧邻的原有建筑,应绘出其局部的剖面图。 10) 图纸名称、比例 (2)剖面详图深度规定 1) 建筑空间局部不同处以及平面、立面图均表达不清的部位,需绘制局部剖面、称为剖面详图。 2) 比例: 1:10, 1:20, 1: 30 , 1: 50,复杂节点应绘制 1:2或 1:5 的详图。 3) 当采用 1:100比例时,深度要求同剖面图;当采用 1:50以及以上比例时,深度要求同外墙详图。 详图设计 设计要求 建筑空间局部不同处以及平面、立面 、剖面 图均表达不清的部位 或文字说明中无法交侍或交待不清的建筑构配件和建筑构造 ,需绘制局部 平面、立面、 剖面、 构件 详图。 有特殊要求房间、构件、装饰要求等应绘制详图。 深度要求 所有索引出来的详图都与所在的平面、立面、剖面上的布置、定位、标高、尺寸等应一致 ; 有关节能构造及措施的表达应一致 ; 注明相 关的轴线和轴线编号以及细部尺寸、设施的布置和定位、相互的构造关系及具体技术要求。 应统一考虑公共空间内门洞、窗洞、设备留洞的大小、位置、高度等相互关系,并考虑其对装饰材料使用的影响,使之美观协调。 (1)交通核心体 1) 内容:各楼层交通核心体、门厅 2) 比例: 1:20, 1:30 , 1:50,必要时需增加 1:5或 1:10 的详图 3) 深度要求:见平面、立面、剖面详图的深度要求 (2)阳台 1) 深度要求:见平面、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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