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xx—20xx年宣传发动工作方案doc内容摘要:

非本市户籍的孕产妇和 7岁以下儿童。 (二)服务机构:提供孕产期 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三)工作措施 1.落实责任,加强责任意识。 逐步将外来人口孕产妇、儿童保健服务纳入考核,实行属地化管理,以加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业务部门的责任意识。 2.加强妇幼保健网络的服务能力。 将外来人口妇幼保健服务项目列入市级和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专项工作,由专人负责;社区医院要根据辖区外来人口孕产妇及儿童的数量,逐步实现合理配备工作人员。 3.加强部门协作。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宣传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协助做好孕情报告和重点人口管理,与卫生部门及时沟通,督促孕妇和儿童进行系统 保健。 4.建立外来人口孕产妇、儿童保健信息统计和管理制度。 应用外来孕产妇、儿童专用登记底册和保健手册,加强系统管理。 制定《天津市外来人口孕产妇和儿童保健信息管理规范》,加强医疗保健机构信息共享,逐步建立外来人口孕产妇、儿童保健电子档案,及时掌握动态信息。 5.各社区医院为辖区内外来孕产妇、儿童提供保健服务,管理规范同户籍人口,使外来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保健服务。 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52 6.确定贫困外来人口妇幼保健服务项目。 选择低收入外来人口居住比较密集的城乡结合部地区,确定 510 个助产技术服务机构,专门开辟外来人口分 娩病房,为低收入外来人口提供产前检查和助产技术服务。 确定必检项目,同时限定价格,使低收入外来人口能够享受到孕产期的基本保健服务。 7.建立监测评价体系,对外来人口孕产妇健康状况、检查结果、母婴情况以及外来人口儿童生存和健康状况等进行监测。 ( 四 )质量控制 1.质控内容 : ( 1)外来人口孕产妇、儿童保健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 2)外来人口接受保健服务是否和本市户籍人口享有同等待遇。 2.质控方法 : 抽查各社区医院建册的外来人口孕妇和儿童,以电话或入户访问的形式,了解其是否接受了保健知识的宣教与服务;同时 现场查看外来人口孕产妇和儿童登记底册,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各区(县)每半年抽查辖区各社区医院 5%建册的外来人口孕妇和儿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每年随机抽查各区(县) 1— 2所社区医院中 5%建册的外来人口孕妇和儿童。 六、评估内容 1.产前医学检查率:末期达 90%。 2.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 95%。 3.儿童保健管理覆盖率:达到 95%。 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53 天津市孕前专项疾病筛查与干预工作方案 一、工作意义 母婴传播是乙肝、梅毒最重要的传播途经之一。 据统计,我国超过 50%的乙肝感染者来自母婴传播; 梅毒螺旋体在感染后可通 过胎盘传给胎儿。 因此,开展孕前专项疾病检查 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性病在家庭及母婴间传播的有效措施。 二、 工作流程 (如图所示) 实验室检测 阳性三天内咨询指导 阴性三天内告知结果 乙肝阳性 梅毒初筛阳性 市传染病医院确诊 市妇儿中心确诊 乙肝阻断治疗、随访 阴性 阳性 市 CDC 治疗、随访 妇幼指导怀孕,定期常规孕期保健 HIV 初筛阳性 市 CDC 确诊 阴性 准备生育双方在民政婚姻登记处或妇幼保健机构接受宣教并采血 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54 三、宣传发动 市妇儿工委、市卫生局、市民政局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社会宣传与健康教育。 (一)建立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媒体宣传专栏,广泛向社会宣传孕前专项疾病检查的重要性和意义。 (二) 印刷发放孕前专项疾病检查相关内容的宣传材料。 (三)在婚姻登记现场,进行宣教讲解,向目标人群通俗生动地宣讲孕前专项疾病检查的内容及重要性。 四、职责分 工 (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 负责全市孕前专项疾病检查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二)各区(县)卫生局、民政局负责辖区孕前专项疾病检查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三)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负责孕前专项疾病检查工作的组织管理、信息统计和质量控制。 (四)区(县)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孕前专项疾病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信息统计。 (五)市卫生局认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负责阳性检出者的确诊、干预、治疗和随访。 五、工作规范 (一)筛查对象:准备生育的本市户籍人群。 (二)筛查机构和人员: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为孕前专项疾病检查机构,配备 执 业医师、执业护师各一名,负责咨询和取血工作。 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55 (三)房屋设施: 各区(县)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提供一间不小于 10平米的房屋,室内配备相应的工作用品,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设立宣教点和采血点。 (四)筛查方法: 对前来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进行宣教和登记取血,填写《天津市孕前专项疾病检查接诊登记表》(见附件 1),进行乙肝五项检测、梅毒筛查和 HIV 初筛。 (五)阳性检出者管理:凡检出的阳性者,由检测机构在三日内电话通知领取结果,并开具《 孕前专项疾病检查转诊单 》(见附件 2)转诊。 1.乙肝阳性检出者管理:乙肝阳性检出者转 诊至市传染病医院进行进一步评估、检查及乙肝阻断治疗,并对确诊的阳性病例进行跟踪管理。 2.梅毒筛查阳性者管理:梅毒筛查阳性者转诊至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进行梅毒确证实验。 梅毒确证实验阳性者转诊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治疗和随访。 3. HIV 初筛阳性者管理: HIV 初筛阳性者转诊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确诊、治疗和随访。 (六)信息管理 1.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将采血者信息及检测结果,录入至“孕前专项疾病检查数据库”中,原始资料按月整理保存,整年归档。 2.每季度 10日前,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完成上一季度市传染 病医院、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阳性接诊工作情况的统计,并将阳性转诊单回执按区(县)反馈给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由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整理归档。 3.每月 10 日前,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完成上一月本区孕前专项 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56 疾病检查的统计报表,并上传至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每年汇总后上报至市卫生局。 (七)质量控制 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每季度进行一次实验室质控,每年进行一次数据全面核查。 具体质控和评估方法为: 1.信息统计质量:随机抽取一个月的原始资料与“孕前专项数据库”中的数字进行逐项核对 ,包括采血者的基本信息、检查结果,阳性检出者的转诊情况,质控信息统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阳性检出者的管理:《孕前专项疾病检查转诊单》使用是否规范,填写有无空漏项,同时,质控阳性检出者告知情况是否及时。 3.实验室质控:每季度进行一次,质控项目包括对质控物的检测结果是否准确、检测结果回报是否及时。 六、评估内容 (一)覆盖率:达到 90%以上。 计算方法:覆盖率 =孕前专项疾病检查人数 /全市婚姻登记中的目标人群数 (二)阳性检出率: 计算方法:阳性检出率 =全市孕前专项疾病检查阳性人数 /全市孕前专项疾病检查人数 (三)阳性病例管理率: 孕前专项疾病检查出的梅毒患者,其治疗结局的追访率达 90%。 孕前专项疾病检查出的 HIV 感染者,其治疗结局的追访率达 100%。 孕前专项疾病检查出的乙肝感染者,给予预防传染病的咨询指导,咨 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57 询指导覆盖率达 90%。 附件: 1. 天津市孕前专项疾病检查接诊登记表 2. 孕前专项疾病检查知情转诊单 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58 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59 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60 天津市孕前增补叶酸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一、工作意义 增补 叶酸是预防出生缺陷的一级措施。 妇女怀孕前三个月到怀孕后三个月期间,每天服用 小剂量 叶酸 增补剂, 可以有效减少胎儿神经管畸 形及其它畸形的发生,对控制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 二、工作流程 在各区县婚姻登记处,对婚姻登记人群宣传增补叶酸,发放宣传品,由医务人员进行咨询指导。 对于准备生育者,要特别提醒补充叶酸的时间和剂量。 三、宣传发动 市妇儿工委、市卫生局、市民政局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社会宣传与健康教育。 (一)建立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媒体宣传专栏,广泛向社会宣传 增补叶酸的益处和时机。 (二) 印刷发放 增补叶酸可减少缺陷儿发生的宣传材料。 (三)在婚姻登记现场进行宣教讲解,向婚姻登记人群通俗生动地讲明增补叶酸的意义和方法。 四、职责分工 (一)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增补叶酸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二)各区(县)卫生局负责辖区增补叶酸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61 (三)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负责增补叶酸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宣传材料印制以及相关内容的培训。 (四)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内增补叶酸健康教育的实施和宣传材料的发放。 (五)各级民政部门负责配合做好宣教工作。 五、工作规范 (一)健康教 育对象:准备生育的女性。 (二)健康教育机构和人员: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为孕前增补叶酸健康教育机构, 配备专业人员 一名负责现场健康教育和宣传材料发放。 (三)健康教育方法 1.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设专人,负责免费发放增补叶酸可减少出生缺陷的宣传材料。 2.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医务人员,需向目标人群做 510 分钟的现场宣教,内容包括讲解服用叶酸的必要性和具体的服用方法。 (四)质量控制 由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每年进行 1 次全市质量控制,质控内容包括: 1.现场查看宣传材料发放情况。 2.现场考评医 务人员宣教讲解是否规范,以受众人群的角度感受讲解效果。 六、评估内容 (一)知晓率:在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入口,对前来结婚登记的人群进行随机抽样调查,了解其对服用叶酸的相关知识的知晓情况。 知晓率中期达 50%,末期达 80%。 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62 (二)宣教率:在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出口,对已完成结婚登记的目标人群进行随机抽样调查,了解其是否收到叶酸宣传材料。 叶酸宣传材料发放率应达 100%。 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63 天津市产前筛查与干预工作方案 一、工作意义 产前筛查是出生缺陷干预的二级措施。 产前筛查是指在妊 娠的中期,通过简便、无创的检测方法,筛查出可疑怀有先天缺陷儿的孕妇,进行早期干预,避免先天缺陷儿的自然出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工作流程 (如图所示) 同意 常规孕期保健 酸领取凭证卡 法叶酸领取凭证卡 对孕 1520+6周孕妇宣传告知,签署知情同意书 取血 不同意 筛查低风 险 筛查高风险 常规孕期保健 遗传咨询 产前诊断 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64 三、宣传发动 市妇儿工委、市卫生局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社会宣传与健康教育。 (一)建立天津市产前筛查媒体宣传专栏,广泛向社会宣传 产前筛查的必要性。 (二) 印刷发放产前筛查相关知识的宣传材料。 (三)在孕期保健门诊进行宣教讲解,向孕妇详细讲明产前筛查的意义、方法和重要性。 四、职责分工 (一)市卫生局负 责全市产前筛查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二)各区(县)卫生局负责辖区内产前筛查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三)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负责产前筛查工作规范的制订;负责全市产前筛查工作的培训、质控和宣传;承担血样的实验室检测 ; 以及为筛查高风险孕妇提供遗传咨询和进一步的产前诊断措施。 (四)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内产前筛查工作的培训、质控和宣传;负责筛查结果高风险孕妇的告知;负责辖区内筛查孕妇的信息录入、统计和上报。 (五)各早孕建册医院负责宣传产前筛查的意义 、 对孕妇进行产前筛查的告知、追访辖区内已筛查孕妇 的妊娠结局。 (六)各筛查采血定点医院负责产前筛查工作的宣传、负责对孕妇或其家属解释产前筛查技术的应用范围,并在孕妇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前提下,进行筛查标本的采集、保存。 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65 五、工作规范 (一)筛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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