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范本-最低价评标法内容摘要:

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正式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8 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8. 投标保证金 . 正式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 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 . 未中标的正式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本须知第 17 款招标单位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正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 5 天内无息退还。 .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按本须知第 35 款规定签订合同并按 工程 招标文件  公司 19 本须知第 36 款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5 天内无息退还。 . 如正式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 正式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 ; . 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施工 合同; . 违反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 19.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 正式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裉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 除正式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正式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和校对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0. 投标文 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按要求装订成册。 . 技术承诺部分、经济标书部分和投标报价部分须分开独立包装、密封,包装袋所有接口处 用胶水贴密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章 ,并于包装袋面上盖正式投标人单位法人公章并注明“技术承诺部分”、“经济标书部分” 或“投标报价部分”字样及以下标记: 工程 招标文件  公司 20 ① 投标工程项目名称 ② 招标单位名称 ③ 收件人名称 ④ 正式投标人名称 ⑤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 如果投标文件没按上述要求进行装订、密封和标记,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此而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退还正式投标人。 21. 投标文件的提交 . 正式投标人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施工图纸按图纸目录次序清点后装入单独文件袋中,在文 件袋上标明“图纸”字样,在交标时交回招标单位,同时,招标单位将无息退还图纸押金。 2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规定。 . 招标单位可按本须知第 11 款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正式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正式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单位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家(不含 3 家)时, 工程 招标文件  公司 21 招标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3. 迟交的投标文件 . 招标单位将拒绝在本须知第 22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并退回给正式投标人。 24.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 正式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将有正当补充修改或撤回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经招标单位及有关部门书面同意后,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正式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20 款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包装袋面上和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 或 “撤回”字样。 .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正式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 25. 开标 . 招标单位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正式投标人。 . 开标程序 工程 招标文件  公司 22 ① 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② 主持人在投标截止时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介绍到会领导及有关监督、见证人员,对各正式投标人进行点到; ③ 主持人介绍本招标工程项目招标过程情况、评标程序、定标原则及宣读本招标文件第 26 款“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的内容; ④ 主持人、招标单位、见证人员共同检查各正式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性和包装完整性,开启各投标文件,按“开标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7)的内容对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宣读,通过者称之为初评合格投标人,由主持人宣布初评合格投标人的名单,由各正式投标人对各自初评结果进行确认; ⑤ 完成“开标情况一览表”的相应签字手续,各正式投标人退场 ,进入评标阶段。 26.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①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② 正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不按时或未出席开标会议的; ③ 无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的,或如有被委托人而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有效 授权委托证明书 的,或被委托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④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⑤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 ⑥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工程 招标文件  公司 23 . 招标单位将正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和定标。 . 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投标文件评审及比较过程中,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做废标处理: ① 评标委员会按“技术承诺部分符合性审查表”或“经济标书部分符合性审查表”进行审查时,投标文件未获得 1/2 及以上的评标专家评 审通过的; 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违法方式投标的; ③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时, 投标人不能做出合理说明并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④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充的 ; ⑤ 经评标委员会 认定, 投标文件 未 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 的; ⑥ 其他不符合国家、部委、省、市、区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⑦ 正式投标人之间存在投标文件异常雷同,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为串通投标的。 27.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 . 逾期送达的; . 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工程 招标文件  公司 24 (六)评标与定标 28.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定标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依法组建,共 人,其中评标专家库成 员 人,招标单位代表 人,负责评标、定标。 .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和定标工作,评标和定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 评标、定标时若出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 评标、定标会前程序 ① 主持人宣布评标、定标会议开始,介绍到会人员包括招标单位、监督人、见证人、评标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 ② 主持人介绍本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招标过程基本情况、开标情况、评标内容及定标原则等; ③ 主持人宣读有关评标纪律; ④ 由评标专家成员推荐评标组长。 . 评标委员会评标内容 ① 按“技术承诺部分符合性审查表”(表格形式见附件 8)对初评合格投标人的技术承诺部分进行审查, 1/2 及以上通过者称之次评合格投标人,可进入经济标书部分的审查阶段; ② 按“经济标书部分符合性审查表”(表格形式见附件 9)对次评合格投标人的经济标书部分进行审查, 1/2 及以上通过者称之有效投标人; ③ 核定“定标计算表”(表格形式见附件 10),选定中标候选单位; ④ 选定中标候选单位后,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和定标工作告以结束。 工程 招标文件  公司 25 . 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②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 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的投标报价,正式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正式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正式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 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守则 . 评标专家报到后,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①本人是 正式 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② 本人与招标 单位 或招标代理机构、 正式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对投标文件公正评审。 . 评标前,评标专家应将所有个人具有通讯功能的音像、电子设备及通讯工具交给交易中心见证人员集中保管,直至评标工作结束。 .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文件未规定的评标办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② 对投标文件独立评审,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诱导性的见解 ,不得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非法干预; 工程 招标文件  公司 26 ③ 招标 单位 或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解释或说明时,应要求招标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作出解释或说明; ④ 严格区分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和微小偏差,不得无根据随意废标; ⑤ 服从并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⑥ 发现评标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或者违反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 ,应及时向现场监督人员、交易中心见证人员反映;或直接向行政主管部门、招标管理机构或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反映;也可直接向 当地或上一级 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⑦ 保守评标秘密,不得将投标文件带离评标现场评审;不得将与评标内容有关的资料予以记录、摘抄、复印、拍照及带出评标场所;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情况; ⑧ 不得中途离开评标现场 ,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须经招标单位和监督人同意,并将情况通知交易中心见证人员。 离场后不得再次参与评标工作。 评标工作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向外界透露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等与项目评审有关情况。 . 评标专家签名实行实名制。 评标专家应对其个人评审结果进行签名确认,并对其评审结果承担责任。 评标专家对评标工作人员提供的评标数据进行签名确认前,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其进行认真校核,经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名确认。 . 评标专家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应书面向评标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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