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人事争议仲裁文书样式内容摘要:

员和其他人员。 对回避申请的审批,应根据《人事争议处理办事规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并填写审批意见,以供存档备案。 四、“案号”是指本案“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仲裁文书的同一个编号:“人仲案字 [ ]第 号”。 五、准予或不准予回避的通知方式,可以口头通知,也可以书面通知。 书面通知以仲裁决定书的方式进行。 29 人事争议仲裁文书样式十二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调查提纲 案号 立案时间 案由 申 诉人 被诉人 调查人 被调查人 预期完成时间 需查阅的档案、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 调查项目和要求: 注:本页不够时可接用笔录纸,上下页间加盖骑缝章。 30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查提纲说明 一、本调查提纲是根据《人事争议处理办案规则》第十九的规定制作的。 二、本调查提纲供各级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及仲裁员处理人事争议案件过程中,准备进行调查时使用。 三、本文书的“案号”一栏应填写本案“受理通知书”等仲裁文书的同一个编号:“人仲案字 [ ]第 号”。 “被调 查人”一栏应依次写明姓名、性别、职务、住址及工作单位。 如被调查人是单位,应写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单位名称、地址。 四、“需查阅的档案、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一栏应列出有关单位及要查阅的材料。 五、“调查项目和要求”一栏应写明需调查的具体内容,以及完成时间和达到的目的。 需要询问证人、现场勘验、技术鉴定或委托调查的,应分别写明各自的要求。 31 人事争议仲裁文书样式十三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调查笔录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调查地点: 调查人: 记录人: 被调 查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工作单位: 电话: 邮编: 地(住)址: 调查情况(问、答或观察情况): 注: 本页不够用,可接笔录纸副页。 最后页要有调查人、被调查人签名。 重要的调查笔录,被调查人要在每一页签名。 上下页之间应加盖骑缝章。 32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查笔录说明 一、本文书是根据《人事争议处理办案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制作的。 二、“调查笔录”是仲裁人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依法向有关知 情人员进行调查做记录时使用的文书、仲裁人员在审理过程中的全部调查,都应当制作调查笔录。 三、调查笔录本页不够用时,可接用专用笔录副页纸。 四、为了保证笔录的真实性、合法性,记录完毕,应交被调查人阅读(或念给被调查人听),如发现有错记、漏记,应当面纠正、补记,经校阅无误,应由被调查人签名,有些重要的调查笔录,可由被调查人在每一页笔录纸的下方签名。 五、调查完毕,调查人应在笔录的最后一页的下方签名,注明调查的日期。 并在上下笔录之间加盖骑缝章。 33 人事争议仲裁文书样式十四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通知( 存根) 人仲案字 [ ]第 号 案号 被通知人 或单位 地址 通知事由和事项 应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应到场所 签发人: 签发时间: 送达人: 送达方式: 备注: 34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通知 人仲案字 [ ]第 号 案号 被通知人 或单位 地址 通 知 事 由 和 事 项 应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应到场所 发送时间 年 月 日 (印章) 35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说明 一、本文书是供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一般事项时使用的。 有特定通知书的事项(如《应诉通知书》)不应使用本文书代替。 二、本通知书的“案号”一栏应填写本案“受理通知书”等仲裁文书的同一个编号:“人仲案字 [ ]第 号”。 “通知事由和事项”一栏,应填写清楚明白。 如开庭通知,应写明开庭的事由和简要内容等。 三、“签发人”由主办仲裁员署名,送达时应使用送达回执。 四、本文书应用 A3 纸印制,左为存根,右为正文,中间虚线相隔,使用时中间应盖骑缝 章。 36 人事争议仲裁文书样式十五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调解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案号: 人仲案字 [ ]第 号 案由: 调解主持人: 书记员: 申诉人: 委托代理人: 被诉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 委托代理人: 调解情况: 37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笔录说明 一、本文书是根据《人事争议处理办案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制作的。 二、仲裁庭开庭裁决前的调解,可使用本笔录;开庭裁决程序中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再 进行的调解,应记入庭审笔录。 三、本文书的“案号”一栏填写本案“受理通知书”等仲裁文书的同一个编号:“人仲案字 [ ]第 号”。 四、调解笔录是制作调解书、仲裁决定书的依据,应由双方当事人和主持人阅后在笔录最后一页的下方签字。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记录在案。 五、增加的续页应注明页数。 38 人事争议仲裁文书样式十六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庭审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案号: 人仲案字 [ ]第 号 案由: 仲裁庭成员: 书记员: 申诉人: 委托代理人: 被诉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 委托代理人: 审理情况: 39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说明 一、本文书是根据《人事争议处理办案规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制作的。 二、本文书是供开庭裁决案件时使用的。 三、本文书的“案号”一栏填写本案“受理通知书”等仲裁文书的同一个编号:“人仲案字 [ ]第 号”。 四、仲裁庭开庭裁决时作的庭审笔录,应如实记录仲裁庭审理的全部活动,包括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的活动,庭审过程中再进行调解的,也应将调解过程记入本笔录,不 须另记调解笔录。 五、庭审笔录应由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员阅后在最后一页的下方签名或盖章。 如他们认为记录有误或有遗漏的可以进行补正。 六、增加的续页应注明页数。 40 人事争议仲裁文书样式十七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疑难案件呈报表 案号 申诉人 案由 被诉人 案 情 简 介 仲裁庭 意见 首席仲裁员: 年 月 日 审批 意见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 年 月 日 备注 41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疑难案件呈报表说明 一、本文书是根据《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制作的。 二、本文书是仲裁庭对在管辖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经仲裁庭合议难作结论的疑难案件,在查明事实提交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时使用的。 三、本文书的“案号”一栏填写本案“受理通知书”等仲裁文书的同一个编号:“人仲案字 [ ]第 号”。 四、使用本表时,“仲裁庭意见”一栏在填写仲裁意见后,首席仲裁员应签名。 五、“审批意见”一栏由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填写“同意呈报”或“不同意呈报”,并签名,同意呈报的案件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 42 人事争议仲裁文书样式十八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讨论案件笔录 案号: 人仲案字 [ ]第 号 案由: 讨论时间: 讨论地点: 出席委员姓名: 缺席委员姓名: 列席人员姓名: 职务: 记录人: 仲裁庭汇报案情、仲裁委员会讨论记录与决定: 43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说明 一、本文书是根据《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的 规定制作的。 二、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经仲裁庭合议难作结论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可在查明事实真相后提交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本笔录是供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讨论案件时使用的。 三、本文书的“案号”一栏填写本案“受理通知书”等仲裁文书的同一个编号:“人仲案字 [ ]第 号”。 四、本笔录应如实记录讨论案件的全过程及作出的决定。 仲裁庭汇报的案情可摘要点记录,有书面材料的部分可从略,另将书面汇报材料附后。 五、参加讨论的委员会应分别签名,列席人员应写明姓名、职务。 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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