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永兴县煤炭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矿技术改造立项审批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把关不严,审查通过。 风险④:把关不严,轻易在审批表上签字同意。 防范措施:严格按照《郴州市地方煤矿技术改造立项审批制度》办理。 加强业务培训和考核,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事水平,落实首办责任制。 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煤矿技术改造(资源整合)设计初审煤矿企业提供由有资质设计单位的技术改造(资源整合)设计县煤炭局行管股受理专家组审查行管股初步审查分管领导审查局务会研究讨论,分管领导和局长审批并签署意见办结备案风险① 风险② 风险③ 风险④权力运行风险表现:风险①:业务不熟练,对技术改造(资源整合)设计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没有进行认真审查。 风险②、③:对于是否符合《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把关不严,审查通过。 风险④:对于是否符合《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把关不严,同意上报。 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煤矿技术改造(资源整合)设计批复的程序、标准审批。 加强业务培训和考核,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落实首办责任制。 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开办煤矿企业审批流程图企业申报资料:《煤矿建设可行性报告》和批准文件(省、市发改委或省政府的批文);《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和备案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的矿区范围;经认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资信证明;《开办煤矿申请登记审批表》;出具矿长安全资格证、煤矿开采技术有关的采矿、通风、机电、地测等工程技术员的技术职称证及煤矿聘用协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办岗位:窗口收件、提出受理意见 承办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受理审核承办岗位:行管股承办人员:行管股长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提出审核意见承办岗位:行管股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局务会审查局长签发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窗口发件并上报省局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资料归档管理现场调查 承办岗位:行管股 风险① 风险② 权力运行风险表现:风险①、②:资料不全。 防范措施: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审查资料。 纪检监察室一、责任人实行主任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对本室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职责。 二、主要工作职责检查监察对象在遵守、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命令中是否存在问题。 协助本局抓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中央《八项规定》的执行情况,督促和协调本局研究、制订本系统综合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 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受理监察对象对不服行政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管辖范围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部门)受理的申诉。 监督检查本局工作人员勤政廉洁状况及对局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承办县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权力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 四、工作流程及风险防范对监察对象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流程图经监察机关确定对需检查的事项予以立项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检查报告 风险① 风险② 风险③报领导审批送达责任人与责任人见面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向县监察局提交整改报告整理归档 风险④ 风险⑤ 风险⑥权力运行风险表现:风险①:无故不受理投诉及举报。 风险②:受理后,未向监察局领导请示,不予办理或自行处理。 风险③:交有关监察部门处理后未跟踪督促落实。 风险④:自行组织调查中,取证不充分、接受调查人好处、或给调查人通风报信、帮助调查人逃避处理、或隐瞒调查情况、或在调查中发现涉及的其他涉案人员的线索隐瞒不报。 风险⑤:对处理人员提出不恰当的处理意见。 风险⑥:经调查发现,被调查人不仅违反了党纪政纪,还触犯了刑律,未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防范措施:加强责任意识的教育,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事。 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调查处理流程图初审:经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对需要调查处理事项进行初步审查立案:经初审确定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经报监察机关领导人批准,予以立案调查:组织实施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撰写调查报告,综合反映案件的全面情况,提出定性处理意见审理:核实材料,认定事实,听取被检查人意见和申辩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重要复杂案件的立案应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权力运行风险表现:风险①:查处不到位,不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防范措施:加强责任意识教育;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一、责任人实行股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股长主持全面工作,对本股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职责。 二、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宣传并监督检查煤矿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情况。 负责全县驻矿安监员管理与考核工作。 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组织协调全县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大检查。 监督煤矿企业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监督煤矿企业落实隐患整改并按期组织复查。 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综合、伤亡事故统计报告。 三、权力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湖南省乡镇煤矿管理办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1《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1《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1其他法律法规。 四、主要工作流程及风险防范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检查流程图根据监管重点内容制定监管计划报局领导批准按照监管计划深入煤矿基层进行执法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制作执法文书现场交换检查意见检查结束后,形成汇总材料,通报并归档 风险①                                          风险②                     风险③权力运行风险表现:风险①:检查计划不合理,不能突出重点,导致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 风险②:现场检查不到位,不深入,不全面,甚至排查不出隐患。 风险③:利用行政权利谋私利,不严格依法执行处罚程序。 防范措施:加强学习,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强化效能监察,严格责任追究。 依法行政,加强廉政教育建设,打造依法行政、廉洁执法的高素质执法队伍。 执法队(法制室)一、责任人实行队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对本队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职责。 二、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县煤炭行业执法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负责全局行政处罚案卷的审核和建档工作。 负责典型案例上报工作。 负责煤炭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煤炭局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初审工作。 三、权力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湖南省乡镇煤矿管理办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1《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1《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国务院关于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1《湖南省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管理办法》;1《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1《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其他法律法规。 四、主要工作流程风险防范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图风险③风险⑤两人以上执法,首先出示执法证件一般程序:除简易程序外,行政处罚均应适用一般程序发现违法违规事实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局相关负责人审批调查取证、调查询问、收集证据、制作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要求违法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制作《现场处理决定书》提出处理建议合法性审查,依法作出决定,复杂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执行处罚,拒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填写结案报告文 书 归 档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送当事人,在举行听证七日前送达按照听证程序举行听证听证结束后,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不需处罚局分管领导批准不予处罚简易程序:略风险①②风险④风险⑥权力运行风险表现:风险①:违反“三定方案”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越权办理案件,以办案为由索要财物。 风险②:未获得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案件调查。 风险③:未经法定程序,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擅自作出减免处罚决定;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件,涉嫌犯罪的,未依照相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风险④:未履行告知义务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风险⑤:收缴罚没款、或者没收物质,不出具有效票据。 风险⑥:案卷归档后,擅自违规修改、增加、抽取案卷材料。 防范措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强化风险意识;强化效能监察,严格责任追究。 案件核审工作流程图接收资料核 审提出核审意见和建议和建议退 卷风险③立案决定书案件证据材料案件调查材料行政处罚审批表所办案件是否有管辖权当事人基本情况是否清楚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适用依据是否正确处罚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办案机构将案卷拟作出行政处罚建议及核审意见报负责人审查决定报局纪检监察室备案予以登记,并指定承办人负责核审工作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案件,按程序批准后告知当事人对定性不准、适用依据错误、处罚不当的案件,建议办案机构修改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办案机构纠正对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建议办案机构纠正对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超过追责期限的案件,建议销案对违法事实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的案件,建议不予行政处罚对超出管辖权的案件,建议办案机构按有关规定转移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建议移送司法机关 风险① 风险② 权力运行风险表现:风险①:遗失材料,不如实登记,私自篡改案件证据,从而造成案件材料与实际查处情况不符。 风险②:案件核审时对相关核审事项未逐一核对,核审过程马虎敷衍,对涉嫌犯罪或超出管辖权的案件不能依法移送;不能据实提出案件同意、修改补正、纠正、销案、不予行政处罚的核审意见。 风险③:不能及时退卷或退回材料不齐全案卷,造成案件无法及时结案。 防范措施:接收材料如实登记,并经由提交案件人确认。 案件审理过程中,以事实清楚、处罚适当、程序合法为准,逐一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核对。 严格按照规定认真核审案卷,清楚区分及合理使用同意、修改、纠正、销案、不予行政处罚的核审意见。 严格工作程序,退卷由办案人员核对相关。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