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工程招标文件内容摘要:

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六、 评标程序和要求 16. 组建评标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由五人及以 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采购方 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 ,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7. 符合性审核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投标保证金。 审核时,评标委员会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 1)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 2) 重大 偏离 (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包括但不限于: A、 本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8 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 *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C、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D、 投标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 要求和招标文件 第 15 页 共 33 页 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E、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F、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G、 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H、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I、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3)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 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 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 5) 投标文件的 细微偏差 (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 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 1) 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 2)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 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3) 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 ,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 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 4) 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 其投标将被拒绝。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 ,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 ,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8. 投标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 招标文件 第 16 页 共 33 页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19.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 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20. 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 21. 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2. 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 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 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3. 采购项目废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招标文件 第 17 页 共 33 页 ( 2) 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 ( 3)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 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七、 签订合同 24. 中标通知 中标人确定后 ,采购方 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 中标服务费(注:非营利性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 26. 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 30日 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 (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招标文件 第 18 页 共 33 页 违反 、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 保密和披露 27. 保密 发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8. 披露 采购方 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采购方 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 采购方 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 /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 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 /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 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 /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 询问和质疑 29.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投标人对采购事 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方 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招标文件 第 19 页 共 33 页 真号码)。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 1) 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 2) 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 3) 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 4) 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 5) 质疑书未提供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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