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县外转诊率排名前 4位的病种所在临床专业科室建设。 县财政要按照每年每床不低于 4000 元的补贴额 度标准予以补助,补贴床位标准为:县级综合医院,人口 30— 50 万的县(市)不低于 500 张床位、人口 50— 80 万的县(市)不低于 800 张床位、人口 80 万以上的县(市)不低于 1000 张床位;县(市)中医院,人口30— 50 万的县(市)不低于 200 张床位、人口 50 万以上的县(市)不低于 300 张床位;各县(市)妇幼保健院不低于 150 张床位。 取暖费、空调降温费、院前急救、传染病区、血液供应等政策性亏损,由县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二)改革人事分配制度 1. 创新编制和岗位管理。 按照县级医院功能定位、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情况 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县级公立医院床位编制和人员编制,人员编制中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得低于 80%。 探索实行县级医院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县级医院按国家确定的通用岗位类别、等级和结构比例,在编制规模或备案编制内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岗位,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医院对全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制度。 2. 深化用人机制改革。 落实县级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结合实际妥善安置未聘人员。 推进县级医院 医务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障服务社会化。 完善县级医院卫生人才职称评定标准,突出临床技能和医德医风考核。 3. 完善医院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完善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待遇。 加强人员绩效考核,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做出突出贡献和短缺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差距。 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 (三)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 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 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在资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分权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县级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县级医院领导职务。 明确县级医院举办主体,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决策监督机构。 县级医院的办医主体或理事会负责县级医院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章程拟订和修订等决策事项,院长选聘与薪酬制订,履行其他按规定负责的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并监督医院运行。 院长负责医院日常运行管理。 建立院长负责制,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完善院长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 2. 优化内部运行管理。 健全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 探索建立医疗和行政相互分工协作的运行管理机制。 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模式。 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 3. 完善绩效考核。 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