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运营合作协议内容摘要:

甲方: 60 %; 乙方: 40 %。 在合作债务承担上,合作双方对合作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按出资和分红比例承担亏损。 5. 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或者更换事务执行人。 6. 投资的转让 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利。 7. 其他权利和义务 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第 4 页 共 6 页 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 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四章 业务运行与客户服务 1. 市场推广包含以下方面: 互联网推广:乙方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网上推广方法进行业务推广; 呼叫中心:乙方电话中心客服人员进行电话维系会员体系并提供相关服务; 传统媒体推广:包括邮购目录、宣传手册、小礼品等等: 其他推广:包括与移动运营商、互补品牌合作推广、与有关商家合作推广、登门访问、参加展示会、客户服务见面会等。 乙方提交相应的推广提案给甲方,在获得甲方的书面批准及相应的支持下进行以上各种推广方式。 甲方可视情况, 给予乙方相应的市场推广费用及促销支持。 更多具体推广方案详见战略计划书,具体执行视市场详情微调。 2. 甲乙双方应当建立项目执行部门(公司),该部门(公司)包括: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合作期间的项目监管与协调; 项目副经理:负责合作期间的项目整体运营、协调与沟通; 行政人员:负责合作期间公司行政事宜 财务人员:负责会计以及出纳事宜、负责定期对官方网上商城所售商品对账、结算,确认甲乙双方红利。 销售人员:负责产品销售期间产品销售与售后等客户服务。 营销人员:乙方负责制定官方 网上商城推广计划、广告页面、以及投放;相关产品文案及推广时所用礼品以及业务运营分析所必要的运营数据等。 技术:美术设计人员以及系统程序维护人员 仓存:甲方负责向乙方定期提供所有可销售商品的详单,并根据补货清单安排配货。 3. 客户退换货服务 甲方应负责为用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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