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商业会计制度内容摘要:

出划分差错。 本期发现的会 计差错,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本期发现的与本期相关的会计差错,应调整本期相关项目。 (二)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直接计入本期净损益,其他相关项目也应作为本期数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本期相关项目。 非重大会计差错,指不足以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 (三)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会计报 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 重大会计差错,是指企业发现的使公布的会计报表不再具有可靠性的会计差错。 重大会计差错一般是指金额比较大,通常某项交易或事项的金额占该类交易或事项的金额 10%及以上,则认为金额比较大。 (四)在编制比较会计报表时,对于比较会计报表期间的重大会计差错,应调整各该期间的净损益和其他相关项目,视同该差错在产生的当期已经更 16 正;对于比较会计报表期间以前的重大会计差错,应调整比较会计报表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数字也应一并调整。 (五)企业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应作为 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 第三十八条 会计差错更正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事项: (一)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包括重大会计差错的事项陈述和原因以及更正方法。 (二) 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金额,包括重大会计差错对净损益的影响金额以及对其他项目的影响金额。 第 四 章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有“ *”标识的科目,是在行业会计科目设置中已经增加的部分新准则科目与实际执行过程中有较大差异的,烟草行业暂不使用该科目,待行业统一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再行启用(详见会计科目表)。 (二)设置依据 依据财政部《企业 会计制度》与新企业会计准则,采用了以新准则为基础的会计科目编码与名称。 (三)设置原则 总公司统一制定一级、二级及部分三级会计科目及代码。 总公司未作统一的三级及以下会计科目可由各省级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鉴于会计科目编码与名称基本涵盖了全国各省公司、工业公司的会计科目,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国家局下发的科目进行一定的取舍,由省公司、工业公司为单位制定本省的会计科目体系。 会计科目表中所带的辅助核算项目,除了总公司指定的必输项目外,其余辅助核算项目可由各省级公司根据管理需要自定。 第 一节 资 产类科目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企业的资产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17 (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的资产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类科目 第三十九条 1001 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在其他应收款下设置备用金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不在本科目反映。 (二)本科目按 “现金流量项目” 、 “ 合并范围内外项目 ” 等 进行辅助明细 核算。 (三)企业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企业应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第四十条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在“其他 货币资金”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按存款的金融机构设置二级明细科目,按 “账户档案”、“现金流量项目” 、 “ 合并范围内外项目 ” 等 进行辅助明细核算。 (三)企业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企业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账户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五) 对于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外汇账户,外币存款的核算和管理方法与人民币存款的要求相同。 但在会计核算上,应采用复币记账,科目的借方、贷方、余额均应同时登记人民币和外币。 18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第四十一条 1004 内部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省级公司的存款。 (二)本科目按 “现金流量项目”等 进行辅助明细核算。 (三)企业将款项存入省级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收回时做相反分录。 (四)省级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收到企业内部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 ”,贷记本科目。 返还时做相反分录。 (五) 本科目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省级公司的内部存款。 第四十二条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 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 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 、其他 等货币资金。 (二)本科目可按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证的收款单位 、 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分别 设置 “外埠存款”、“银行本票”、“银行汇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存出投资款”、“其他” 等二级明细科目 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按 “现金流量项目” 、 “ 合并范围内外项目 ” 进行辅助 明细核算。 (三)企业增加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减少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第四十三条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一) 烟草行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前, 本科目核算企业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 1 年(含 1 年)的 短期 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企业 购入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按短期投资的种类设置“股票”、“债券”、“基金”、“ 其他”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19 (三) 短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初始投资成本确认计量。 投资成本是指企业取得各种短期投资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或者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等。 企业购入的短期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核算,不构成投资成本。 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作为短期投资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 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 利息”科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股票股利,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在进行辅助核算时登记所增加的股份。 出售短期投资时,对于投资种类、交易次数较少的企业,按每项投资逐项结转,其成本根据情况结转:全部处置某项短期投资时,其成本为投资的账面余额;部分处置某项投资时,按该项投资的总平均成本确定其处置部分的成本。 总平均成本是针对某项投资余额中不同批次、不同成本的短期投资,计算企业综合投资成本,按企业综合投资成本乘以数量 (如:债券数量 ),从而得出需结转的投资成本。 处置短期投资时,按上述方法确定出售部分的成 本。 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的成本。 第四十四条 *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本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第四十五条 1121 应收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本科目按“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进行明细核算 ,按 “客商”等 进行辅助明细核算。 (三)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因销售 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按应收票据的面值,借记“应收票据”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科目。 20 企业收到应收票据以抵偿应收账款时,应按应收票据面值,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如为带息应收票据,应于期末时,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和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计提的利息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或“短期借款”科目。 企业可以将自己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 “库存商品”、 “ 烟叶生产物资 ”、“ 周转材料 ”等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 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 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如为带息应收票据,企业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材料时,按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价值,借记 “库存商品”、“烟叶生产物资”、“周转材料” 等科目,按 增值税 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 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尚未计提的利息,贷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或应付的金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商业汇票到期,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应收票据到期而付款人 无力支付到期票款时,应当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坏账准备。 (四)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 21 额、退票情况等资料。 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价值和应计利息。 第四十六条 1122 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 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二)本科目按“卷烟” 、 “烟叶” 、 “烟用物资” 、 “外汇账款” 、“其他”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进行明细核算 ,按 “客商” 等进行辅助明细核算。 企业应收的外汇账款应实行人民币和外币双重核算,复币式记账。 (三) 应收账款是因为赊销业务而产生的,因此其入账时间与确认销售收入的时间一致,根据确认收入实现的时间来确定,应收账款按实际发生额记账。 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销售折扣(指客商购买一定数量商品后在价格上给予的扣除),应收账款入账金额按扣除销售折扣后的实际售价确认。 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现金折扣(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减让。 债权人通常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债务人在不同期限内付款可享受不同比例的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一般用符号“折扣 /付款期限”表示),应收账款按未减去现金折扣的金额入账,如果客商在信用优惠期内付款,折扣部分记入“财务费用”。 企业销售商品等发生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按增值税金额,贷记“应交税费 应 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等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代购货单位垫付包装费、运杂费等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2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第四十七条 1123 预付账款 (一) 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预付给供货单位、业务往来单位的款项。 企业因基建工程预付的材料款、工程款、大型设备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按“卷烟” 、 “ 烟叶” 、 “烟用物资” 、 “预付工程款” 、“其他”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进行明细核算 ,按 “客商” 进行辅助明细核算。 (三)预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所购物资,按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 “库存商品”、“烟叶生产物资”、“周转材料” 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本科目。 补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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