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工程施工安全指引内容摘要:

开关箱应装在干燥、通风场所,能防雨、防尘,并 装有门锁。 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导线为下进下出,不应从箱门缝隙中引进和引 出导线。 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箱内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 箱内的接触器、刀闸、开关等电气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重烧蚀现象。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格执行“ 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 2 台及 2 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电动机械及手持电动工具 任何电气设备在未查明无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 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安全电压除外)应作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的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应采用保护接零。 用电设备应接地良好,电焊机及小型手持电动工具的连接软线应绝缘良好。 接地线不应连接在生产设备、管道及其相连接的钢结构上。 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使用过程应有专人调整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 50m。 电缆严禁缠绕、扭结和被夯土机械跨越。 夯土机械的操作扶手必须绝缘。 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严禁有任何破损和接头,并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空气湿度小于 75%的一般场所可选用Ⅰ类或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件上严禁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选用Ⅱ类或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狭窄场所必须选用由安 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其开关箱和安全隔离变压器应设置在狭窄场所外面。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插头、开关、负荷线等完好、无破损。 使用前要做好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施工现场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及照明灯时,不应将电线直接插入插座或挂在电源开关上。 施工照明 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 220V 的照明器。 在潮湿场所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 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 36V。 特别潮湿场所、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 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12V。 在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相应的防爆型照明灯具。 施工照明使用的 220V 碘钨灯应固定安装,其高度不得低于 3m,距易燃物距离不小于 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不得将碘钨灯作移动照明。 夜间可能影响行人、车辆等安全通行的施工部位或设施须设置醒目的 红色警戒照明。 8 土方工程 一般要求 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等有关单位核对管道路由,相关地下管道以及构筑物的资料必要时局部开挖核实。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区域内已有地上地下障碍物与有关单位协商处理完毕。 在施工中燃气管道穿越其它 市政设施时应对市政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必要时应征得产权单位的同意。 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或雨期施工时应采取降低水位或排水措施及时清除沟内积水。 沟槽宜每周及在恶劣天气后由专业人员进行详细检验,证明一切安全才可工作。 土方工程作业安全要求 繁华路段和城市主要道路施工,宜采用封闭式施工方式。 交通不可中断的道路上施工,有保证车辆、行人安全通行的措施。 电缆两侧 1m 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沿车行道、人行道施工,设置安全护栏,护栏上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及夜间警示灯。 挖掘工程深度超过 米及有塌陷或泥土移位危险的地方, 尽快提供适当的撑架。 当土壤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无地下水、水文地质条件良好,且挖深小于 5m,不加支撑时 ,沟槽的最大边坡率应满足规范要求。 (见附表6) 在无法达到土壤条件和边坡的要求时,应采用支撑加固沟壁;对不坚实的土壤应及时做连续支撑,支撑物应有足够的强度。 临时堆土高度不宜超过 ,靠墙堆土时,其高度不得超过墙高的1/3。 沟槽一侧或两侧临时堆土位置和高度不得影响边坡的稳定性和管道安装。 堆土前应对消火栓、雨水口等设施进行保护。 距离开挖边缘 1 米范围内不准堆放物料和机具。 深沟应提供防滑梯子作为安全 上下通道,梯子要求固定。 避免将泥砂或物料近距离堆放在坑道边缘,防止坍塌。 重型或震动之机具应避免靠近坑穴边缘,以免影响坑壁泥土之稳固,当不能避免时,应加强坑壁支撑装置。 沟槽的支撑应在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 ,回填完毕并压实后,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拆除,并应采用细砂填实缝隙。 9 热工(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使用气焊、电焊、喷灯等焊割工具,在燃气生产设施、输送管道、储罐、容器和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管道及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的设备上,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施工作业。 一般要求 凡没有办理动火手续和落实动 火安全措施以及未设现场动火监护人的,一律不准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须办理工作许可证方可动火。 在整个动火施工过程中,应指定工程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协调和管理,并监督动火措施的实施。 并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 在动火作业中,应由具有一定能力的专业人员配备专用的安全检测仪器、仪表和消防器具,按照动火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和保护工作。 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等恶劣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如在通风不良的空间内作业时,应进行强制通风。 动火现场 5m 以内应做到无易燃物、无积水、无障碍物,便于在紧急情况下施工人员迅速撤离。 非动火人员不准随意进入动火现场。 施工场所配备与动火作业性质相应的灭火器具和消防设施。 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机动车辆应加装阻火器。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高空动火不准许火花四处飞溅,以海草席或石棉布进行围接。 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等部位及其它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在管道、储罐、容器等设施上动火 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动火现场的容器内、管线内、室内、坑内的可燃气体浓度必须低于爆炸下限的 20%。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 30min,如超过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30min 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 5m,二者距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 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燃气设施动火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严禁正对管道开 口处。 带气动火作业时,管道内必须保持正压,其压力宜控制在 300~800Pa,应有专人监控压力。 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在施工现场,严格遵守动火作业六大禁令,即: 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 不进行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 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 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 没有 消防 措施,无人监护,禁止动火。 10 焊接 作业 一般要求 焊接作业须避免恶劣天气,在风力超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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