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诊治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 可分四个层次进行查找: ( 1)单位自查:重点从制度、程序、台帐、资金管理等入手,检查经济决策、财务、购销等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情况,检查程序、台帐是否完整和规范,检查物品采购折扣、回扣的入帐、使用情 况以及有无帐外帐、帐外物的情况。 ( 2)科室自查:主要是查找有无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生产、经销企业及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和私设“小金库”用于私分的行为。 临床科室要检查药物合理应用情况。 ( 3)个人自查:查找在医药购销、临床诊疗、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有无收受有关企业及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 ( 4)重点帮查:各单位通过各种渠道排查有回扣嫌疑的药品、医用器械和耗材,对涉及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重点帮助谈话,充分做思想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 (四)整改和健全长效机制( 8 月 1 日至 12 月 20 日)。 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举一反三,查找漏洞,加强制度执行力,健全长效机制。 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长效机制建设落到实处。 一是要合理确定单位领导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落实医院“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基建、招投标和药品采购工作制度等。 二是规范医院遴选用药目录、审核新购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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