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公馆二期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通用)内容摘要:

7 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并使用密封胶密封;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的缝隙应使用密封胶密封。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 严寒、寒冷地区的外门安装,应按照设计要求采取保温、密封等节能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 外窗遮阳设施的性能、尺寸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要求;遮阳设施的安装应位置正确 、牢固,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手扳检查。 检查数量:按规范第 条执行;安装牢固程度全数检查。 10 特种门的性能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要求;特种门安装中的节能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 天窗安装的位置、坡度应正确,封闭严密,嵌缝处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淋水检查。 检查数量:按规范第 条执行。 一般项目 1 门窗扇密封条和玻璃镶嵌的密封条,其物理性能应符合相 关标准的规定。 密封条安装位置应正确,镶嵌牢固,不得脱槽,接头处不得开裂。 关闭门窗时密封条应接触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 门窗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应正确,中空玻璃的均压管应密封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9 3 外门窗遮阳设施调节应灵活,能调节到位。 检验方法:现场调节试验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地面节能工程 质量控制要点 一般规定 1 本规定适用于建筑地面节能工程的质量验收。 包括底面接触室外空气、土壤或毗邻不采暖空间的地面节能工 程。 .2 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应在主体或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地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3 地面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基层; 2) 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3) 保温材料粘结; 4) 隔断热桥部位。 4 地面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验批可按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 2) 当面积超过 200m2时,每 200m2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2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 3) 不同构造做法的地面节能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主控项目 1 用于地面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或称重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 3 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2 地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 地面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进场 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见。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20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 3 组。 4 地面节能工程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使其达到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 地面保温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各层的设置和构造做法以及保温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施工方案施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 地面节能工 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板与基层之间、各构造层之间的粘接应牢固,缝隙应严密; 2) 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 3) 穿越地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各种金属管道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的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 2 处,每处 10m2;穿越地面的金属管道处全数检查。 7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其节能保温作法不得影响地面排水坡度,保温层面层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用长度 500mm 水平尺检查;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 严寒、寒冷地区的建筑 首层直接与土壤接触的地面、采暖地下室与土壤接触的外墙、毗邻不采暖空间的地面以及底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地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 保温层的表面防潮层、保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 1 采用地面辐射采暖的工程,其地面节能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 JGJ142 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21 主控项目 1 通风 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所使用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对下列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进行核查。 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 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有关国家现行标准和规定。 1) 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热回收装置等设备的冷量、热量、风量、风压、功率及额定热回收效率; 2) 风机的风量、风压、功率及其单位风量耗功率; 3) 成品风管的技术性能参数; 4) 自控阀门与仪表的技术性能参数。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 风机盘管机组和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阳送检。 1) 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 2) 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的风机盘管机组按数量复验 2%,但不得少于 2 台;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 少于 2 次。 3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及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3) 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温控装置与仪表的安装位置、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 4 空调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功能。 对设计要求分栋、分区或分户(室)冷、热计量的建筑物,空调系统应能实现相应的计量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 风管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的材质、断面尺寸及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风管与部件、风管与土建及风管间的连接应严密、牢固; 3) 风管的严密性及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验和漏风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现行国 22 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 的有关规定; 4) 需要绝热的风管与金属支架的接触处、复合风管及需要绝热的非金属风管的连接和内部支撑加固等处,应有防热桥的措施,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风管及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 查 10%,且不得少于 1 个系统。 6 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种空调机组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且与风管、送风静压箱、回风箱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3) 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各功能段之间连接应严密,并应作漏风量的检测,其漏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式空调机组》 GB/T14294 的规定; 4) 机组内的空气热交换器翅片和空气过滤器应清洁、完好,且安装位置和方向必须正确,并便于维护和清理。 当设计未注明过滤器 的阻力时,应满足粗效过滤器的初阻力≤ 50Pa(粒径≥ m,效率: 80%> E≥ 20%);中效过滤器的初阻力≤ 80Pa(粒径≥ m,效率: 70%> E≥ 20%)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漏风量测试记录。 检查数量:按同类产品的数量抽查 20%,且不得少于 1 台。 风机盘管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位置、高度、方向应正确,并便于维护、保养; 3) 机组与风管、回风箱及风口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4) 空气过滤器的安装应便于拆卸和清理。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 10%,且不得少于 5 台。 8 通风与空调系统中风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安装位置及进、出口方向应正确,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可靠。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 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和集中排风系统中的排风热回收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规格、数量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进、排风管的连接应正确、严密、可靠; 3) 室外进、排风口的安装位置、高度及水平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23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检 20%,且不得少于 1 台。 10 空调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风机盘管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空调冷热水系统中的水力平衡阀、冷(热)量计量装置等自控阀门与仪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方向应正确,位置应便于操作和观察。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类型数量抽查 10%,且均不得少于 1 个。 11 空调风管系统及部件的绝热层和防潮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绝热层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规格及厚度等应符合设 计要求; 2) 绝热层与风管、部件及设备应紧密贴合,无裂缝、空隙等缺陷,且纵、横向的接缝应错开; 3) 绝热层表面应平整,当采用卷材或板材时,其厚度允许偏差为 5mm;采用涂抹或其他方式时,其厚度允许偏差为 10mm; 4) 风管法兰部位绝热层的厚度,不应低于风管绝热层厚度的 80%; 5) 风管穿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应连续不间断; 6) 防潮层(包括绝热层的端部)应完整,且封闭良好,其搭接缝应顺水; 7) 带有防潮层隔汽层绝热材料的拼缝处,应用胶带封严,粘胶带的宽度不应小于 50mm; 8) 风管系 统部件的绝热,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针刺入绝热层、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管道按轴线长度抽查 10%;风管穿楼板和穿墙处及阀门等配件抽查10%,且不得少于 2 个。 12 空调水系统管道及配件的绝热层和防潮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绝热层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规格及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绝热管壳的粘贴应牢固、铺设应平整;硬质或半硬质的绝热管壳每节至少应用防腐金属丝或难腐织带或专用胶带进行捆扎或粘贴 2 道,其间距为 300~350mm,且捆扎、粘贴应紧密,无滑动、松弛与 断裂现象; 3) 硬质或半硬质绝热管壳的拼接缝隙,保温时不应大于 5mm、保冷时不应大于2mm,并用粘结材料勾缝填满;纵缝应错开,外层的水平接缝应设在侧下方; 4) 松散或软质保温材料应按规定的密度压缩其体积,疏密应均匀;毡类材料在管道上包扎时,搭接处不应有空隙; 5) 防潮层与绝热层应结合紧密,封闭良好,不得有虚粘、气泡、皱褶、裂缝等 24 缺陷; 6) 防潮层的立管应由管道的低端向高端敷设,环向搭接缝应朝向低端;纵向搭接缝应位于管道的侧面,并顺水; 7) 卷材防潮层采用螺旋形缠绕的方式施工时,卷材的搭接 宽度宜为 30~ 50mm; 8) 空调冷热水管穿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应连续不间断,且绝热层与穿楼板和穿墙处的套管之间应用不燃材料填实不得有空隙,套管两端应进行密封封堵; 9) 管道阀门、过滤器及法兰部位的绝热结构应能单独拆卸,且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针刺入绝热层、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 10%,且绝热层不得少于 10 段、防潮层不得少于 10m、阀门等配件不得少于 5 个。 13 空调水系统的冷热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设置绝热衬垫,其厚度不应小于绝热层厚度,宽度应大于支、吊架支承面 的宽度。 衬垫的表面应平整,衬垫与绝热材料之间应填实无空隙。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按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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