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奖罚制度内容摘要:

除当事人及责任人当月工资的 10%,并停薪待岗培训 ; ( 5) 累计违规四次,未造成经济损失,工厂将解除与当事人及责任人 签订 的劳动合同; ( 6) 违规操作,造成 1000 元以内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及责任人各承担 30%经济损失; ( 7) 违规操作,造成 1000 元 ~5000 元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及责任人各承担 10%经济损失,并停薪待岗培训; ( 8) 违规操作,造成 5000 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及责任人各承担 30%经济损失,工厂将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 9) 质量投诉相关奖罚事宜另见 《车间异物管理办法》 等品控管理规定。 第七条 行为处罚 在工作时间内,不准有消极怠工行为,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看书报杂志 、聊天、喧哗、吃零食、当班睡觉等,违者每次罚款 20 元。 在工作时间内,不准擅离职守,如脱岗、串岗等,违者每次罚款 30 元。 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准会见自己的朋友或亲属,不得将亲友带入工作场所,违者每次罚款 30 元。 营私舞弊、偷拿产品者,一经发现,对偷拿者处以偷拿产品销售价 10 倍的罚金,并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 情节严重者将 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偷吃产品者,一经发现,对其处以 5100 元罚款,并 对其进行 培训 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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