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医疗保险政策内容摘要:

年儿童 , 原则上均应当参加市区少年儿童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保险 ( 简称 “ 少儿医疗保险 ” ) 以上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 , 是指经本市教育 、卫生 、 民政等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儿所 、 幼儿园 、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中专 、 特殊学校 、技校与职校 ( 不含大专段 )。 少 儿 医 保 政 策 •基金来源 • 财政按参保少儿每人每年 30元予以补助 • 儿童家庭每人每年缴纳 60元 ,由父母所在单位各报销 30元 • 市区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免缴费用;父母无工作单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少年儿童免缴费用。 以上免缴的费用由政府财政全额补助。 少 儿 医 保 政 策 • 少儿参保手续办理 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和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为少儿医疗保险的代办单位。 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负责办理所有在册学生的参保手续; 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办理辖区内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下不在校或在外地学校就读少儿的参保有关手续。 新生儿在出生三个月内,应由父母持新生儿户口本到户籍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当年度参保手续,从缴费到帐次月起享受当年度少儿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大病有关待遇。 少 儿 医 保 政 策 • 参保少儿就医凭证 《苏州市少年儿童医疗保险证》《苏州市少年儿童医疗保险病历》为参保少儿的就医凭证。 参保少儿发生疾病须住院治疗时 , 凭本人就医凭证 , 到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 出院结帐时 , 应提供由少儿医保代办单位出具的 《 苏州市区少儿医疗保险住院结算联系单 》 , 经定点医院审核确认后通过少儿住院医疗保险结算系统结算住院医疗费用。 少 儿 医 保 政 策 • 门诊大病待遇 白血病 、 重症尿毒症透析 、 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费用 , 每年度在 10万元以内 ( 含当年住院费用累计 ) 可享受少儿医保基金 90%的补助。 血友病 、 恶性淋巴瘤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恶性肿瘤出院后的门诊专科药品治疗费用 , 在 6000元范围内可享受少儿医保基金 70%的补助。 少 儿 医 保 政 策 • 住院医保待遇 起付线 : 500元 500元以上至 1万元 , 少儿医保基金结付 50% 1万元以上至 2万元 , 少儿医保基金结付 60% 2万元以上至 4万元 , 少儿医保基金结付 70% 4万元以上至 10万元 , 少儿医保基金结付 80% 10万元以上医保基金不予结付。 少 儿 医 保 政 策 • 职工子女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在参加少儿大病医疗保险的基础上 , 用人单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子女 , 每人每年医药费补助定额为 400元 (包括门诊 、 住院 ), 超过定额部分 , 由单位补助为主 , 职工适当负担。 补助标准为: 职工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费用:独生子女补助 75%85%, 非独生子女补助 60%。 职工子女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发生住院的自负费用:独生子女补助 95%, 非独生子女补助 80%。 苏州药品目录分类管理 根据执业范围和药品经营许可范围,经专家审定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目录的范围,以规范药品使用管理,防止药品滥用,保证用药安全。 目录分类管理的原则 : 分类药品目录适用范围 一类 区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 二类 乡镇医院、老年病医院、职工医院 三类 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所) 可使用医保药品目录内的所有药品。 除部分 “ 限制药品、昂贵药品、毒副作用大的药品 ” 以外的医保目录内药品。 在省卫生、药监部门下发的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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