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泰康人寿保险家庭保险顾问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所辖团队及渠道网点销售人员的销售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第二十七 条 培训教育 一、培训时间 (一)基础培训时间及内容 家庭保险顾问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36小时,培训内容除销售技能外,还应包括保险基础知识、理财基础知识、银保产品、客户筛选、投保及保全规则、业务管理要求、诚信教育、职业道德、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 家庭保险顾问同时承担所辖代理渠道网点柜员达成该项培训要求的责任。 (二)诚信教育专项培训 家庭保险顾问 每年接受法律和职业道德、诚信教育专项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12小时。 家庭保险顾问同时承担所辖代理渠道网点柜员达成该项培训要求的责任。 家庭保险顾问 管理办法( 2020 版) 21 诚信教育课程应纳入公司内部新人培训、衔接教育、转正、晋升等各类制式培训课程体系中。 (三)专业技能培训 投连险专项培训:投连险产品销售人员接受投连险专项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40小时,并应通过投连险销售资格考试,取得《银行保险投资连结保险销售资格证书》。 家庭保险顾问同时承担所辖代理渠道网点银行保险产品销售人员达成该项培训要求的责任; CFP/AFP 培训:家庭保险顾问如参加 CFP/AFP 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可获得相应级别的薪资。 第二十八 条 诚信经营行为 一、 家庭保险顾问有下列事项之一的,分公司应予以适当奖励: (一)严格遵守《银行保险销售服务规范》,销售经营中无违规记录,各项指标优良达 12个月以上; (二)未有客户投诉、服务品质良好、业绩优秀且在公司服务年限达两年以上; (三)有具体事例或言行维护公司形象、赢得荣誉,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四)危机事件处理得当,及时挽回公司损失; (五)热心参与公益活动,为树立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品牌做出贡献; (六)为公司发展提出合 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对提升公司经家庭保险顾问 管理办法( 2020 版) 22 营绩效做出贡献的; (七)发现问题主动上报,使问题成功处理,为公司避免了较大损失的; (八)通过 LOMA十门考试或取得 AFP/CFP资格; (九)其他特殊优良事迹。 第二十九 条 违规行为 本品质管理办法规定的违规行为包括一般违规行为和重大 违规行为。 家庭保险顾问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司审查认定属实,根据该行为性质,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如引致纠纷、并造成公司或客户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 违规行为规定的内容如下: 一、一般违规行为 (一) 销售人员违规行为 不具备销售资质 本人及所辖代理渠道网点银行保险产品销售人员培训时间、从业经验等条件不符合销售资格要求,或未取得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投连险销售资格证书》等证书资质的情况下,开展销售工作。 使用违规宣传材料 所辖渠道网点未使用总公司统一印制或授权分公司印制的宣传材料, 擅自印制产品的宣传资料或变更产品宣传资料的内家庭保险顾问 管理办法( 2020 版) 23 容。 使用违规销售话术 所辖渠道网点使用的销售话术中有如下违规事项的: ( 1)不明确告知所销售的是保险产品,将保险产品混同为银行存款或银行理财产品进行销售; ( 2)将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进行片面比较,承诺、夸大产品收益,将非保证收益当作保证利益进行宣传。 ( 3)向客户提供片面、虚假的产品信息,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 ( 4)未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向投保人进行风险提示,未对责任免除、退保、费用扣除、现金价值、犹豫期、交费期间和保险期间等事项进行说明。 未有效执行新型保险产品信息披露制度 所辖渠道网点在执行新型保险产品信息披露制度中有如下违规事项的: ( 1)未在客户投保前以书面形式向投保人出示并讲解投保提示书 、产品说明书 等投保资料; ( 2)销售投连险等投资产品时,未对投保人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 ; ( 3)保险合同生效后,未提供包括保险单、保险条款、投家庭保险顾问 管理办法( 2020 版) 24 保单客户留存联等完整的合同材料。 提供虚假客户信息 所辖渠道网点在客户填写投保单过程中有如下违规事项的: ( 1)未引导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引导其在投保资料中填写真实完整的客户信息; ( 2)擅自代替投保人、被保险人等填写投保资料; ( 3)擅自变更、伪造投保人投保产品、保费、交费及保险期间、地址、账号、证件号码、职业、年龄等客户信息,特别是电话号码信息投保。 代签名或代 抄录 所辖渠道网点在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过程中有如下违规事项的: ( 1)代签名 在相关保险资料(如投保单、投保提示、产品说明书、授权委托书、委托转账合同、保单回执及各类变更申请书等)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监护人亲笔签名时,代替或允许他人代替签名的行为。 ( 2)代替抄录风险提示语句 代替或允许他人代替投保人抄录风险提示语句的行为。 违反业务管理规定 家庭保险顾问 管理办法( 2020 版) 25 所辖渠道网点在业务管理流程中有如下违规事项的: ( 1)向客户隐瞒犹豫期退保条款或阻挠客户在犹豫期行使退保权利。 ( 2)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不按时完成单证交接工作;导致投保、保全资料,客户保单,有价单证等滞留银行网点超过规定时间; ( 3)对保全保单件,承保、回访问题件,客户投诉等问题不及时处理、交接、报告,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其他违规行为 其他 违反保监规定和公司规定 的违规行为。 (二)营业部经理违规行为 营业部 所辖渠道网点 使用含有违规内容的课件、利益演示等培训工具。 营业部 所辖渠道网点 的各类单证不能被及时发放、回收及使用,导致出现不用、错用相关单证以及重空单证流失的情况。 营业部 所辖渠道 网点印刷 、使用未经总公司统一下发或授权制作的宣传材料等。 营业部所辖渠道网点业务品质管理指标较差并长期未得到改善。 营业部 所辖渠道网点 出现重大违规行为。 二、重大违规行为 (一)销售人员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其他人员参与制造假保单、假投诉、假赔案,欺骗公司; 家庭保险顾问 管理办法( 2020 版) 26 (二)销售人员挪用 或侵占 保费,侵害客户利益者; (三)销售人员冒用公司名义私刻公章、伪造公司文件 欺骗客户 ; (四)销售人员冒用客户名义进行撤单、退保、账户转换等操作,严重损害客户权益的行为; (五)销售人员因销售误导造成的群体退保、投诉等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事件的行为; (六)销售人员其它严重损害公司或客户利益,触犯刑律或造成重大损失等行为。 第三十 条 本管理办法未规定的,且符合公司《品质管理条例》、《案件责任追究规定》及《处罚管理规定》的行为,按照《品质管理条例》、《案件责任追究规定》及《处罚管理规定》执行。 家庭保险顾问 管理办法( 2020 版) 27 第六章 薪资和福利 第三十 一 条 家庭保险顾问的薪资包括:底薪 、学历薪、理财规划师薪 和绩效 薪 ,其中绩效 薪 是指 首 年度佣金、续年度佣金及各类 津贴、 奖金,具体项目因家庭保险顾问的级别 不同而不同。 第 三十 二 条 试用 家庭保险 顾问 一、 首年度佣金( FYC) 首年度佣金 =首年度保费首年度佣金计提比例 缴费年期 首年度佣金 计提比例 3 年期 2% 5 年期 3% 10年期 6% 15年期 9% 20年期 11% 注: 一年期及以内 短期 险按 10年期 首年度佣金 计提比例计提首年度佣金。 二、 底薪 (一) A 类 机构 : 2500 元 (北京、上海、深圳、广东分公司为 A 类机构) ; B 类 机构 : 2020 元 ( A 类 以外 机构 为 B 类机构) ; (二) 入司后 试用 期 间 当月 FYC< 300元( A 类) /260 元( B类) ,当月只发放 1700元( A 类) /1300 元( B 类)底薪; 家庭保险顾问 管理办法( 2020 版) 28 (三) 入 司 后 试用 期前 三个月累计 FYC< 900 元( A 类) /780元( B 类), 予以 解除劳动合同; (四) 如 因不可抗因素导 致 试用 顾问在前三 个 月 累计 FYC<900元( A 类) /780元( B类) ,经分公司总经理室研究决定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需报 总公司 银 行 保 险 事业部审批。 审批通过后 自第四个月起底薪降为 1700 元( A 类) /1300 元( B 类)。 如试用 第六个月内 达到晋升标准,则补发在 降薪 期间单月 FYC 达到300元( A 类) /260元( B类)月度的底薪差额 800元( A 类)/700元( B 类) ,否则不予补发。 三、 学历薪 学历 月度薪资额度 大 专 0 本科 100 硕士 200 博士 300 四、 理财规划师薪 理财规划师级别 月度薪资额度 初级 0 中级 50 高级 100 AFP 200 CFP 300 家庭保险顾问 管理办法( 2020 版) 29 五、 个人销售奖金 个人销售奖金 =当月个人累计 FYC奖励系数 Y 个人 继续率系数 P 奖励系数 Y: 当月个人累计 FYC ∑(元) 奖励系数 Y A 类 B 类 ∑< 1800 ∑< 1500 0% 1800≤∑< 3000 1500≤∑< 2700 100% 3000≤∑< 6000 2700≤∑< 5400 150% ∑≥ 6000 ∑≥ 5400 180% 个人 继续率系数 P: 个人 继续率 K 个人 继续率系数 P K< 92% 90% 92%≤ K< 95% 100% K≥ 95% 110% 注:本年度未进入继续率考核的 家庭保险 顾问, 个人 继续率系数默认为 100%。 六、 当月薪资一览表 当月薪资 =学历薪 +理财规划师薪 +收入 机构类型 月 FYC 收入 A 类 FYC< 30。20xx年泰康人寿保险家庭保险顾问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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