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须知(会计管理系统-帐款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收款须知(会计管理系统-帐款管理制度) 收款须知 理账单,定期汇集编制账单清表一式三份,将账单清表二份连同账单寄交业务人员签收。 份自行留存,另一份应迅速签还储运部管制组,如发现有不属本身的账单,应立即以挂号寄回。 填写“寄存账单证明单”一份,详列笔数金额等交由客户签认,收款时才交还予客户,如因寄存账单未取得客户签认致不能收款时,由业务人员负责赔偿。 访问时如未能立即收款,则应取得客户对账单的签认,若未能取得客户的签认,则应迅速于寄发日起 3 个月内向储运部申请取得邮局包裹追踪执据,俾凭收款,否则逾期不办致无法收取货款时,由业务人员负责赔偿。 式四份(一份自留,三份寄交公司会计部出纳科)。 一、二、三联亲交出纳并取得签认。 日上午将支票,银行送款存根或邮政划拨单存根用回纹针别于 、三联,以挂号寄交会计部出纳科。 业务人员应将挂号收执贴于自存的 下角备查。 填写。 第一栏:o 客户号码。 第二栏:户名称第三栏:o 填发票附单号码,若系自己先行开发票且尚未打出发票附单而已经收款者,请填写发票号码,若系收回退票款项时,请填写“退票通知书”的编号。 单开立日期货金额第四栏:款金额收现金金额据收票据金额收票据的兑现日期(3)收票据出票人为客户本人者填“S”,属客票者填“T”。 收票据兑付机关名称地点。 注:如因附单号码及客户号码缺填或误填,以至冲不到账,无法找出应有的销货日期以计算成绩时,不予计算收款成绩。 1)销货日期起 4 个月内的票期。 超市:自销货日期起 5 个月内的票期。 (2)货到收款为条件者,由送货员收取现金,签收的客户则为销货日期一个月内的支票或现金。 直销点:自销货日期起 2 个月内的票期。 一般商店:自销货日期起 2 个月内的票期。 (3)销货日期起 2 个月内的票期。 一般商店:自销货日期起 3 个月内的票期。 下列方式计算收款成绩。 (1)时,扣该票金额 20%的成绩。 超过 31时,扣该票金额 40%的成绩。 超过 61时,扣该票金额 60%的成绩。 超过 91时,扣该票金额 80 的成绩。 超过 121 天以上时,扣该票金额 100%的成绩。 (2)时,扣该票金额 20%的成绩。 超过 31时,扣该票金额 40%的成绩。 超过 61时,扣该票金额 70%的成绩。 超过 91 天以上时,扣该票金额 100%的成绩。 (3)时,扣该票金额 20%的成绩。 超过 31时,扣该票金额 40%成绩。 超过 61时,扣该票金额 80%的成绩。 超过 91时,扣该票金额 80 的成绩。 超过 121 天以上时,扣该票金额 100%的成绩。 金额、发票人图章、发票年月日、付款地,均应齐全,大写金额绝对不可更改,否则盖章仍属无效,其他有更改之处,务必加盖负责人印章。 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衔。 期易生笔误,应特别注意。 予退回重新开立。 请客户背书,并且写上“背书人服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千万不可代客户签名背书。 6.“禁止背书转让”字样的客票,一律不予收取。 以现金或其他客户的款项找钱,应依下列方式处理。 (1)支票到期后,由公司以 还。 (2)另行订购抵账或抵交未付的账款中的一部分。 因发票金额误开或转交机关的商店佣金未扣时,需将原开统一发票收回,寄交公司更改或重新开立发票。 如无法收回而不得已需抵扣时,则于下次向公司订货时,以 明经业务经理核准后扣除,不得于收款时,扣除货款或以销货折让的方式办理,否则尾数由业务人员负责。 退票的处理1.“退票通知书”由信用科填发,业务人员收到后应先行核对并于 3 日内将回执联填妥撕寄寄信用科。 5 日内(客票应即时)前往洽收,并将结果填写“退票洽收报告”寄回信用科,否则若发生问题,概由业务人员负责,如因未能如期洽收,应先函告信用科并说明拟往洽收的日期,以确保时效,维护公司的权益。 开的票期不得超过退票通知书填发日期 45 天,否则计算收款成绩时,扣减该票金额的 80%,超过 75 天则扣减 100%。 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时,应填写“问题客户报告单”,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或视情况填写“坏帐申请书”呈请批准,由征信科追踪处理。 能明了客户的情况变化,并填写“问题客户报告单”通知公司,致公司蒙受损失时,业务人员应负责赔偿该项损失 25以上的金额。 (注:疏于访问意谓未依公司规定的次数,按期访问客户者。 )务人员对于所有的逾期应收帐款,均应将未收款的理由,详细陈述于帐龄分析表的备注栏上,以供公司参考,否则此类帐款将来因故无法收回形成呆帐时,业务人员应负责赔偿 25以上的金额。 坏帐的处理1.“坏帐申请书”填写一式三份,有关客户的名称、号码、负责人姓名、营业地址、电话号码等,均应一一填写清楚,并将申请理由的事实,收回的可能性等,做简明扼要的叙述,经业务部门及经理批准后,连同帐单或票据转交征信科处理。 当月份计算业务人员销售成绩时,应先予扣减坏账金额的300%。 填写“帐款移交清表”一式四份,移交人、接收人及核对人均应签名以示负责,其中二份寄交征信科及帐款组,接收人接交时,除核对帐单金额外,并应注意是否经过客户签认,帐单千万不可私下移交。 确定业务人员手中帐单的真实性。 不定期于特殊目的下,抽查业务人员手中帐单。 负督促收款工作及催收的责任。 禁止事项对帐的结果,如发现有下列情况者,除限令业务人员于一周内予以补正外,并依公司的规定处分。收款须知(会计管理系统-帐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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