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二1内容摘要:

征和社会危害程度,从而正确地解决各类各种犯罪的定罪量刑问题。 第三节 具体犯罪条文的构成  刑法分则条文的基本表现形式是规定具体犯罪和刑罚的条文,条文一般由罪状和法定刑两部分组成。  一、罪状  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的描述。 在刑法理论上通常根据条文对罪状的描述方式不同,将罪状分为 4种:叙明罪状、简单罪状、引证罪状和空白罪状。 但在理论上,认为根据不同的标准还可对罪状进行其他的分类,即根据条文对罪状描述的多寡,可以将罪状分为单一罪状和混合罪状。  (一)叙明罪状、简单罪状、引证罪状和空白罪状  1 .叙明罪状。 即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作了详细的描述。  2 .简单罪状。 即条文只简单地规定罪名或者简单描述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  3 .引证罪状。 即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  4 .空白罪状。 即条文不直接地具体规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但指明确定该罪构成特征需要参照的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 (二)单一罪状和混合罪状  1 .单一罪状。 又称简单罪状。 即条文仅采用叙明、简单、引用、空白罪状其中的一种方式对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进行描述。 分则条文中的绝大多数罪状,属于简单罪状。  2 .混合罪状。 即条文同时采用叙明、简单、引证、空白罪状其中的两种方式对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进行描述。  二、罪名  (一)罪名的概念和功能  罪名,是犯罪的名称或者称谓,是对犯罪本质特征或者主要特征的高度概括。  罪名虽是具体犯罪的称谓,但。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