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经验谈内容摘要:

训,更给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 第二方面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下半年安全生产的稳定态势,实现全年工作目标,结合我局工作安排,我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好。 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舆论宣传还是很重要的,虽然“安全生产月”活动已经过去了,但安全生产的责任没有过去,“天天安全日”、“月月安全月”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安全发展”的理念动摇不得。 落实安全责任,咬定目标任务。 年初我局与各施工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每个项目开 工时,安监站也与施工企业、施工企业也与项目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是一个契约,更是一份责任。 各企业要从目标管理入手,明确目标责任,建立起人人管安全的局面,咬定目标任务,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整治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要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重点突出,注重实效,狠抓专项整治,高处坠落、支撑体坍塌、外脚手架、土方塌陷、大型设备事故及触电事故是安全问题的高危险源,各施工企业必须对这类事故予以高度重视,列为重点监管范围,控制事故源头,加强日常隐患排查并及时处理,切勿视 而不见,麻痹大意;其次要做好特殊季节、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我区处于多雨、台风地段,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要认真做好防洪防涝的安全工作及落实好夏季高温的有关规定,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此外各监理公司要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理职责,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提出并跟踪监督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强化安全教育。 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使之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彻底消除职工“无知”这一最大安全事故隐患。 总之,建筑 行业工作任务很繁重,安全生产压力也很大,责任更加重大。 我们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一定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念,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行政,严格管理,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杜绝较大和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促进我区建设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总结发言 建委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今年以来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一简单汇报。 一、今年上 半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情况 据快报统计,截止 7 月 6 日,我省施工企业在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 44 起,死亡 51人,比去年同期减少 31人,下降 %,其中发生三级事故 2 起,比去年同期减少 2 起。 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虽有所下降,但事故总量仍然居高不下,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发生的这些事故中,目前已有22 起完成了调查,提出了调查报告。 其中已经对 8 家企业进行了停业整顿处理,有 6 个项目经理被停接业务,降低和吊销项目经 理资质各 1 人。 同时对这些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都进行了罚款处理。 部分发生时间较近的事故尚在 调查处理之中。 我们将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加快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发生的事故中,高处坠落死亡 29 人,占总数的 %;坍塌6 人,占 %;机具伤害 5 人,占 %;中毒 4 人,占 %;物体打击 4 人,占 %;触电 3 人,占 %。 从事故发生的类别看,高处坠落依然是我省事故多发的主要环节。 按企业资质分,特级企业死亡 1 人,占 2%;一级企业 13 人,占 %;二级企业 18 人,占 %;三级企业 19人,占 %。 低资质企业死亡人数 比去年同期略有提高。 按事故发生的频率看,进入夏季后事故呈上升趋势。 6 月份到7 月 6 日,就死亡 19 人,说明事故高发季节已经到来,值得引起我们高度警惕。 从事故发生的原因看,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有: 企业内部管理薄弱 一是近几年我省建筑业发展较快,企业规模扩张,工程业务量也较前几年大幅增加,在这样的情况下,部分企业没有及时补充合格的管理人才,有的缺少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技术管理、技术进步水平还较低;二是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缺少,有的现场没有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有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也不能适应 现代工程建设的要求;三是不少施工企业,包括一些较大 的企业,内部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 特别是企业对项目部的调控能力相对减弱,很多制度和规定没有在工程项目得以贯彻落实。 有些项目部甚至利欲熏心,一味追求经济利益,以人的生命为代价获取其项目利润,安全生产经费不到位,措施不落实。 有的施工现场操作随意,凭经验施工习以为常,离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还有相当差距。 市场秩序依然不规范 一是招投标市场秩序不规范。 压级压价、阴阳合同、抢赶工期、拖欠工程款、降低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等情况依然存在,直接导致企业和现 场安全生产投入减少,制约企业技术进步。 二是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屡禁不止,企业采用“一脚踢”承包方式,只抽取利润,不对项目实施有效监管,导致现场实际经费不足,降低了现场防护能力。 有的总分包关系混乱,有的甚至雇用无资质的个人承包。 三是私招滥雇现象仍很大量存在。 专业劳务分包企业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跟不上建筑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 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工作滞后,教育培训跟不上,大量民工不具备条件就上岗作业,给安全生产埋下隐患。 政府监督管理乏力 一是政府监管难以到位。 面对量大面广的建筑工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中,无论是机构设置还是人员编制,都远远满足不了当前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需要,对安全生产监管均感到力不从心。 安全监督机构人员不足、经费困难已极大地影响到 了政府监管的效力,监督难以到位。 二是部分开发、高教园区等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存在空档,特别是一些招商引资项目或领导工程,主管部门基本上没法监督。 三是政府监管的思路需要调整。 一些地区的建设主管部门只注重对施工现场实际安全设施的检查,忽视对企业、对项目经理安全行为的监督和规范;只重视实物安全隐患整改,忽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罚,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企业不顾行 为规范,只求不出事故的侥幸心理。 二、今年以来所做的主要工作 把安全生产作为今年全厅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厅党组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始终把它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和推进“平安浙江”,保持我省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长抓不懈,一抓到底,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年初,针对我省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根据国务院、建设部和省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厅党组研究决定,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全厅和全省建设系统的重点工作。 我厅下发了今年的 1 号文件《关于加强 2020 年度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 作的通知》指导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各项措施。 今年 2 月,我厅和 11个市地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了安全生产的目标和责任。 各地也都相继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到了各县(市)和相关单位,形成了安全生产责任网络。 针对实际,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治理 一是继续开展钢管、扣件专项治理。 针对我省近两年发生的多起支模架坍塌事故,在去年全省开展钢管、扣件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基础上,今年我们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商局继续开展这项专项治理。 对支模架的专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搭设要求、构造措施及 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都提出了严密的技术要求,印发了专门用于支模架检查验收的相关表格,要求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严格执行。 通过今年的前一阶段的整治,已封存了劣质钢管、扣件 300 吨,销毁 42 吨。 目前,施工现场支模架设施已基本有章可循,以往随意搭设,凭经验操作的陋习已有了初步改变,承重支模架的安全使用有了一定的保障。 二是针对夏季高温和灾害性天气集中的特点,我厅于 6 月 10日专门发出《关于做好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企业针对夏季高温和灾害性天气较多的实际,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注意做好防台、防汛 、防雷工作,加强对基坑支护、大型机械、临时工棚、施工围墙等的检查,同时做好生活保障,减少事故诱因,消除事故隐患。 三是开展防高处坠落专项治理。 针对我省高处坠落事故比例一直居高不下的现状, 6 月份,我厅专门发出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今年以来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归类,分析原因,提出了切实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措施。 要求用 3 个月时间,对每个现场进行逐一清理检查,从“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和扩大型机械及吊篮的使用安 全入手,确保安全设施和各项措施,努力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积极探索建立规范劳务用工的民工劳动力市场 企业用工混乱,项目私招滥雇,成建制劳务队伍少是制约我省民工素质提升,难以适应现代建筑施工需要,安全生产不能有效保证的关键因素。 对此,我们一直在探索劳务用工制度的改进。 今年杭州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直接为劳务企业和民工服务的杭州市建筑劳务交易中心,下发了《杭州建筑业劳务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主要目的是制止无用工资格的个人、组织及“包工头”的非法用工行为,要求所有企业必须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向管理部门备案。 对保证企业所用民工的素质,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切 实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下步我们打算要在全省推广。 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行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 4 月 21 日,我厅召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宣贯大会,各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长(主任),建筑业处或工程质量安全处室负责人,安全监督站站长;全省所有的特级、一级建筑施工企业和在杭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及安全部门负责人;全省各监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杭甲、乙级勘查、设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共计 1500 余人参加了会议。 从 3 月中旬起,我们委托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施工安全和设备管理分会分期举办 8 期建筑施工安全知识培训班,全省特级、一级和二级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等共计 1000 余人参加培训。 重点是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宣讲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同时,利用民工学校等多种形式,宣传《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行业法律法规和安全意识。 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 为认 真贯彻落实全省加强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建设部关于加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2 月 25 日至 28 日,我厅组织检查组对嘉兴、湖州、台州、温州、金华、衡州和丽水等 7 个设区市的建筑施工等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抽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我厅于 3 月 30 日发出《关于 2020 年全省第一批抽查建筑施工企业严重事故隐患情况的通报》(建建发 [2020]75 号),对金华明珠广场国际花园等 6 个在建工程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进行了通报,并在“浙江建设信息港”予以曝光,同时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此次通报情况告知当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在各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予以公布。 为了认真汲取 5 月 12 日河南省安阳建设工地重大事故教训,我厅于 5 月 14日下发《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 紧急通知》(内部明电浙建 [2020]19 号),布置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要求各单位立即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和整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确保自查,并组织重点的抽查。 这次检查,全省共组织抽查了 2246个工地,计建筑面积 1160 万平方米。 有 392 个工地被责令停工整改, 发生整改通知书 1066 份,提出整改意见 2603 条,共查处了53 家企业和 123 名项目经理。 6 月 9 日至 25 日,我厅组织督查组赴全省 11 个市,对各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 督查采取听取各地工作汇报和现场实际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共突击抽查了22 个工地,有四个工程被当场责令停工整改,其余工地也因存在不少问题被责令限期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根据建设部这次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管理,努力实现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局面的根本好转。 今年内,我们还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 工作。 确保今年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的控制指标不突破 一是建立并完善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各级管理部门领导责任、质量安全监督人员责任、企业负责人责任、项目负责人责任、班组长责任、一线作业人员责任,真正形成责任明确、人人有责、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 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施工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落实。 二是建立起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监督机制,加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 责任落实情况与目标管理相结合,实行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对考核不合格的下级主管部门,向当地政府通报。 对 考核不合格的企业、项目部必须与市场准入、企业资质、工程评优等挂钩,并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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