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矿山安全技术内容摘要:

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一、事故调查的组织。 、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般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由上级政府组织进行调查:( 5种) 参见教材 P215。 事故调查工作实行 “ 政府领导、分级负责 ” 的原则。 二、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和职责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 :( 9个) 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人员伤亡情况、查明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的职权和事故发生单位的义务 四、事故调查的纪律和期限 :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人民政府批准可适当延长,不超过 60日。 需要技术鉴定的,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该时限,提交报告的时限可以顺延。 第四节 事故处理 事故调查组向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有关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后。 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一、有关事故处理的规定 1)批复主体: 事故调查报告由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复、参见教材 P218。 2)批复时限: 其他级别事故 15日内作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 30日内作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适当延长,不得超过 30日。 二、事故调查报告中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及其监督 事故调查处理的最终目的是预防和减少事故。 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情况。 第八章 矿山安全技术 大纲要求: 运用建筑施工安全相关技术和标准,辨识和分析土方、模板、吊装、拆除、脚手架工程、现场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焊接施工等各类建筑施工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采用相应技术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主要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专业知识 建筑施工安全法规与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 第一节 建筑施工安全专业知识 一、建筑施工的特点及伤亡事故类别 (一)建筑施工的特点 定,人员流动 ,手工操作,繁重体力劳动 ,规则性差,不安全因素随形象进度的变化而改变 (二)易发和多发事故的类别 建筑施工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和机械伤害等 4个类别的伤亡事故多年来一直居高不下,被称为四大伤害。 随着建筑物的高度从高层到超高层,其地下室亦从地下一层到地下二层或地下三层,土方坍塌事故增多,特别是在城市里拆除工程增多,因此,在四大伤害的基础上增加了坍塌事故, (三)建筑施工中危险源的识别 5类事故发生的主要部位就是建筑施工中的危险源。 二、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一)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在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的指导下,从施工的全局出发,根据各种具体条件,拟定工程施工方案、施工程序、施工流向、施工顺序、施工方法、劳动组织、技术措施、施工进度、材料供应、运输道路、场地利用、水电能源保证等现场设施的布置和建设做出规划,以便对施工中的各种需要及其变化,做好事前准备,使施工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从而做到高速度地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3类。 (一)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在全套施工图设计完成并进行会审、交底后,由直接组织施工的单位组织编制。 并经本单位的计划、技术、质量、安全、动力、材料、财务、劳资等部门审核,由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生效的技术文件。 (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它是具体安排和指导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与技术文件。 : ( 1)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 2)地面及深坑作业的防护。 ( 3)高处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 ( 5)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 6)为确保安全,对于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和新结构,制定有针对性的、行之有效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 7)预防因自然灾害(防台风、防雷击、防洪水、防地震、防暑降温、防冻、防寒、防滑等)促成事故的措施。 ( 8)防火防爆措施。 (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要点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专业 性较强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槽)土方开挖及降水工程 ( 1)土方开挖 1) 应针对土质的类别、基坑的深度、地下水位、施工季节、周围环境、拟采用的机具来确定开挖方案。 2) 开挖的基坑(槽)设计深度如比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深时,应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动态观测。 3)根据基坑的深度、土质的特性和周围环境确定对基坑的支护方案。 4)根据选定的基坑支护方案进行设计和验算。 5)根据所采用的开挖方案编制操作程序和规程。 6)绘制施工图。 7)制定回填方案。 ( 2)降水工程 1)根据基坑的开挖深度、地下水位的标高、土质的特性及周围环境,确定降水方案。 2)设计和验算降水方案的可靠性。 3)编制降水的程序、操作规定、管理制度。 4)绘制施工图。 2临时用电工程 ( 1)现场勘测,确定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及电线线路走向。 ( 2)负荷计算,根据用电设备计算,确定电气设备及电 线规格。 ( 3)变电所设计。 ( 4)配电线路设计。 ( 5)配电装置设计。 ( 6)接地设计。 ( 7)防雷。 ( 8)外电防护措施。 ( 9)安全用电及防火。 ( 10)用电工程设计施工图。 3脚手架工程 ( 1)确定手脚架的种类、搭设方式和形状、使用功能。 ( 2)设计计算。 ( 3)绘制施工详图。 ( 4)编制搭设和拆除方案。 ( 5)交接验收、自检、互检、使用、维护、保养等的措施。 4模板工程 ( 1)确定现浇混凝土梁、板、柱等采用的模板的种类及支撑材料。 ( 2)设计计算模板面和支撑体系的强度和变形。 ( 3)绘制平面、立面、剖面的构造详图。 ( 4)编制安装、拆除方案。 ( 5)制定检查、验收、使用等的措施。 5高处作业工程 ( 1)确定对 “ 四口 ” (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口、通道口)临边、登高、悬空及交叉作业的防护方案。 ( 2)设计计算所选择的防护设施的可靠性能。 ( 3)绘制防护设施施工图。 ( 4)安装、拆除的规定。 ( 5)使用、管理、维护等措施。 6起重吊装工程 ( 1)根据构建或设备的形状、位置、质量、环境制定吊装方案。 ( 2)选择吊装机具。 ( 3)绘制吊装机位、路线等实施图。 ( 4)编制操作、防护及管理措施。 7塔式起重机 ( 1)根据搭式起重机的产品性能及安全使用规程,编制安装及拆除的方案。 ( 2)设计轨道或搭式起重机基础及附墙装置。 ( 3)制定检查、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措施。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2020年 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位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 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制定并下发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对应制定专项方案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应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范围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 1)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或虽未超过 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 2) 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 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 3)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大模板、滑板、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 5m及以上;搭设跨度 10m以上;施工总荷载 10kN/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建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4)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质量在 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 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 5) 脚手架工程 ( 6)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 7)其他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预应力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 1)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式工程。 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 8m及以上;搭设跨度 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15kN/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00kg以上。 (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质量在 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 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 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 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在 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 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 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5)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 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 6)其他 1)施工高度 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 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 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 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 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三、施工现场安全知识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 1)悬挂标牌与安全标志。 ( 2)施工现场四周用硬质材料进行围挡封闭,在市区内其高度不得低于。 场内的地坪应当做硬化处理,道路应当坚实畅通。 施工现场应当保持排水系统畅通,不得随意排放。 各种设施和材料的存放应当符合安全规定和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 ( 3)施工现场的孔、洞、口、沟、坎、井以及建筑物临边,应当设置围挡、盖板和警示标志,夜间应当设置警示灯。 ( 4)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包括操作平台及模板支撑)应当按照标准进行设计,采取符合规定的工具和器具,按专项安 全施工组织设计搭设,并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 ( 5)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应当符合临时用电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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