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第04号合同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付方式。 集团总经理负 责审察合同的审批程序是否按本制度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须到相关部门备案的合同,应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合同的签订 合同谈判一般由主控部门负责人组织,其它情形属集团中心的合同可由集团总经理指派,属事业部的合同可由事业部总经理指派。 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对外签订合同,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 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审核无误后,须经合同双方在正式合同书面上签字、盖章、骑缝予以确立。 订立合同方是单位须经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委托书并作为合同附件)签字,盖法人公章或法人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其它印章代替。 订立合同方是自然人须本人签字并捺手印。 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对外订立的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盖章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时,双方资信必须(如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授权书、身份证明等)作为附件, 备案 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将合同原件交由行政文管员登记存档备案,交财务一份复印件备案。 其余相关部门如工作需要,由行政负责人审察(商业秘密程度、时效、使用对象)许可并办理使用人登记手续,可领取留存复印件。 如因工作需要借出合同原件的,由行政负责人审察许可,由文管员做好 使用人登记并督促收回,以保证合同的保密性、完整性。 合同的履行 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 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视情节轻重应及时逐级反映处理。 合同相关部门和财务中心应根据合同履行节点及进展,分别跟踪、督促、落实。 财务中心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应当拒绝收付款: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的;收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单位出具代付代收款证明或集团总经理特批除外)。 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 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 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