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打卡考勤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1.考勤打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各部门、直属公司的综合处或原管理考勤部门负责。 各部门、直属公司每月将考勤打卡的结果和缺勤人员情况填写考勤统计表汇总,于每月 26日将汇总表报人事部劳资处一份。 统计表和考勤卡由各部门、直属公司保存备查一年后自行销毁。 2.考勤卡必须按日打满各格,每月由处室领导签字。 所有空格均要有考勤员的说明和处室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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