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合理化建议奖励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源部应作为异常情况汇报至主管副总经理,不再作为合理化建议进行审议。 人力资源部收到建议书后,认为内容完全者,分两种情况处理: A 建议提案明显合理,不存在实施风险,且投 入成本较低的方案,可直接与实施部门沟通,然后报请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B 建议提案涉及内容复杂,或方案重大,或投入时间长,或专业性很强,应提交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审定。 人力资源部收到建议书必须在一星期内编号密封送审委会,审委会也应及时组织好评审工作。 ,在建议书未经审委会审定前,对建议人姓名进行保密。 ,经过评议,按评议结果进行区分处理: A 提案设计不科学,采纳价值不大,或不具备实施条件,投入风险大,应予以否定,人力资源部将 退还建议人。 B 建议提案意见很好,评议时从总体上给予肯定,只是某些方面还不够完善,需要做些调整修改将会更周密可靠,对这种情况应视为基本通过,由建议人按审委会意见加以完善,或直接由审委会讨论定稿,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C 建议提案构思很好,但建议人缺乏可靠的论证,又无条件和能力调研,可有公司组织进行这项工作,待论证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是否采纳。 D 建议提案经审议确认合理、科学、有价值、理由充分、方案严谨,应立即向总经理汇报,批准后组织实施。 建议内容如属于下列各项范围 ,为不适当的建议不予受理 : 内容浮夸无实质问题描述的,如“管理不善”等; 已被采纳正在改善的或被评定保留,或已提交的重复建议; 建议书内容仅提出问题 ,且无具体的改进或改革实施办法 . 计划已经安排或正在进行的; 攻击团体(或个人)的,或者针对个人私生活的; 违反国家有关法令的(如知识产权等)。 合理化建议实施与效果评估的管理 第 5 页 共 8 页 5 经评委会审议通过的建议案,经总经理核准实施后,各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实施; 实施部门在接到经总经理 批准实施的方案后,需与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人员进行沟通,共同商讨实施的具体方法和步骤; 有些建议案的项目应分阶段实施,如技改项目,应进行试验性作业,待完全成熟后在进行全面推广和实施; 方案的实施应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作出详细合理的安排,并列出实施进度表,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好实施。 有关部门要对合理化建议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跟踪,若发现不佳状况应及时加以分析,如属于工作中的问题,应加强实施的管理力度,若建议本身缺陷,则应果断停止,避免产生更大的损失。 合理化建议是进行 创新的活动,万一是实施失败,也不能对建议人加以责备,而应从中总结经验,特别从审议的管理工作中找出不足之处。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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