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兼职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邀约学生来校参观,学生成绩低于 400 分 ,可邀请学生家长来校参观 第三章 处罚制度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 10 元,旷工半天罚款 20 元 ,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工资 2. 上班脱岗按旷工一天处理,扣除当天工资 3. 打私人电话一次,罚款 20 元 4. 违反《大学生兼职管理规定》第三条, 处罚 10 元 /次 5. 不得将本校学生信 息资料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出售给他人,一经发现,按开除处理,扣除全部 工资 6. 不得传播学院负面消息,禁止造谣 ,违者 30 元 /次 ,情节严重者直接予以开除,工资不予发放 第四章 奖励制度 1 名学生来我校参观,奖励 5 元 /人 , 家长上门或者参加夏令营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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