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晋中市交通局内容摘要:
标准 (施工) 考核内容 考 核 标 准 得分 履 约 表 现 (30分 ) 驻地建设 ( 3 分) 未按合同要求在现场建立项目经理部,造成工地管理混乱,施工场地和环境条件不规范,每项扣 1 分。 主要人员 ( 10 分)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试验室主任均应符合合同或招标文件要求。 无故更换 1 人次或因不称职被更换 1 人次扣 5 分。 施工机械 ( 3 分) 主要机械设备不能按合同要求及时到位,造成工期拖延,或性能不良,进场不及时等,每项次扣 3 分 实验室 (3 分 ) 试验室面积未达到合同要求、检测设备不足, 每项 扣 1 分 工程管理 ( 5 分) 未能严格执行国家及合同有关工程管理规定,出现违法分包或转包,或工程管理不力,扣 3 分 按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 , 不及时或有故意拖欠行为的,扣 2 分 工程进度 ( 4 分) 施工组织不合理 , 造成 工 期 延误 ,每拖延一个月 , 扣 2 分 恶意拖延工期 , 未能按合同工期完工的,扣 2 分 环境保护 ( 2 分) 未按规范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水土流失,生态破坏,情节严重的,扣2 分 工 程 质 量 ( 35分) 自 检 体 系 建 设 (6 分 ) 工作制度 (2 分 ) 未建立岗位质量责任制、工作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或内容不健全、落实不到位,每项扣 1 分 没有建立独立运行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机制 , 或不能独立运行形同虚设的,扣 2 分 未制定工程质量目标控制细化分解方案,或内容不完整、目标不明确、工作程序不规范、责任未落实,每项扣 2 分 无防汛 预案, 扣 1 分 机构设置 (2 分 ) 建立项目经理领导、 技术负责人 具体负责的自检组织机构,下设质检部、工地试验室。 每缺 1 个部门扣 2 分 岗位管理 (2 分 )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质检部长、试验室主任不符合上岗资格条件,每发现 1 人次扣 2 分 特殊技术工种的技术工人未持证上岗,发现每人次扣 1 分 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或变更自检人员,未经培训的自检人员上岗或未建立培训制度,扣 2 分 质 量 管 理 (20分 ) 工程管理 (5 分 ) 未制定工程施工工艺、工序、分项工程质量管理措施的,扣 3 分; 不完善、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 ,扣 1 分 现场施工记录数据与工程实际符合性差,原始记录内容不实、不完整、不规范,或编造施工和自检原始数据的,每处扣 2 分 各类工程的原始记录、检验评定等资料不齐备、不完整,档案分类不清晰、管理不规范 ,或档案资料与完工工程不符,每项扣 2 分 施工工序质量交接检验内容不全面、记录不完整、签字不全或出现代签 的,每项次扣 2 分 10 未报验、未经监理签字认可,擅自转序施工,每项次扣 2 分 程序履行 (8 分 ) 施工图设计存在明显失误或工程地质、水文等条件同设计有较大变化,未提出设计变更申请,仍按原设计施工,扣 3 分 未履行变更设计程序,擅自修改设计并组织实施的,每项扣 5 分 工 程 质 量 质 量 管 理 (20分 ) 质量控制 (7 分 ) 无施工作业工序、工艺流程框图 , 工序、工艺安排不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规定每项扣 2 分,施工现场无专人负责的扣 5 分 发现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材料、交通产品的每项次扣 3 分;工序质量检验不及时 , 每次扣 1分 ; 未处理不合格工序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每次扣 1 分 ; 分项工程质 量检验评定结论错误,每项扣 2 分 对监督、建设、监理等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整改要求,未按时限或未按技术要求处理,扣 1 分 因施工质量控制不严,致使永久性工程出现无法补正的质量缺陷,每处扣 3 分 发生质量事故没有按规定时限报告,每次扣 1 分; 瞒报质量事故或对质量事故现场未进行保护,扣 3 分 试验检测工作 (9 分 ) 检测能力 (4 分 ) 检测设备不完善,检查人员不专职,检查结果未认定,试验结果与工程质量实际不符,出具虚假的试验检测数据报告,每项扣 2 分 试验管理 (5 分 ) 试验操 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每人次扣 1 分 试验室条件(温、湿度)不 符合 试验规程要求,扣 2 分 试验检测技术档案不齐备、不完整,档案分类不清晰、管理不规范,相关标准收集不齐全,每项扣 1 分 试验检测原始记录和试验检测报告内容不清晰、不完整、不规范,或数据不真、不实的,每项扣 1 分 安 全 生 产 (20分 ) 安全管理 ( 8 分) 未成立安全领导及管理机构扣 5 分;未上墙扣 2 分 未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扣 3 分;未签定安全责任书,扣 2 分 未建立应急预案。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晋中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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