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南京尚海湾项目11楼室内及外立面精装修施工招标文件内容摘要:

式通知乙方。 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 当甲方指令错误时,乙方有责任和义务提出书面申告。 因指令错误而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提出书面申告,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予追加合同价款并不予乙方工期补偿。 因指令错误而乙方已按约定时间提出书面申告但甲方未接受,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 7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 义务。 第六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名称: 南京尚海湾 项目 室内 精装修 施工 招标文件 12 : :施工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 、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 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 ,乙方应提前 7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否则不得更换,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甲方 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和设计方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的合格作业面及必要的设备、材料堆放场地,提供进场施工手续 , 提供水电口,协调解决乙方施工所需水、电,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总包方及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甲方不按合同条款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合同价款不予追加。 第九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独立完成承包范围内的 所有图纸深化设计(如需)、原结构及管线拆改(视装修需要)、材料采购和保管、施工、空气监测、技术、劳务、保修、机具设备、工具等所有装修任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分包或转包。 乙方设计的图纸必须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用于施工(如有)。 乙方进场施工前应提供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及样品、检测报告及监理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 乙方应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熟悉设计图纸,编好施工组织设计,交甲方审批。 乙方应服从甲方代表、监理对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等施工的监督与管理。 乙方应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积极协作 配合,完成有关政府部门 要求的各项备案及审批手续。 南京尚海湾 项目 室内 精装修 施工 招标文件 13 、用电,自装计量表具,会同甲方、监理方记录起始表具记录读数,并承担施工中发生的水、电费。 ,应服从总包方统一协调指挥,在现场指定地点搭设临时设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同时应遵守现场的各种管理制度,爱护现场设施,严格执行安全防火规定,办理各种用工手续,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做到文明施工。 乙方进场材料应自行保管并做好标识,以防发生经济损失。 若发生,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遵照国家颁布的现行的最新规范、施工验收标准及设计图纸的要求组织深化设计、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监理监督检查,保证工程质量优良。 乙方必须严格依照甲方和设计方认可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交真实完整的竣工资料(含图纸)四套。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表,每月 25日前向甲方代表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每周提交上周进度对照及下周进度计划。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工程事故报告(如有),并承担事故的一切责任和经济 损失。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应遵守现场的各种管理制度,爱护现场设施,严格执行安全防火规定,办理各种用工手续,确保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做到文明施工。 乙方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进场施工前,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 在施工场地内,由乙方负责提供工程和安全所需的照明、看守、围栏、警卫等。 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所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亡等一切损害责任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保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认真执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到每天工完料净、场清明净, 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 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等一切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等管理规定和要求,按规定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因乙方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或违规施工等原因造成的罚款和赔偿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措施,直至整个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 但由于甲方和其他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所需费用由甲方或其他施工单位承担。 遵守国家或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乙方应保护好建筑物结 构和相应管线、设备,乙方进入现场工作应配合其他工程的施工,并对其成品进行保护,避免人为损坏,如因乙方原因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乙方须按期保质的完成工程量如不能按期完成,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窝工或二次进点,则工期顺延。 乙方协助甲方进行施工过程的检查并做好自检工作。 南京尚海湾 项目 室内 精装修 施工 招标文件 14 需要办理政府招投标及合同备案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给予配合。 乙方负责交验前本工程达到验收标准,并保证按期通过验收。 竣工验收时如须进行空气质量检测,由承包人负责组织,发包人监督实施,检测结果须符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实际竣工时未进行空气质量检测的,结算时甲方将扣除该部分费用。 乙方应事先告知甲方未知的与本工程质量相关的事项,如乙方知道或根据经验应该知道的有关质量问题而未告知甲方,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未按照工程施工规范及环保要求装修造成的环境污染,乙方有自付费用进行治理的责任。 如乙方不予治理,甲方有权代为治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 ,做到工完场清。 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第十条 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2 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监理。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提交后 3 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监理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按期竣工。 第十一条 延期 开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 3天前,向甲方代表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48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 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 48 小时内给予答复。 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 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 可自行复工。 停工责任在甲方的,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 出现本合同约定的可顺延工期的情况后,乙方应在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48小时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以书面形式提出报告。 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 除此之外,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南京尚海湾 项目 室内 精装修 施工 招标文件 15 第十四条 工程样品 乙方供应材料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甲方、监理和乙方三方查验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第十五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 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封样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 因乙方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由乙方承担返工、修改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且每出现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至叁仟元。 第十六条 工程质量等级 乙方承诺工程质量达到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合格标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一经发现,乙方应按甲方代表及监理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并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提请质量监督部门鉴定,鉴定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七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和时间 隐蔽工程经甲方按本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 24 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 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乙方准备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验收合格 24小时后,甲方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 24 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无故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乙方自行验收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并保证在竣工验收时合格。 如在竣工验收及今后的使用中出现问题,乙方仍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无 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 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 南京尚海湾 项目 室内 精装修 施工 招标文件 16 本合同价款形式采用 固定单价 计价模式,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 固定单价除按本合同规定的调整方式外,不得以任何方式调整或变更。 ⒈施工配合费: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 精装修 总包单位按 包干价 向发包人计取。 第二十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估算工程量、设计变更。 : ⒈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估算工程量按实调整。 ⒉合同约定范围外的设计变更按实调整。 a. 因甲方的设计发生变更的,可以对变更部分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因甲方原因发生变更的新增项目,则首先依据合同清单中已确认的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合同清单中无可参考项目时,由乙方编制新增项目综合单价组价表,报甲方工程部和成本预算部工程部和成本预算部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后 按竣工图纸工程量计入结算。 b. 工程签证需经监理方、甲方工程部和成本预算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能生效,时效为签证发生前后 3日历天内,在合同允许调整范围内且单项子目发生费用在 2020元以上的才作经济调整,否则只做技术确认。 乙方因没有遵守此条款,引起的任何工期及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c.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已经甲方认可的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甲方可要求恢复原状。 d. 对于甲方原因变更主要材料(甲方保留对主要材料的 价格和供应商进行指定的权利),综合单价调整时仅调整主要材料的价差及税金,综合单价中所含其他费用一律不予调整。 e. 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替换,须经甲方和业主相关业务部门同意。 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f. 甲方下达的书面变更工程指令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即立即进行施工并在 5 日历天内报告甲方完工日期),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误执行,甲方有权请第三方施工后从乙方合同总价中扣除所支付给第 三方的费用。 ⒊施工期间承包人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外的零星签证用工等,由承包人提出现场。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