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gpcgd121156fg064f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教育内容摘要:

招标文件中给出的具体测试计划、内容和方法,与用户方讨论并通过后,方可按计划进行测试。 1) 单项测试 单项产品安装完成后,进行产品自身性能的测试。 2) 联机测试 系统安装完成后,对所有采购的产品联网运行,并进行相应的联机测试和性能测试。 3) 测试过程必须在用户的参与下进行。 测试的过程和结果必须详细记录,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14 、 产品验收要求 1) 依招标文件要求对全部设备、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 料、文件(如进货单、装箱单、保修证明、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 2) 拆箱后,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随机资料、介质等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供货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 设备通电测试应单台进行,所有设备通电自检正常后,才能相互联结。 4) 对设备全部安装完成且连接完毕进行系统测试,应严格按测试计划进行,做好各项原始记录。 5) 系统测试中 (测试不超过 10 天 )如发现设备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或合同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用户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 赔偿时间从中标通知日开 始到赔偿终结日止,赔偿金额每天为中标金额的 4‰,并有权进一步追究有关问题。 赔偿完结,方能取走货物。 、 系统验收要求 1) 系统验收要求对各个单项产品的测试和网络系统联机测试以及试运行,均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性能和产品技术规格中的性能,并实现系统正常运行后进行。 2) 投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用户网络中心。 、 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 1) ★除个别设备指定外, 投标人对 整个工程及产品 提供 至少一 年 免费 (含旅差费、零配件费、维修费等 )上门维修服务。 保修期自供需双方代表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2) 保修期内,投标人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整机进行维修,并且保证每季度上门检修一次,不再向用户收取费用。 3) 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每天 8: 00~ 18: 00 期间为 2 小时,其余期间为 15 小时。 4) 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 1小时, 2小时内到达现场。 如果设备故障在检修 4 小时后仍无法排除,投标人应在 24 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项目单位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 5) 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投标人上门保修,即由投 标人或原厂家派员到用户设备使用现场维修。 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6) 对于不能明确是否是硬件出现故障时,投标人应尽力配合应用开发商进行检查,在必要时,能在上述响应时间内到达现场协助排除问题。 7) 投标人必须提出保修期内的维修、维护内容和范围(产品、技术、模块、部件)。 、 保修期后设备维护服务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出保修期后的收费、维修、维护内容,费用和服务方式、范围(产品、技术、 15 模块、部件),供用户参考。 其费用不计入总价。 、 培训总则 1) 投标人至少必须满足本章要求的培训服务。 2) 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采购的设备及采用的相关技术,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全面的培训计划和课程内容安排,并在合同签定后征得用户方同意后实施。 3) 投标人必须提供高水平的培训。 培训应包括硬件、软件等。 所提供的培训课程表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4) 投标人派出的培训教员应至少具有一年的相同课程的教学经验。 5) 所有的培训教员必须用中文授课(如果讲师不会讲中文,投标人必须提供中文翻译),除非有其它的协议规定。 、 培训内容、人数、时间、地点要求 由 投 标商列出具体计划并安排实施。 、 培训费用 中标商应该将负责所有培训 费用(含培训教材费)及各项支出包括项目单位所在地城市与培训地之间的往返机票,当地的交通费用,食宿费用,每人日的培训费用等差旅费。 为了使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需要下列项目管理要求: 投标人必须有详细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工程技术人员姓名、年龄、职务、职称、承担的工作、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1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 须知 一、 投标费用 说明 1. 投标供应商 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集中采购机构 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本次 招标向 中标供应商 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 价中单列。 中标 服务费是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政府许可收取的采购代理费。 中标 供应商 在收取《 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 中标 服务费(以到达集中采购机构开户银行帐户为准),该收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 粤价函〔 2020〕 1036号 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照 中标 总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如下表)计算: 中标 金额 (百万元) 1以下 15 510 1050 50100 1001000 1000以上 费率 % % % % % % % 例如:某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 金额为 400万元, 中标 服务费金额计算如下: 100万元 %= ( 400- 100)万元 %= 收费= + = 3. 中标服务费以银行付款的形式用人民币 一次性 支付 ,收款银行帐号以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交纳中标服务费通知书中指定的银行帐号为准。 二、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 澄清更正文件 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供应商 须知 4) 开标、评标、定标 5) 合同书格式 6) 投标文件格式 7) 在招标过程中由 集中采购机构 发出的 澄清更正 文件等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更正 集中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 更正 的,于 投标截止时间的 15天前 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供应商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供应商 在收到澄清 更正 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予以确认,该澄清 更正 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 更正 不足 15天的,集中采购机构在征得 当时已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供应商 同意并书 面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真 2 有效)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根据采购的具体情况,集中采购机构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3天 前,将变更时间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 当时已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供应商。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6. 投标的语言 投标供应商 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 投标供应商 与 集中采购机构 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供应商 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 两种语言不一致 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7.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供应商 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 投标供应商 承担。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投 标供应商 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 及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如果因为 投标供应商 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 投标供应商 承担。 8. 投标报价 及计量 投标供应商 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 投标供应商 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 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 银行转账 、银行保函 (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等形式提交。 投标供应商 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 投标供应商 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交纳办法如下: 1) 采用银行 转账 方式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到达 集中采购机构 保证金 账户 ; 收款单位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 行: 工商银行广州市北京路支行 银行账号 : 3602020929202037661 3 银行地址 : 广州市广卫路 10号二楼 (此账 号为保证金专用账号,其他款项请勿转入此账号) 投标供应商 填写银行交款票据时,必须清晰填写投标单位全称、投标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所投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号,并对所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且与《退保证金说明》的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一致。 否则,有可能造成保证金退还的延误。 2) 采用银行保函 (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集中采购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 ②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 (或《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选定的专业担保机构) 出具; ③ 有效期超过投标有效 期 30天; 3) 递交投标文件现场除银行保函 (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外,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 投标供应商 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 5个工作日内 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中标供应商 的投标保证金 ,在 中标供应商 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 被 依法 不予退还 并上 交 国库 : 1) 投标供应商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中标供应商 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 10.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投标供应商 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 肆 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 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或盖章。 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 或盖章 才有效。 11. 投标文 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供应商应 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唱标信封》并独立封装。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集中采购机构将拒收该投标文件。 4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集中采购机构 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 未按要求密封的; 2) 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集中采购机构 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1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供应商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 集中采购机构。 补充、 时间 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 投标供应商 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投标供应商 在递交投标文件后, 可以撤回其投标,但 投标供应商 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前以书面形式告知 集中采购机构。 投标供应商 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 、 开标、评标、定标 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六、 询问 、 质疑 、 投诉 14. 询问 投标供应商 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 招标文件 、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及时 作出 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 联系方式 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5. 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提出质疑: 1) 招标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 5个工作日;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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