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集团矿井地质工作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基础地质资料包括 地质报告(总结)、 原始记录本、图纸、说明书、台账 、 卡片等,要求内容齐全,有目录索引,做到查找方便,实现档案化管理。 第十七条 矿井 必须具备精查或最终地质勘探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各种补充勘探 地质 报告 、生产勘探地质报告 和矿井地质条件分类报告。 第十八条 矿井必须具备 以下地质基础图纸: (一) 主要图纸: 1. 区域地质图; 2. 井田地形地质图 ; 5 3. 地 层综合柱状图 ; 4. 地质剖面图 ; 5. 煤 岩层 对比图 ; 6. 松散层等厚线图 ; 7. 基岩等厚线图; 8. 煤层等厚线图 ; 9. 煤层底板等高线及储量计算图 ; 10. 煤层 顶板岩性及直接顶厚度等值线图 ; 11. 井巷地质素描图 ; 12. 采掘工程平面图。 (二) 日常地质工作中还必须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工作面、采区、煤层的不同范围和比例尺的井上下对照、平剖面对应、多因素对比的工作用图。 (三) 矿井还应根据各自的地质特点有针对性地编绘其他有关图件。 第十九条 各种地质图件必须种类配套、内容齐全、格式规范,按标准化要求使用统一的图例 和 图 式。 所有地质图 件 均应及时根据补充勘探成果 、 井上下地质 写实成果和采掘工程进度及时 进行修改。 工作面地质图在日常整理资料的同时随时 进行 修改 完善 ,至少每月应 全面 修改一次;采区(盘区)地质图应 每季修改一次 ;煤层地质图和 矿井基本地质图 应 每半年修改一次。 未修改的图纸不得使用。 第二十条 矿井 必须建立 以下地质成果台账: (一) 井上下钻探工程成果 台账; (二) 物探工程成果 台账; (三) 巷道探煤厚成果台账; 6 (四) 地质构造台账。 第四章 地质预报及“三书一总结” 第二十一条 矿井应开展定期 地质预报 工作。 地质预报分为年、季报、月和临时性 预报 四类。 要求预报内容准确,重点突出,并有 超前性、 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必要时要附图说明。 第二十二条 地质 预报内容要求: (一) 采掘 面名称、施工队伍、设计长度、截止编写预报时的实际进度、预计下期进度。 (二) 预测 采掘 段松散层厚度、基岩厚度、与上层煤采空区的层间距等。 (三) 预测 煤层厚度 、夹矸及底板起伏形态的变化情况。 (四) 预测 煤层 顶、底板岩性、厚度和稳固性。 (五) 预测可能遇到的断层、冲刷、裂隙破碎带等地质构造的位置、发育规模、岩性特征及对生产的影响程度。 (六) 残留钻具、钻孔护管等地下遗留物的位置、名称、大小、数量等。 (七) 地物的 位置 、名称、数量、物主、使用情况等,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已采取措施。 (八) 对安全生产有影响的因素,提出防治措施建议。 第二十三条 矿井 地质组应按时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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