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内容摘要:

权利。 年 月 日 送达人: 年 月 日 签收人: 年 月 日 (一式两联) 22 一、适用范围 是城管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文书。 二、注意事项 写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法事实、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以及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 写明拟对当事人作出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被告知人当场愿意放弃陈述和申辩权的,如其有文字书写能力,可在备份联上直接写明,并签字按手印;如无文字书写能力,送达人可按代其写明,并当场宣读,然后让其签字按手印。 三、评查标准 当事人名称准确; 载明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 明确告知拟给予行政处罚的内容; 明确告知当事人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权的期限; 处罚机关的印章、日期完整。 23 芜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陈述(申辩)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承办人: 记录人: 陈述(申辩)人: 性别: 电话: 住址: 法人代表(负责人): 职务: 地址: 陈述(申辩)内容: 被询问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24 陈述(申辩)笔录 附 页 问:请你核对以上笔录,如记录无误,请你签字。 如你不识字,我们可以读给你听,如果与你说的一致,请你按手印。 (以上核对无误) 承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陈述申辩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25 一、适用范围 城市管理行政 执法部门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记录其陈述和申辩内容时使用的文书。 二、注意事项 陈述、申辩人:可以是当事人(自然人)本人、也可以是当事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还可以是当事人委托的人。 当事人委托陈述申辩人的,应当出具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陈述和申辩内容:记录陈述、申辩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提交的有关证据。 陈述、申辩人提供书面陈述申辩材料的,应当随卷保存。 陈述、申辩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陈述、申辩人和承办人员签字;笔录空白处要填充空白标记符号。 尽量逐字逐句记录陈述和申辩的内容,可添加 附页。 陈述申辩权可以放弃,当事人书面表示放弃的,应注意保存好书证;当事人口头表示放弃的,承办人应在笔录中注明,并经当事人签章确认,以便于执法机关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履行举证责任。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进行核实,成立的,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对在陈述、申辩过程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应当另行立案处理。 陈述申辩笔录必须由陈述、申辩人、承办人、记录人签字。 26 芜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责令改正通知书 ( ) 城管( ) 责 改 [ ] 号 : 经查,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在 的行 为 , 违反了 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至 日止,按下列要求改正,并接受复查: ; ;。 逾期未改正的,本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送达人: 年 月 日 签收人: 年 月 日 (一式二联) 27 一、适用范围 城管行政执法机关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时使用的文书。 二、注意事项 写明违法行为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全称,以及写明违法行为内容以及该行为违反法律的条、款、项、目。 写明给予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的 具体日期 和责令改正的内容。 28 芜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核查情况登记表 当事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单位 负责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核 查 情 况 被核查 人陈述 签字: 年 月 日 核查人 意 见 签字: 年 月 日 29 适用范围 该表是城管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 人责令 改正 情况进行核查时所填写的表格。 30 芜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记录 时 间 地 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参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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