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肉类管理制度标准版内容摘要:

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2)腐败变质或受有害杂质污染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3)疑似受病原体污染的,应当立即采样送检,并作封存处理。 存储冷库管理 1)确保冷库密封,防虫、防鼠、防霉设施良好。 2)库房温度应当达到 18 摄氏度以下,昼夜温差不超过1 摄氏度。 3)保持无污垢、无异味。 环境卫生整洁,布局合理。 进库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 对入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共复印件。 2)凡有下列情况,一律不许进库,并及时通知有亲检验检疫机构: 货证不符、散装、拼装或者中性馐,以及包装不符合检验检疫规定要求的; 腐败变质、有异味的。 3)不同产品(包括不同品种、不同产地、不同进库时间、不同的货主)不得在库内的同一区域混合堆放,国内产品不能与进境产品存放于同一库内。 保持过道整洁,不准放置障碍物品。 4)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建立入库登记检查制度,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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