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内容摘要:
办理转贴现业务时,必须通过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转入申请人当地(备付金)账户 (即收款人开户行为当地人民银行或申请人本行)。 第二十六条 办理 银行承兑汇票买入业务,必须坚持“先审后付”原则。 转贴现经办机构划付买入资金时,要认真审查转贴现凭证上的转贴现申请人名称与银行承兑 汇票持票人名称是否一致,审查无误后方可划款。 第二十七条 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买入业务的实际交易日 ( 即资金划付日 ) ,必须晚于银行承兑汇票前一手交易 ( 贴现、转贴现 ) 日期一天 ( 含 ) 以上。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 联社 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 第二十九条 再贴现业务比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办理。 第三十条 ****************************制定的有关制度及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地,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 一 条 本办法由联社负责解释。 第三十 二 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 行。 附件: 合同 转贴现 回购合同 6 附件 1: 合同编号 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 合同 甲方 ( 买入方 ) : 乙方 ( 卖出方 )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以下简称《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以下简称《支付结算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 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定义 :指由中国境内经核准经营 商业汇票业务的 商业银行所承兑,以人民币计价的银行承兑汇票。 :指 乙方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再以贴现方式向甲方转让的票据行为。 :即转帖现起息日,是指甲方将实付金额划至乙方的指定账户之日。 期限 : 自转帖现起息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票据到期日为法定休假日时顺延。 利息计算按照《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 同城算头不算尾,承兑行在异地的 应 另加 3 天的划 款日。 第二条 转贴现金额及份数: 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票据与相关资料,甲方审核后,同意对银行承兑汇票 ( 大写 ) 份 , ( 小写 ) 份 , 合计票面金额 ( 大写 ) 人民币 , ( 小写 ) ¥ 办理转帖现(详见本合同附件“商业汇票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第三条 转帖现日、利率及计息方式 转帖现日:(大写) 年 月 日; 转帖现利率:年利率 %,按 360 天 /年计算; 公式: 实付金额 =票据 总金额-票据总金额转贴现 期限 转贴现利率 247。 360。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前 ,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自主决定是否办理。 合同 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时,如遇承兑行拒绝付款 , 甲方将按《票据法》和其 它 有关法律、法规及本 合同 第七条的规定向乙方追索。 转贴现 的票款 应 于 约定的转帖现日,按照实付金额划款至本合同约定 的 乙方 账户。 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行号 账号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号 双方约定的划款方式为: 、业务信息、协议,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从事有损乙方利益、信誉和形象的行为。 7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合同 第四条 B 款 1 项的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违约部分票据。 1. 严格按照《票据法》和其 它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 本合同项下的 银行承兑汇票的要式性和文义性、业务资料的 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了审核和查询。 对贴现的票据信用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对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的 贸易 背景及相应资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乙方是本 合同 项下票据的合法持票人。 对贴现的票据 应按规定 向付款人查实承兑情况,且在 提交 的查询书复印件上加盖业务章,贴现 申请 企业已在票据上加盖完整背书。 ,其向甲方申请办理 转贴现 的 所有商业 汇票 不存在被 利害 关系人申请挂失止付、 公示催告或 被有权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保全或执行措施的 情形。 如发生甲方买入的本合同项下票据因 挂失止付、公示催告 、被有权 机关采取保全、执行措施等原因而不能得到票据款项,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 内将 所涉 票据款项足额划入甲方账户 , 因不符合上述事项及 其 他 相关法律规定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转贴现 时,其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栏中应加盖银行“汇票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 ( 或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 私章 或签字 ,并在“被背书人”栏中载明甲方的全称。 转贴现 的票据存在任何危及甲方利益的事件时,应及时向甲方 书面 通报。 商业秘密 、业务信息、协议,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 从事有损 甲方 利益、信誉和形象的行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 B款第 1 项的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按违约 期间所涉违约 金额给予乙方 每日 万分之 的赔偿,并应将 乙方要求返还的 违约部分票据返还乙方。 协议 规定的其 它 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 乙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法》第七十条的费用,应涵盖律师费、公证费等追偿费用。 : B款第 3项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乙方按违约期间所涉违约金额给予甲方每日万分之 的赔偿。 本 协议 规定的 其它 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 赔偿甲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实际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法》第七十条的费用,应涵盖律师费、公证费等追偿费用。 第七条 追索和迟付利息的计算 转贴现 的每份银行承兑汇票项下对乙方具有追索权。 ,在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银行承兑汇票退票后,应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审定。 甲方应在收到有关拒绝付款证明 和银行承兑汇票退票之日起 三个工作日 内,向乙方发出书面追索通知。 乙方应保证在收到甲方追索通知之次日起 三 个工作日内,将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及迟收利息 ( 按 汇票金额日 万分之 计算 , 自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 ) 足额 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甲方在收到乙方上述款项后,应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员将银行承兑汇票原件和拒绝证明书原件取回。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8 本 协议 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友好协商 解决。 如协商不成的,双方确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仲裁委员会仲裁。 双方约定,基于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合同 的生效 本合同所附的商业汇票转帖现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 合同 正本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 签章 之日起生效。 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双方的 其它 约定 1. 2. 甲方: 乙方: ( 盖章 )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 人: ( 或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 (或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地址 : 法定地址 :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9 附件 2: 合同编号 银行承兑汇票回购合同 甲方 ( 买入返售方 ) : 乙方 ( 卖出回购方 )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以下简称《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以下简称《支付结算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定义 :指由中国境内经核准经 营 商业汇票业务的 商业银行所承兑,以人民币计价的银行承兑汇票。 :指 乙方将合法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转让给甲方融入资金时,约定 由乙方按约定的日期、价格和方式将商业汇票 购回 的 业务 行为。 3.“回购起息日”是指甲方 将回购 实付金额划至乙方的指定账户之日。 4.“回购到期日” 是指乙方将票面金额划至甲方的指定账户以赎回回购票据之日。 第二条 回购金额及份数 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票据与相关资料,甲方审核后,同意对银行承兑汇票 ( 大写) 份 , (小写 ) 份 , 合计票面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 办理回购(详见本合同附件“商业汇票回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第三条 回购起息日、到期日、利率及计息方式 回购起息日:(大写) 年 月 日; 回购到期日:(大写) 年 月 日; 回购利率:年利率 %,按 360 天 /年计算; 公式: 实付金额 =票据总金额-票据总金额回购期限回购利率 247。 360 乙方所提供银行承兑汇票,由乙方负责送交甲方,经甲乙双方共 同清点无误,当面封存、签章并交甲方保管。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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