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商场营运管理手册内容摘要:

关部门审查批准不得动工,而且手续图纸要留存动工楼层,并到工程部备案。 否则立即停工并 处以罚款1000-2020元。 3)、公司内部电工不得私揽品牌装饰工程和私收安装费用,严禁私自拿公司电器元件和工具。 一经发现,予以劝退开除处理。 4)、照明支线导线型号截面为 BVR— 且必须穿 φ20 阻燃 PVC 管,局部用 镀锌钢 管,严禁用 BBV 型护套线或绞线。 5)、开关箱电源线 的标准 必须用 不低于 BVR— φ20 阻燃 PVC 管。 6)、用电量大于 500W或灯数超过 5 个者必须加装 PZ型开关箱,不足 500W可使用墙壁开关。 7)、牛眼灯和轨道射灯,单只最大容量为 50W、 12V,严禁用 220V 射灯和碘钨灯。 除珠宝 及化妆品柜台,其他区域一律禁止使用牛眼射灯。 8)、灯箱必须加装散热孔,并要求结构合理,更换灯具方便。 柜箱放置位置应避开商场原有开关箱和消防设备,空调开关等。 9)、胶布必须用高压绝缘胶布,导线连接应用焊接或压接(或在密封盒中连接)。 10)、荧光灯具统一用电子镇流器,灯具选用节能型,严禁使用耗电量大、发热量大、光色光效不好的劣质灯具。 11)、为节约用电,迎宾音乐开始,商户区域照明开启;清场音乐开始,区域确认无顾客时照明关闭。 12)、镇流器、灯管应加隔热保护,导线应穿阻燃 PVC 管或金属波纹管。 货柜内日光 灯采用镇流器内置一体型日光灯。 如为分列式日光灯,二次线穿管有困难时,应远离灯管,用线卡整齐固定。 13)、库房、试衣间应与商场相通,采用带罩筒灯、日光灯,禁止用白炽灯。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须向 营运 部 提 交身份证复印件方可进场。 2)、夜间施工时,施工楼层必须派值班人员。 3)、区域装修所用木龙骨、木工板必须刷防火涂料,确保防火安全。 4)、油漆工艺施工前,应对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并在保安部认可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进行。 5)、区域装修 禁止 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品 , 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处理,并处罚款 5001000 元。 6)、进场搬运铁制材料或成品,需倍加注意,不得损伤已完成的装修面,否则视情节扣除一定数量装修保证金。 7)、施工人员离场,必须对现场进行 清理 , 营运 部 夜间管理员有权 对其所携物品 进行 例行检查,以防现场材料或物品丢失,装修用料出场,需楼层值班管理人员签字认可方能出场。 8)、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规程。 9)、施工单位应配有安全员,确实做到防火、防触电、防人身伤亡等事故的发生。 并签订安全责任书,交 营运 部统一管理。 10)、各施工单位现场施工人员, 必须 服从 **百货 统一的指挥,不经允许不得动用明火,不得乱接临时线路,私接电炉及其它电热设备。 违者要从严惩处。 11)、厂家上货、调换商品、撤出货柜必须经楼层 营运主管 批示,向执勤管理员 出具手续方可出入,严禁在地面上拖拉商品、货柜,如人工搬运,必须走员工通道。 5、 装修验收暂行规定 1)、各部门应把公司利益放在首位,发扬团队协作精神,密切配合。 2)、各楼层管理人员在品牌区域装修期间,必须强化监管工作,消除工程技术、消防安全隐患,保证装修质量和工期。 3)、各楼层管理人员在品牌区域装修完毕后,在品牌确定开 业前 24 小时会同相关部门,对装修质量进行验收。 4)、各部门验收负责人必须依据商场相关规定,严格验收,杜绝不符合商场要求的品牌区域开业。 5)、在验收中发现问题,各楼层管理人员应积极与商户协调,要求其配合整改,以保证品牌开业时间。 6)、装修过程中应严格照图施工,如有与图纸不符的变更应及时填写变更申请,由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施工。 如未履行相关变更手续,有关验收部门有权不予验收。 7)、电量申报不得超过审批电量的 20%,如确需增加,应有商场总经理批准,并由工程部根据现场情况核准后方可增加。 四、 专柜人员管理 1、 上岗 1)、各新进品牌厂商、商户在正式营业前 三 天须办理完毕导购员的聘用及上岗手续。 2)、导购员可以由商户自带或从人事部储备导购员中挑选。 3)、用工人数:低于20㎡(含20㎡)的专柜必须保证最低用工人数为2人,20㎡以上的专柜用工人数必须为:3人 \5人 \7人 \9人 ,其中一人为店长。 4)、用工标准 :高中以上学历,女性身高 米,男性身高 米,年龄18-30岁,五官端正,谈吐流畅,普通话流利并不得佩带显形眼镜。 5)、上岗手续(要求商户及导购员必须同时在场) : (1)、导购员交验三证( 健康证 、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本地户口优先录用。 (2)、经人事部经办人面试合格后填写《职位申请表》。 导购员持登记表至所在楼层,楼层主管签字后返回。 (3)、商户工作人员持《商户用工费用表》至财务部交费。 厂商(商户)需按聘用人数交纳管理保证金500元 /人(品牌撤场后退还),工装费300元/人,培训费300元,工牌费10元。 办理促销牌时需交纳500元促销保证金,促销结束退回工牌可退促销期费用(促销费用收取按以下标准执行5元 /天、30元 /周、50元 /半 月、100元 /月),工牌费10元。 (4)、导购员持《上岗通知单》两联,至所在楼层,楼层 营运 主管签字接收后,导购员返回一联至人事部并领取导购员工牌。 2、 导购员 调动 1) 、调动条件 (1)、同一代理商所做的品牌,员工可以调动。 (2)、品牌跨楼层调整,员工可以调动。 (3)、专柜员工可以调动,特卖员工不可以调动。 2) 、调动办理 填写《员工调动表》,人事部经理签批同意后至相关部门签批,原商户、现商户、人事部各一份。 3、 导购员 辞职 1)、辞职手续 (1)、员工提前15天至人事部领取辞职申请表并填写。 (2)、15天后,经商户、楼层 营运主管 签字同意后,至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3)、辞职员工将辞职表、工牌一并交回人事部备案、存档。 2)、未交回工号牌者,处罚10元。 4、 导购员 工装 1)、工装穿着规定 (1)、导购员上岗须着 **百货统一应季工装,工装费用由商户负担。 (2)、如果商户需要着品牌全国统一形象工装,必须经 营运 部审批备案后方可着装上岗。 2)、品牌统一 服装 审批程序: (1)、商户到 营运 部领取《厂方形象 服装 审批表》一式两联。 (2)、填写相关内容并附五寸彩色全身正面 、侧面 照片两张。 (3)、楼层 营运主管 审批通过后,报 营运经理 审批。 注:品牌全国统一形象工装必须是品牌商为形象专柜配套设计的服装,如导购员穿着服装不符,一经发现罚款500元 /例。 3)、工装更换管理规定 (1)、导购穿着工装应爱惜,如出现明显污渍、破损、糜烂必须 及时 更换。 (2)、工装使用期限超过1年必须更换。 (3)、工装费用按以上工装领用办法处理。 5、 导购员 劳资纠纷的仲裁规定 为了维护厂商或代理商(以下简称甲方)及其所聘导购员(以下简称乙方)的正当权益,特制定如下规定: 1)、管理保证金( 500元 /人)由甲方交付商场。 甲方如收取乙方任何形式的保证金,必须给乙方开据有效收据(加盖甲方公章)。 乙方辞职时,若无经济问题或违约(书面)行为,甲方必须在15天内将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 2)、岗前培训费(300元 /人)由甲方先行交付商场,乙方为甲方服务已满双方约定的最低工作期限而辞职、或人员调整等甲方的原因辞退乙方及未到约定期限甲方撤场时,岗前培训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为甲方服务未满双方约定的最低工作期限,或因违纪等原因被甲方或管理人员辞退时,岗前培训费由乙方承担。 3)、在职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无书面约定 不得转嫁于乙方。 4)、工装费(300元 /套)、工牌费(10元 /人)及由商场、楼层组织的培训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无书面约定不得转嫁于乙方。 5)、乙方工资、提成由甲方于双方约定日期定时发放;如甲方撤场,则必须于撤场之日起 15 日之内结清乙方工资。 6)、乙方办理辞职手续时,辞职申请表 “ 商户 ” 一栏必须由甲方亲自签批。 楼层主管在确认核实后方可在 “ 楼层主管 ” 一栏签字,人事部则认定其账物及各类手续已移交清楚。 如发生纠纷,人事部以甲方和楼层主管、签字为准予以责任认定,并追究其责任。 四、货品进出管理 1、上货管 理 1)、商户必须按照合同约定上货,凡合同之外的品牌未经许可,一概不允许上货。 2)、商户必须保证所上货品的质量,凡因质量引起的投诉与损失由相关商户负责。 3)、商户商品的安全在营业时间由当班导购员负责。 4)、营业结束后,导购员必须检查柜台、库房锁,确保货品存放安全。 5)、每日营业开始前、结束后必须对货品进行盘点。 若发现夜间失窃情况,必须保护现场,并及时通知商场营运部。 2、出货管理 凡进入我商场的货品需调出者,必须经商场规定的手续办理。 1)、填写《物品出门单》。 2)、由所在楼层管理人员签字。 3 )、由指定出口出场。 4)、出场前必须接受商场保安的检查,无问题方可放行。 五、结算管理 1、结算流程说明 1) 每月 5 日前,商户将收到发自 **百货财务部的上一个月的详细账单,并于五日内完成对账工作,如有疑问可及时与 **百货财务部进行核对。 若商户未在收到账单之日起的五日内向 **百货财务部提出疑问,即视为商户对该账单确认无误。 **百货将自当月 25 日起为商户进行结算。 为避免任何逾期未缴费用的累积而产生的不便,请准时结清应该承担的费用。 2)逾期交付 商户应当按时交付管理费,逾期交付,将按租赁合同的 约定收取滞纳金。 若商户欠管理费二个月以上, **百货有权采取停止该商户使用水、电等权利,并通过法律程序追讨欠款。 3)管理费的差额与调整 若管理费不敷实际运作开支,差额部分应按照商户建筑面积分摊,**百货财务部将书面通知商户在一个月内支付该额外费用。 4)对以上费用 **百货将保留因管理成本、 **百货物业管理费调价或社会物价指数变更而调整上述费率的权利。 5)本商场每日 上午 12:00 前,将由现场管理人员 与各商户就上一个营业日的销售进行对帐,商户必须认真严格对清每日账款,如因总结算金额不一致导致结帐延误,后 果由商户自负。 2、降扣申请程序 1)、商户自行推出的促销活动,商场一概不予降扣。 商场统一推出的大型促销活动,由 **百货商品部、企划部 与厂商就折扣分担比例及费用负担达成协议。 2)、由 商品部负责人 进行复审。 3)、由 **百货总经办分管负责人 进行审批。 4)、财务部按照批示执行,给予其开通促销大码。 3、结算的一般原则 1)、销售、单位产出排名靠前的品牌,优先结算。 2)、属商场的代表性品牌优先照顾。 3)、能与我商场友好合作、互谅互让、共创优异业绩的商户,优先结算。 4)、新入驻品牌予以优先照顾。 六、品牌退场管理规定 1、退场审批 1)、厂商申请品牌退场 (1)、厂商因品牌销售业绩不佳或品牌结构调整以及其它不能避免的特殊原因而申请撤场,必须由厂商提前两个月写出退场书面申请, 并 加盖公章,由楼层管理人员签署楼层意见(调整或清退),报 商品 部。 (2) 、 商品 部根据相关依据进行评议并批复。 (3) 、 商品部项目负责人 填写《品牌退场审批表》报财务部、工程部、营运 部审核,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4) 、总经理签批意见。 (5) 、商户跟据审核通过的《品牌退场审批表》填写《物品出门单 》办理该品牌的全部商品退场。 2)、公司决定清退的品牌 (1)、 商品 部根据和商户的合同约定,品牌在合同期限内总体销售排名,或品牌在同类区域、同类商品销售排名情况,提出品牌清退方案,写出书面分析报 告 , 商品 部组织召开业务评审小组会议,集体决定清退品牌。 (2)、楼层根据业务评审小组决定,通知厂商限期退场。 (3)、商户和楼层管理人员根据商场要求办理退场的相关手续,程序同上。 2、 品牌退场 注意事项 1)、商户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和商场约定的销售目标或连续三个月在同类区域、同类商品销售中排名靠后,商场有权 及时终止合同履行并通知商户撤场。 2)、商户未经商场批准,中途擅自撤货退场,商场有权自撤货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 以商户撤场 前单日最高营业额为准至合同终止期计算商场应得销售分成。 3)、财务部负责审核商户和商场双方往来款项,凡双方约定费用尚未清偿的,应清偿后再结算 ; 不足清偿的 , **百货 有权 暂时 留置厂商商品 , 并保留 变卖追索 的权利。 4)、退货运费由商户承担,属商户提供的柜台、模特、道具等器具需退场时经楼层主管签字认可方可带出。 5)、对于商户退场后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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