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学院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资 使用(管理)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确定采购标准。 询价采购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具体内容、价格构成、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3.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询价采购小组根据采购标准,进行市场调查,进行综合分析,按性能价格比排序,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 4.询价。 询价采购小组向被确定的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 14 并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书面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及其他承诺。 5.确定成交供应商。 询价采购小组根据采购标准和供应商报出的物资价格、技术指标、售后服务等承诺,按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6.提交 询价 报告和发出成交通知。 询价采购小组 填 写“浙江科技学院物资询价采购审批表”(见附件二),经询价采购小组全体成员、部门负责人签字,设备处审核同意后,由 询价采购小组或设备处将 询价 结果通知成交供应商及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第四条 竞争性谈判采购操作程序。 1.成立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物资 使用(管理)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达到招标采购总价要求的项目,还需聘请校外专家,作为谈判小组的成员。 2.制定谈判文件。 谈判小组应当根据采购物资的要求,拟定谈判文件,明确谈判程序 、谈判内容、合同主要条款、评定成交标准等事项。 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从 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 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化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及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4.谈判。 谈判小组全体成员按谈判文件的规定,逐一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谈判内容应包括物资的数量、型号、技术指标、价 15 格、售后服务、供货时间等。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5.推荐成交候选人。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其他谈判结果,按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提交谈判报告。 6.确定成交供应商。 设备处会同物资 使用(管理)部门、 计划财务处、监察处、审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和谈判报告,经综合分析、比较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必要时还须报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并将谈判结果通知成交供应商及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第五条 单一来源采购操作程序。 1.成立洽谈小 组。 洽谈小组由物资 使用(管理)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人数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达到招标采购总价要求的项目,还需聘请校外专家,作为洽谈小组的成员。 2.确定洽谈内容。 洽谈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价格变化、技术要求、售后服务和评定成交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3.发出洽谈通知书。 洽谈小组根据物资采购的特定需求,向唯一 符合条件的 供应商或原供应商发出相关的产品、数量、技术指标、质量、服务需求等方面的采购信息,并根据供应商的反馈信息和报价确定采购意向。 若基本符合 物资采购要求,即向供应商正式发出邀请书,约期洽谈。 4.洽谈。 洽谈小组全体成员与供应商进行洽谈,对交易过程 16 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进行友好协商。 洽谈会议可视洽谈事项、内容的复杂情况分期举行。 5.洽谈结果。 洽谈过程及结果应以项目洽谈会议纪要的形式记载,并形成书面文件。 洽谈会议纪要经洽谈小组全体成员和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作为起草采购合同的共同依据。 6.提交洽谈会议纪要和发出成交签约通知。 洽谈小组在完成采购项目洽谈后,向设备处提交洽谈会议纪要。 设备处会同物资使用(管理)部门、 监察处、审计处、计划财务处等相关职 能部门进行 审核(必要时还须报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供应商发出成交签约通知。 第六条 签订物资采购合同。 凡一次性采购物资总价在一万元以上的项目,应按有关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签订有效的物资采购合同。 第七条 附 则。 1.本实施办法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符时,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2.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 浙江科技学院物资采购申请表 附件二: 浙江科技学院物资询价采购审批表 17 附件一: 浙江科技学院物资采购计划申报表 项目编号: 项 目 名 称 申 请 部 门 项 目 负责人 项目经 费来源 项目经 费预算 万元 负责人联 系 电 话 物 资 采 购 清 单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技术指标参数 预算参考 单价 (元 ) 数量 合价 (元 ) 采购次 序安排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计划采购总计金额(人民币元) 项目负责人 意 见 签名 : 申请部门 负责人意见 签名 (公章 ): 项目审核 签名 : 项目审批 签名: 采购方式 意 见 签名: 设备处 意 见 签名: 招标领导 小组意见 签名: 备 注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本表按项目填写,一式三份(项目部门、项目审核、物资采购各一份); 2. 填表部门可按需要自行延长采购清单栏; 3.须招标采购时,应另附相关设备供应商(生产厂商)名单(各 3 家以上)。 18 附件二: 浙江科技学院物资设备询价采购申请表 项目编号: 申请部门 建设项目 名 称 项 目 负责人 项目经 费来源 项目经 费预算 万元 采购经办人 ( 3 人以上) 申请询价采购物资、设备清单 序号 物资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或技术指标参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拟选供货商 名称 供货时间及 售后服务要求 单 价 合 价 1 2 3 4 5 总计采购金额(人民币元): 各供 应商 市场 询价 情况 供应商1: 采购建议: 申请 部门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部门公章: 设备处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部门公章: 招标 工作 组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采购经办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本表按建设项目填写一个项目一表,一式两份; 2. 若本表本表栏目不够写时,填表单位可按表式要求自行延长或另附纸。 19 浙江科技学院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为 规范学校物资采购工作,完善物资采购管理,保证采购物资质量,维护购销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 》以及《浙江科技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浙科院政 〔 2020〕 114 号),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物资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管理。 第二条 购销双方当事人应 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三条 合同是 购销双方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的交易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 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 经购销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传真、电报、图表、电子邮件、报价书和会签表等,均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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