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镇海北花苑工程bt项目项目名称内容摘要:

格,并没收其诚信保证金: 出借和挂靠资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未按合同约定到位的,经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处理后,项目负责人仍不到位的以及其他履行合同不良行为的; 其他不良信誉。 (四 ) 工程结算 14. 工程结算原则: ①、工程价款的计价依据:使用《江苏省 2020 年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 2020 年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 2020 市政工程计价表》、 2020 年《江苏省园林工程计价表》、 2020 年《江苏省修缮工程计价表》、 2020《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及省市补充定额及定额解释,有定额依据的按照定额依据计价,不可套用定额的,双方询价,由甲方代表认价后乙方实施,计入造价;取费执行 09 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本工程的人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的调整按施工合同约定期间的文件执行;不可竞争费用按相应的规定计算。 ②、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计取见下表。 序号 项目 费率 备注 以费率计价的措施费计算基础为分部分项工程费 1 项目措施费的计算标准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按 09 费用 定额仅计取基本费 不计取考评费及奖励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 按 09 费用定额 取中值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按 09 费用定额 取中值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不计算 临时设施费 按 09 费用定额 取中值 检验试验费 土建: %,安装: % 工程全部检验试 验费由施工方支 付 赶工措施费 不计算 综合考虑在让利 中 工程按质论价费 如果需要,另行协商 住宅分户验收费 % 以综合单价计价的措施项目以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计取 二次搬运费 不计算 特殊 工程凭签证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按实际发生计算 现场签证 施工排水、降水费 按实计算 现场签证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 按实际发生计算 现场签证 砼、钢筋砼模板及支架费 按计价表砼含模量计算 按砼含模量计算 架手架费 按计价表规定计算 垂直运输机械费 按计价表规定计算 建筑节能检测费、土壤氡浓度检测等 按实计算 室内空气污染测试 按实计算 其它项目措施费 如有按相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2 指定分包工程配合 费 分包 工程造价的 3% 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工程一次性验收 合格。 4 社会保障费、住房 公积金 按 09 费用定额计算 5 税金 按相关文件执行 ③、工程材料价格的确定:总承包人施工范围内的材料全部由总承包人自行采购,总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按“海安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指导价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合同工期)的施工阶段月算术平均值执行;海安“指导价”内没有明确材料单价的材料或特殊的新型材料,按南通市同期发布的“指导价”执行,如果南通市“指导价”内也没有的材料或特殊的新型材料,按 甲方认 质认价执行,辅材按定额价执行;甲方认价的材料,乙方计取采保费 2%。 计算公式:甲方认价材料单价=甲乙双方确认的市场价( 1+2%),此单价不下浮。 工程建设材料若海安高新区和海安县有生产的,原则上使用海安高新区和海安县的相关产品,同时享受海安高新区和海安县的相应优惠政策。 由于承包人自身的原因造成工程工期拖延,工期拖延期内材料及人工单价上涨,则结算按合同工期内的价格执行,如工期拖延期内材料、人工单价与合同工期内的单价相比下降,则结算按整个工期平均价计算。 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 工程结算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委托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9 个月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如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 9 个月内,发包人不委托或委托的审计单位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认可承包人送审的结算报告。 如因承包人所送资料不全又不补正的或不配合不核对的,造成审计不能按期完成,第二期的工程款延至审计报告出具后支付且不计息。 ⑤、签订合同后,发包人委托中介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编制,作为投资控制和主体工程(土建、安装)的付款依据。 ⑥、若施工期间更 新定额,仍按原合同确定的 09 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文件执行。 ⑦、本工程全部使用商品砼。 ⑧、工期:定额工期的 80%作为合同工期 (五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投标人应准备 肆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叁 份。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应分开密封,同时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并在封袋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 称及投标人名称。 可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在前附表 第 17 项规定的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 (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 )和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 ) 开标、评标和定标 、定标办法采用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评标方法的具体做法参见第二章。 15 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按招标文件第 15 条关于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的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经确认无误签字确认后 (经确认无误签字确认后,不再接受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的异议或投诉),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20.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招标人只能派一名代表参与评标,但 必须取得项目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项目建设类执业资格,并在抽取评标专家前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报备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必须全部从资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 和条件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 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 签字 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技术标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投标人的投标费率劣于招标控制费率的;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项目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定标工作在招投标办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招标办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 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 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 (一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二 )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三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 以中文文本为准。 、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27. 评 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 将 在评标报告之外按照统一格式 公布 下列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在中标结果公示的同时一并公布,公布的时间 为三 日。 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包括: (一)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不合格的具体原因; (二)投标文件被判为废标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判定废标的依据;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四)投标人企业及投标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奖项等得分情况; (五)每一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 成员为各投标人技术标部分的评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不公布); (六)各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 以上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可以根据具体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具体的评审因素作出适当调整。 (七 )授予合同 28. 定标后,招标人在 15 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 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 (应当附 招标控制价组成文件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29.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0. 履约担保: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担保的形式为现金支票。 30 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 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 日内,招标人必须将合同报招标办备案,合同备案包括施工现场项目部人员名单和岗位、职责、身份证等信息。 (总监理工程师)。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期满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 海安县公 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将在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的起止日期,并在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限制承接的期限在网上给予公布。 第二章 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1.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确定的评审量化因素和量化标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经评审得分相同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 分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 27 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附合评审标准作无效标处理。 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明示。 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 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资格评审标准:(资格预审需提供证书原件核验 )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投资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注册资本金需满足本工程要求) 财务状况 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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