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食宿管理规定内容摘要:

粮油和干货的采购:在接近安全存货量( 7— 15 天用量)时,由厨师长以《物料申购单》报行政经理审核、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后,通知供应商送货。 肉食品和蔬菜的采购:由厨师长安排人员,在员工生活委员会委员的协同下,每日采购。 采购的复核(包括称重)工作由当班保安员负责,并在核对无误后在相关单据上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食品加工 (一) 行政经理每月将在职(就餐)人员的省籍结构情况和员工满意度调查的相关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厨师长,指导食堂膳食的制作工作。 (二)厨师长根据员工结构、口味特征、生活习惯、员工反馈等,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制作膳食,并研究改进,不 断提升食物质量,提升员工满意度。 (三)日常备餐的数量,按“当日打卡人数 外勤人数(宝安区外勤人员不含在内) 离职人数 +新进人数 +4 名备餐人数”为标准,防止浪费。 (注:可从保安值班室的《外勤单》和公告栏的《每日车辆调派令》中获取相关信息)。 (四)每月应补给员工伙食费的核算以“当日打卡人数 外勤人数(宝安区外勤人员不含在内) 离职人数 +新进人数”作为员工实际用餐人数的标准。 (五)每餐的菜式应公告在适当位置,以便于员工选择。 第十三条 食品供应 开餐的时间和梯次由行政经理负责协调并公告执行。 开餐时,食堂 人员应集中力量以快速、均衡方式为员工提供服务,并征询员工在菜式、多少方面的意见。 安保专员应安排保安员在员工餐厅值勤,处理员工违纪和突发事件。 第十四条 节日加餐 中国 3000 万经理人首选培训网站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 好好学习社区 (一)每周,按 1 个 /人的标准向全体就餐人员发放水果一次,并煲骨头汤等。 (二)每年端午节、中秋节、劳动节、国庆节、冬至、元旦节六个重要节日各加餐 1 次;餐费标准按 规定掌握,可以增加浑菜式、啤酒 /饮料、水果;特殊节庆可配以棕子或汤圆。 加餐费用从每月节余伙食费中开支,不足部分另行申请。 第十五条 招待用餐 来客招待用餐由接待部门提前 1 天通知行政 经理,行政经理与接待部门商定用餐标准后通知厨师长;厨师长组织采购、备餐和进餐服务工作。 第十六条 存货管理 存货库应保持通风、干燥、整洁、干净,库存物品需分类摆放并贴上标签,存放指定地点。 物品使用做到先进先出,保证安全库存量。 每月最后一日,厨师长应组织库存盘点,编制《食堂月度库存盘点表》,并于次月 2 日报行政经理。 第十七条 帐务管理(原则、借支与核销、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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