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管理细则内容摘要:
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扣除当月班主任津贴 100 元。 视情节轻重将考核结果认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已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 22 机关依法处理,并给予辞退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未 涉及内容遵照《教师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各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和保教主任共同考核。 教育局拿出资金实行岗位津贴,同时作为年度评优树模、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二 O一五年三月一日起试行。 二 0一五年九月修订。 23 24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未涉及内容遵照《教师法》和《 ***》有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从 3 月初试行,本年 9月份修订执行。 第八章 第九章 第九章 教师奖惩 第十章 园区挂牌奖励机制 现场推进会 25 第三十条 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以及有其他突出事迹的教师应给予奖励。 奖励应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十一条 评选、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 教育局每年定期开展评选一次,表彰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 第三十二条 加强对评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的人事部门归口管理。 评选、表彰工作应当有合理的计划、科学的分类及规范的评选程序,由省教育厅组织 表彰的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意见》办理。 第三十三条 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谨治学,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散布有损政府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罢课); (二)玩忽职守,影响教育教学工作; (三)污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 (五)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六)未经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赢利性的经营活动;在校外组织或受聘于辅导班、补习 26 班等;进行有偿家教。 (七)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有第三十三条所列违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依法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应给予行政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受降级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职务工资 2— 3档。 受记过、记大过处分的,期限为一年;受降级处分的,期限为一年半;受撤职处分的,期限为二年;在受行政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工资。 第三十六条 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由学校提出并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第三十七条 受本规定第三十五条所列除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分别在半年至二年内按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相应程序解除行政处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执行)。 但解除降级、撤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原职务、原工资。 教师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提前解除行政处分。 解除行政 处分后,晋升职务不再受原行政处分的影响。 第三十八条 处分和解除行政处分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 27 通知本人。 第三十九条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有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 特级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和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逐级上报,经省政府批准撤销特级教师称号: (一)在评选特级教师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特级教师条件的; (二)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三)其他应予撤销的。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二 O一五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二 0一五年九月修订。 幼儿教师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国家幼教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努力做好班级工作,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几方面得到发展。 二、结合本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个体差异,按照蓝天幼儿园的三方面的教育内容;制定班级教育工作计划,并有计划有秩序地组织实施,开展各类教育活动。 28 三、观察、分析并记录幼儿发展情况,做好各项活动的记载和效果记录。 积累经验,找出差距,研究改进措施,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四、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积极正面教育,做到为人师表,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 五、积极参加教育研究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认真备课,写好一周的教育计划、游戏和一日活动计划,不断改进教学形式、方法,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 六、积极创设幼儿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自制玩教具,给幼儿提供丰富的游戏、操作材料。 七、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的幼儿一日作息制度。 带班时做到“人到、心到、手到”。 确保每个孩子的安全。 转发《蜀山区中小学教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的管理,建立一支能够适应新时 29 期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教师的职能、素质和岗位职责 一、教师的职能 第一条 教师应具有高尚的师德,具有现代化的教育思想,业务精湛,富于创新;应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学生未来的设计者,学生智力资源的开发者,学生人生的楷模者。 二、教师的素质 第二条 政治素质。 要做到作风严 谨、谦和淡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爱岗敬业、讲求奉献、教书育人、精益求精、开拓进取、为人师表。 第三条 基本素质。 现任中小学教师要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要分别达到大专和本科学历,并不断提高学历层次;普通话水平要达到相应的等级水平;计算机技能通过培训考试达到教育部门规定的水平等级。 第四条 教学素质。 能独立承担至少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能担任班主任和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在课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具有理解、掌握教育教学理论的能力和教学实践的创新能力,能灵活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具备素质教育在课堂 的运用能力;能上好常规课,能 30 承担优质课和创新课。 第五条 科研素质。 树立科研意识,具有善集教育信息、善于总结教学经验、探索教育规律的能力;具有从教学中发现问题、选择研究课题、设计研究方案、实施研究过程、撰写研究论文的能力;具有对教材和学生心理特征的研究能力。 第六条 管理素质。 应具有较强的凝聚力,胜任班主任工作,能组织和开展各种活动,并善于协同其他教师和学生共同完成同一项工作;具备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联系的能力,做好家长学校联系工作;能制定目标明确的工作计划并能有效地实施。 第七条 心理素质。 应具备在生存中 的竞争能力、发展中的创新能力、变革中的应变能力、进取中的博学能力、挫折中的自控能力、合作中的宽容心态。 三、教师的岗位职责 第八条 师德方面。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规章制度;热爱科学、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关心帮助后进生;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不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助材料、商品,不索要财物,不接受馈赠,不乱办班、乱收费;不得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从事其它工作,不得搞有偿家教;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文明,衣着举止得体,禁止师生恋爱;正确评价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 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划分等 31 级;尊重家长,尊重同事,关心集体,不诬陷、诽谤他人,不搬弄事非。 第九条 教育教学方面。 (一)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质量观、人才观,明确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遵循教育与教学规律,认真钻研教材,全面了解学生。 (二)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认真制定每学期的教学工作,教学研究工作、班主任工作等各种工作计划。 (三)钻研教材、勤于教学、教态端正,注重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与态度;备好、写好课堂教学设计;课堂教学讲究方法,讲求效益,注重素质教育,渗透德育教育;认真批改学生作业 ,耐心辅导学生,客观地评定学生成绩,按时按量完成教学任务。 (四)抓好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注重学生不同发展阶段的心理、生理特点和个性特征,精心培育、完善学生健全的人格;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班、团、队活动,按规定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活动,培养学生活泼、乐观、向上的良好品德与个性。 (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学校的教研教改活动,勇于承担优质课、创新课;积极撰写教学论文;坚持听课制度。 (六)不得随意停课和提前结束授课;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32 不得借故迫使贫困生退学。 第十条 家校教育方面。 建立家校联系制度,每学期要有针对性的定期家访,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议,建立学生学情综合档案。 第十一条 出勤与工作量。 教师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得随意迟到、早退、不得旷教,事假病假履行审批手续;履行教师聘约,承担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任务,服从组织分配,完成组织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二章 教师的继续教育 第十二条 中小学在职教师按照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接受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取得规定的学分,作为续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第三章 教师 职务的评聘 第十三条 取得教师资格并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履行教师职责、具备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教师,可以依据《教师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申请评定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四条 推行教师职务聘任制。 学校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省人事部门制定的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合理设置高、中、初级职务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实行竞聘上岗,实现教师职务聘任与岗位聘任的统一。 学校和受聘教师双方签订聘约,聘期原则不超过 3年。 通过教师职务聘任促进城 33 镇教师到农村缺编学校任教,促进骨干教师到薄弱学 校任教。 城镇中小学的教师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方可聘任中、高级教师职务。 第四章 教师的义务与权利 第十五条 教师应当履行《教师法》及《办法》规定的义务,享受其规定的权利。 第五章 教师的考评考核 第十六条 学校要根据对教师的职能要求、素质要求、岗位责任要求制定对教师的量化评估细则,运用教师自我评价、教师间评价、学生评价、家长评价等多种途径和方法,科学地设置各种定性指标,进行量化定位,采取过程评价与终端评价相结合,通过对教师的评价,起到既鼓励先进、又鼓励进步,既鼓励竞争、又鼓励 合作的激励作用。 第十七条 教师在聘任期间,学校每学年要进行一次考核,聘任期满要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学术水平、专业实践技能、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尤其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的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考核结果应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内容和结果归入个人业绩档案,作为职务升降、工资增减、续聘解聘、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教师在聘任期间成绩显著的,可评为区“优秀教 34 师”或推荐为省、市“优秀教师”;学年度考核可优先确定为优秀;可优 先竞聘学校设置的高职岗位。 第十九条 对思想政治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育教学能力、学术水平较高、工作业绩显著、基本素质合格的教师,可作为区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培养。 第二十条 为防止和纠正失职行为,切实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必须严肃教纪。 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纪律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带来损失的;教育教学水平较差的,不能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体罚学生影响恶劣;从教不廉、乱办班、乱收费、强迫学生购买资料、商品、索要财物等师德不正的; (三)随意停课、旷教、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服从组织分配的; (四)不遵守财经制度,私用、私拿、私分公款的; (五)故意迫使学生辍学的; (六)不团结同志,搬弄是非,诬陷别人的; (七)不善于管理,不加强卫生、安全教育造成重大事故的; (八)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不达规定学时的; (九)连续两年学年度考核末位的; (十)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5 第六章 教师的考勤制度 第二十一条 除丧、计划内生育等法定假期外,教职工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一周(按五天计)。 第二十二条 事假的待遇: (一)教职工。幼儿园教师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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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的含义。 家园互动的实现必须首先依赖于幼儿园主动开展家长工作,班主任主动地以多种形式与幼儿家长保持经常联系,向家长宣传、介绍科学育儿的知识、方法,指导、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进行科学的家庭教育,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由此 可见,在家园合作关系中,教师是关键。 他们既是幼儿的教育者,又是家长的指导者与合作者,教师受过专业培训,了解孩子的身心特点及各年龄段发展目标
《拍手歌》 一一一,一只小鸡叽叽叽; 二二二,二只小狗汪汪汪; 三三三,三只绵羊咩咩咩; 四四四,四只老鼠吱吱吱; 五五五,五只斑鸠啾啾啾。 ※ 户外活动: 小小手 —— 摆摆动;小小脚 —— 踏起来; 小胸脯 —— 挺起来;一二一,一二一 …… 水萝卜,水萝卜,切切切。 包饺子,包饺子,捏捏捏。 好孩子,好孩子,顶瓜瓜。 坏孩子,坏孩子,就是他。 小 腰 —— 要 挺直,小 手 —— 放 背后
由家长牵带,防止幼儿一人走失。 5. 委托他 人接送者应向老师办理委托书,并交付双方身份证。 6. 接送卡遗失应及时要求补办。 幼儿园采购员岗位卫生安全责任制 采购食品前与厨房等使用部门取得联系,做到计划进货。 采购食品时应向供方提出质量要求,并检查食品质量。 采购肉类、酒类、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向供方索取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单。 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杂掺假
和示范性。 因此,带操时要站在利于全体幼儿观察到的位置,注意动作的准确性、示范性和情绪的感染力,和幼儿保持互动。 配班教师的站位不能喧宾夺主挡住主班教师的动作,托小班配班要关注幼儿是否和大家一道做动作,更多的 是观察和体态动作的指导;中大班配班则更多关注个别幼儿在队形变化和结伴舞蹈时的位置,以及是否有伴,并适时介入。 2.带操的评比,我们设立了多个奖项。 既有最佳带操、最佳配班,也有最佳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