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违章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 全状态。 (三)指挥性违章 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四)管理性违章 从事电力生产、施工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第四章 工作目标 第五条 年度目标 (一)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轻伤负伤率≤ 1%; 3 (三)不发生由公司责任引发的电网事故; (四 )不发生人员责任的一般及以上设备损坏事故; (五)不发生重大火灾及公司负责的交通事故; (六)不发生恶性运行操作事故; (七)不发生误操作事故; (八)不发生继电保护和热工人员“三误”事故; (九)不发生违章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 (十)不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造成的设备、机械、火灾事故。 (十一)非计划停运次数和非计划停运小时控制在计划指标内。 第六条 阶段性目标 (一)完善制度。 按照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要求,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 (二)规范行为。 加强制度 学习,全员熟悉标准、掌握制度,提高遵章守纪意识,规范员工作业行为。 (三)改善环境。 大力宣传安全文化理念,营造自觉遵章守纪的安全文化氛围,树立“零违章、零违纪”的安全理念。 第五章 管理职能 第七条 组织机构 (一)反违章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 张明坤 徐兴奎 副组长: 荣强 李继鹏 王玉敬 成 员: 李斌 于凤忠 张凤军 李萌 刘波 魏于成 4 监督、指导修订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监督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杜绝管理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 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公司反违 章工作的开展效果进行检查考核,提出改进意见; 决定反违章工作中的重大奖惩事项。 (二) 反违章工作小组及职责 组 长: 李继鹏 副组长 :王玉敬 成 员: 李斌 于凤忠 张凤军 负责贯彻落实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各类安全管理标准及奖惩办法; 协调解决消除装置性违章所需的人、财、物; 协调解决各部门、队伍在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检查生产车间、班组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不断提出改进措施;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反违章工作的检查; 对反违章工作中的重大奖惩事项,要及时向领导 小组提出奖惩意见。 第八条 部门职责 (一)安全科是反违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反违章检查考核及监督工作。 (二)生产技术科是现场反装置性违章管理的主管部门。 (三) 生产 运行部、生产技术科、外委队伍 负责 对本单位的 5 反违章工作检查与考核。 (四)查禁违章人人有责,各部门负责人、专工、安全员负责好本部门的反违章管理工作, 反 违章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负责全公司的反违章管理工作。 第六章 管理内容 第九条 总体要求 (一)反违章管理就是对员工的违章行为进行管理,通过曝光、通报和处罚等管理手段,使员工自觉对个人 安全行为负责,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各 部门 都要建立违章档案,做到对违章“通报、教育、处罚、整改”四同时。 通报对违章者处罚决定,并在决定中说明所违反规程的条款。 (二)各部门及班组对发生的违章,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并进行整改。 (三)反违章工作,各部门都要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 考核办法。 第十条 各级管理人员反违章工作到位标准及指标 安全科在集控室设立反违章检查记录本,记录各级管理人员进入现场检查违章情况,记录由反违章领导小组成员 、工作小组成员本人填写。 各级管理人员进入现场检查发现违章情况后,填写反违章检查记录。 各级管理人员进入现场检查违章的要求如下: (一)参加公司值班人员 , 在值班期间 每日至少一次在值班领导的带领下进入现场检查反违章工作,在反违章检查记录本上签名并将检查情况详细记录; 6 (二) 公司领导每月至少一次进入现场检查反违章工作,填写反违章检查记录; (三) 安全科、生技科、 生产运行部 部门负责人、部门副职、专工、 技术员 、安全员每月至少二次进入现场检查反违章工作,填写反违章检查记录; (四) 企管办、 人事科、综合办、党群办部门负责人 、部门副职每月至少一次进入现场检查反违章工作,填写反违章检查记录; (五) 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每次作业必须进入现场检查反违章工作,填写违章管理记录; (六) 以下工作有关部门领导和安全监督人员应按岗位职责及时到位监督检查: ◆ 机组非计划停运及检修后启动并网; ◆ 机组检修后锅炉水压试验及安全门定砣试验; ◆ 机组检修后,汽机试验(如:超速、甩负荷、调速系统试验); ◆ 热控保护、 DEH 系统的技术改造后,第一次投运; ◆ 变电设备、继电保护、励磁系统等技术改造后,第一次投运; ◆ 大型设备(如: 转子、缸体、受热面、变压器芯等)的吊装; ◆ 特种工器具、设备(电梯、行车)的检修后验收; ◆ 临时检修平台的验收; ◆ 锅炉打焦作业; 7 ◆ 燃气区域、 油区、蓄电池室等重点防火部位动火; ◆ 化学有毒物品装卸; ◆ 3 人及以上的高空作业; ◆ 带压堵漏; ◆ 其它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的作业。 以上作业如为非计划性工作,作业 部门 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到位。 (七) 春秋两季设备清扫预试现场、大小修作业现场、大型技术改造作业、复杂的设备检修作业及倒闸操作,主管领导必须到现场检查反违章工作,对 违章人员严肃考核; (八) 各类违反劳动纪律者一经发现与违章同样论处; (九) 各级管理人员在作业现场发现违章现象未制止者,按照严重违章行为给予处罚。 (十) 技术员 以上生产技术人员应每日填写安全信息汇报卡,已发现的设备缺陷不在汇报范围之内,每日安全信息填写情况应在 16:00 以前交至安全科,每缺一次扣 10元,安全科统计,月底开出罚单,罚款交至财务科,逾期不交者,人事科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双倍扣除。 第十一条 建立员工违章管理资料库 (一)安全科建立公司违章管理台帐 安全科建立除公司级领导干部以外的全体人员违章管理 台帐,以月度为单位,统计违章行为和次数,提出处罚、停职学习的意见,并监督执行。 安全科和人事科对停职学习人员要规定学习内容,学习结束后,给予书面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否 8 则必须继续学习,直至考试合格。 (二)部门建立员工个人违章管理档案 部门要建立本部门全体员工个人违章管理档案,对员工个人工作经历、岗位技术能力、安全培训学习情况、违章情况和所受过的考核情况详细记载。 (三)班组建立违章管理记录 班组要建立违章管理记录,对本班组员工的违章行为进行记录,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分析违章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 定整改措施。 第十二条 建立违章曝光通告制度 (一)建立违章曝光栏 在通报栏内张贴违章员工的姓名、所在部门与班组名称、违章行为、地点、时间、违反制度条款、处罚结论。 同时要分析违章可能造成的后果、危险性、危害程度,以起到教育他人的目的。 (二)在 MIS 网上设立违章情况通报栏目 将违章情况通报挂在通报栏中,以供全公司员工学习,了解违章内容,吸取经验教训,避免类似行为的再次发生。 (三)在安全生产会议上检讨违章行为 形成严重违章行为的,违章员工所在部门第一责任者,在全公司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议上检讨,分析安全管理 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第七章 违章行为分类 第十三条 严重违章行为 严重违章行为是指一旦造成后果,不仅对本人,还对他人人 9 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行为;有可能造成设备严重损坏的行为;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严禁……”的行为。 严重违章行为具体如下: (一)误(漏)拉(合)断路器、误(漏)打开(关闭)阀门、误(漏)接(拆)线、误(漏)投(退)压板(连线、连片)、误(漏)装(拆)主要安全设施、误(漏)装(拆)试验用地线、误升(降)压或升(降)压超限(包括电气、热力)、误动、误碰、误设计、误计算、误整定, 可能引起设备故障或人身伤害; (二)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一次插头)、带电挂(合)地线(接地刀闸)、带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一次插头)、走错间隔(位置)、投(切)位置错误、错误操作引起非同期并列、发出错误操作指令、错用材料、配件或设备; (三)运行值班人员随意离岗、在岗睡觉; (四)不认真交接班,交接内容有遗漏、错误和记录不全等现象; (五)无票操作或使用不合格操作票,操作中遗漏或颠倒操作项目; (六)操作票、工作票未进行危险点分析、交底; (七)操作时监护人不认真监护,与操作人一起操作或 脱离岗位去从事其他活动; (八)未经考试合格、审批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和操作人; (九)设备检修无票或使用不合格工作票,检修与运行负责人都不认真履行工作票手续; 10 (十)检修工作中途换人,未在工作票中体现,未进行安全交底; (十一)未经运行值班人员同意,擅自操作运行设备或扩大检修工作范围; (十二)作业中工作负责人不在现场监护或监护不到位;工作负责人不按工作票要求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未向工作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便开始工作; (十三)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和编号;操作时不唱票、 不复诵; (十四)工作班成员未撤离工作现场甚至还在工作,就提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十五)现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不到位;负责人临时离开现场,未临时委托能胜任人员代替且未通知工作组人员; (十六)不按工作票要求一次性做好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不共同到现场检查、交待安全措施执行情况便许可工作; (十七)动火区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而进行明火作业或动火工作票安全措施不完善、不落实; (十八)私自使用万能钥匙进行解锁操作; (十九)不按规定时间抄表,抄表时伪造数据; (二十)约时停送电; (二十一)电焊、 架子、起重、驾驶等特殊工种不按规定持证上岗; (二十二)使用没有检定合格证的各种电动、起重工具及安 11 全工器具; (二十三)责任部门对外来人员未履行生产现场准入手续,且又无人监护,允许其进入生产现场; (二十四)非电工接临时电源;使用不合格电源箱;乱拉乱接临时线;接线不符合规定;电线绝缘破损漏电及使用的临时电源线无漏电保护装置; (二十五)不核对设备名称、盘柜名称、线路名称和编号就盲目进行检修、试验、调试; (二十六)不按规定时间、路线巡回检查;检查不到位;应发现的问题未发现; (二十七)高空作业、设备清扫、 倒闸操作时,应设专人监护而未设; (二十八)现场楼板平台、扶梯、栏杆、孔洞盖板、照明、通道等安全设施不完善,应设遮拦、围栏、警示牌而未设; (二十九)检修开工及设备现场无安全护网、围栏、遮拦等安全措施; (三十)高压试验时不装设临时围栏、警示牌;加压过程无专人监护和呼唱; (三十一)氧气、乙炔同车运输;气瓶缺少安全防护帽、减振胶圈;使用氧气瓶、乙炔瓶未按规定垂直立放,固定牢靠,距离小于 5 米; (三十二)未按规定存放油料、涂料、气瓶等易燃易爆品; (三十三)随意移动安全标示牌、警示牌; (三十四)未经许可动用 或损坏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火警 12 除外); (三十五)违反油区等重点防火区域的相应规程、规定进入相应区域或进行作业; (三十六)公司内机动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超速行车; (三十七)对外委工程无合同、无安全协议、未经安全培训或雇用无施工资格的单位; (三十八)着装不符合劳动保护要求,生产工作现场穿裙子、短裤、背心、高跟鞋、拖鞋、凉鞋等; (三十九)进入油区作业,未使用铜制工具或未在非有色金属工具上涂抹黄油; (四十)启动输煤设备前,不进行联系、不通知、不打警告铃、不到现场检查; (四十一)登杆作业时,不核对线路 名称,不检查杆根; (四十二)交叉跨越线路停电作业时,跨越的带电线路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即开始工作; (四十三)锅炉除焦、带压补漏等作业不戴防护面具、不穿防护服和不戴防护手套者; (四十四)高压带电设备附近用导电的金属或非绝缘用具测量或进行其它工作; (四十五)高处作业、交叉作业没有安全措施; (四十六)在杆塔上或特高作业不使用带保险绳的安全带; (四十七)将运行中的转动设备防护罩或遮栏打开;将手或其它物件伸入防护罩或遮栏内;在裸露的转动部位进行清扫或其它工作; 13 (四十八)作业人员。反违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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