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核准办理须知(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格证复印件,聘用协议书。 *有关证照、证书、证件除了提交复印件供备案外,申办者还必须提供相应原件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对。 四、办理程序 领取有关 资料。 申请人应先从行政审批受理窗口领取或从江苏省劳动保障网下载《江苏申办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工作规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及《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并接受相关咨询,做好申办准备工作。 办学申请:申请人按申办要求完成有关材料的准备,将材料按顺序排列并附目录,交审批机关查验。 申办受理 :对申办者提交材料项目齐全的,经工作人员清点核对,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为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附《接收材料项目清单》;对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并为申请人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 审查决 定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现场勘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符合办学条件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文批复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凭办学许可证副本到同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民办非企业法人资格后,凭据登记证书依照有关规定 8 到同级物价、税务、质监局分别办理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并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 对经审查评估达不到申办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原因。 五、办理时限 申请筹设: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申请正式设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答复。 六、经营性民办学校的申办审批待国务院相关条例颁发后,按条例执行。 9 附件(一)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部、省、市有关规定, (申请人或申请组织名称)拟申请 (筹设或者正式设立) 以职业技能为主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办学宗旨: 二、培养目标: 三、办学规模: 四、举办者概况: 拟 办学校名称:市 ******职业培训学校。 拟定办学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拟定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拟聘任校长: 身份证号码: 举办者: ******人或 ******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个人举办的,填写拟定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名称)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半日制、业余 10 六、拟办专业(工种)及层次:(专业名称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名称填写,层次按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 级技师和其它非等级技能培训分别填写) 七、招生对象:就业前人员,在职人员,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 八、现有办学条件:(针对拟开设的工种、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等情况,就已具备的办学各种软、硬件条件进行总体描述) 九、内部管理体制:(主要指学校内部管理的组织构架,权力分配) 十、办学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要突出学校实行独立财务会计制度,开设银行帐户并实行独立核算) 申请单位(人): 二○○ 年 月 日 11 附件(二) 编号: 民办职业 培训学校审批表 申请单位(个人) 法 人 代 表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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