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 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工作机制和方式 (一)健全工作机制 各级建设(房地产)、发展改革(价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房地产交易信息共享、情况通报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查处机制。 (二)工作方式 部门配合。 建设(房地产 )、发展改革(价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落实各自职责,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的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 每一项工作,都要落实一个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予以积极配合。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专项整治活动由政府主导,广泛发动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参与。 采取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建设(房地产)、发展改革(价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将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与重点抽查结合起来,看自查自纠是否落实。 对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要及时加以督导;对拒不自查自纠 、掩盖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要从严处理。 四、 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活动的部署和要求 (一)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活动的部署 第一阶段( 2020 年 9 月)宣传发动、部署安排阶段 各级建设(房地产)、发展改革(价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成立专门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机制。 建立方便快捷的投诉渠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房地产)、发展改革(价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并公示专门针对专项治理活动的举报投诉电话、信箱(包括电子信箱)。 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汇总后在网站上公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房地产)、发展改革(价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落实工作方案和时间表。 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各种形式,宣传贯彻两个“国八条”和“国六条”的精神,广泛宣传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 使参与专项整治的工作部门、市场主体、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澄清错误观念, 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各部门要根据建住房 [2020]166 号文件要求,自检商品 房预售许可、价格 、广告监管等各项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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