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项目电梯招标文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内没有弥补缺陷,招标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有投标人承担。 柏章地产 招标文件 8 检验与竣工验收 ,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 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投标人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相符,招标人应及时填写验收回执,签字盖章后交投标人现场项目 经理。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招标人应报请政府权威部门进行检查,凭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向投标人提出索赔。 ,投标人应立即无条件予以更换。 ( 1)依合同约定对全部电梯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 ( 2)按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对其产品的性能和配置进行检查,并出具报告; ( 3)招标人与投标人对电梯设备到货后共同进行开箱检查,出现损坏、 数量不全或产品型号不对等问题时,由投标人立即无条件解决; ( 4)电梯在检查中出现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时,双方协商解决,招标人有拒收的权利; ( 5)如电梯检测中出现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的严重质量问题时,招标人保留索赔权利。 ( 1)按国家标准要求试运行无故障后,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竣工验收方案,招标人初步验收后出具证明材料,投标人负责报当地技术监督局进行验收; ( 2)验收内容包括:设备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文件资料交接; ( 3)验收的相关手续办理及所需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完 成后移交招标人; ( 3)验收时如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由投标人负责整改,并再进行全面验收,发生的复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索赔 招标人有权根据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不合格结论 ,向投标人提出索赔。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予以相应的赔偿。 投标人迟交货 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按计划安装、调试、验收后交付招标人使用。 如果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处罚:加收误期赔偿和终止合同。 柏章地产 招标文件 9 合同履行期内,如果投标人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 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招标人。 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 1误期赔偿 12条规定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招标人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迟交货物的货价的 %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 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 5%。 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1不可抗力 投标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投标人无法控制的、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投标人的违约或疏忽。 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招标人认可的其他非正常事件。 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招标人。 除招标人书面另行要求外,投标人应尽一切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采取招标人认可的方案使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小。 如果不可抗力 事件影响时间持续 120天以上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善后事宜。 1税费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招标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招标人负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投标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投标人负担。 1纠纷解决办法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 如从协商开始 30天内仍不能解决,则应在招标人所在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1违 约终止合同 当发生下列违约情况时,招标人可向投标人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 1)如果投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 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20天内,或经招标人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 3)如果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转让 柏章地产 招标文件 10 ,投标人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合同生效及其他 并支付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 后生效。 同一式陆份,以简体中文书写,招标人、投标人各执叁份。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三部分 住宅电梯技术要求 一、电梯通用技术规格 1. 曳引机形式: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或其他无齿轮曳引系统; 2. 控制方式:采用串行总线式微机控制; 3. 调速方式:矢量变频驱动( VVVF); 4. 双向安全钳保护; 5. 消防员功能及消防联动控制接口(仅限带消防功能电梯); 6. 开门方式:自动中分式,变频调速; 7. 噪音指标:轿厢≤177。 50dB(A),开关门177。 55 dB(A); 8. 轿门入口保护:光幕保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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