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三)实施水资源节约项目,加快城市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 实施水资源节约项目。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 到 2020 年完成运行超过 50 年以及老城区严重漏损的供水管网的改造,全省设市城市供水管网平均漏损率控制在 12%左右。 二是在城镇全面推广生活节水器具。 三是设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污水处理量的 30%。 加快城市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 ( 1)认真做好城市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加快 《河北省“ 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城市污水处理 建设项目的落实。 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抓紧做好项目审批或核准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 2)强化在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在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中,必须做到配套管网工程先行建设。 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确定中标人。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突出抓好施工图审查、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等环节,切实将工程质量责任落到实处,保证污水处理工程快速高效建设。 ( 3) 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政府财政投入、 引进外资、充分利用国内银行贷款、广泛吸纳社会 - 7- 资金和积极争取国家环境治理资金等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体制。 保证城市维护建设税、公用事业附加和国有土地收益有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市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 发挥政府对城市污水处理收费的调控作用,大力推进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和市场化进程,盘活存量资产。 积极探索独资、合资、股份制、 BOT等多种投资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 鼓励成立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或城市市政公用事业资产经营公司,作为 城市污水处理 对外融资的主要平台,通过对存量资产的综合运作,吸引外资和银行贷款投向。 积极争取国家环境 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 加强已建成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在 2020 年底以前完成城市配套管网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与环保和建设部门联网。 不能达产达标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要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保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达产达标运行,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 各污水、垃圾处理运营单位要加强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加强内部管理,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运行效率。 到 2020 年底以前,全省已投入运行的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必须达到设计能力 8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达到设计能力要求。 (四) 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节能减排管理力度 一是加快《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的编制步伐, 2020 年底前各设区城市全部完成编制工作。 各市 - 8- 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将规划编制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指导各市科学设置公交专用(优先)车道和道路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加大对公交场站建设的投入力度,在城市主要交通干道改造建设港湾式公共交通车辆停靠站,并配套建设 站台、候车亭设施。 新建居住小区、工业区、开发区、大型工矿企业和大型公共场所等,公共交通场站和配套设施建设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通过大力发展城市公交,逐步提高公交出行率。 三是加快科技在公共交通运营和管理方面的应用。 加强公共交通信息化建设,抓紧公交智能化调度中心建设,逐步构建智能交通系统,尽快形成公共交通出行查询系统、车辆运行显示系统、营运调度系统、站点和停车场站管理系统,提高运营管理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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