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定压补水排气装置供货合同(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项目管理人:是指受发包人委托,按授权代表发包人对本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的项目管理公司,本合同是指 山东营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现场”指将要进行货物安装和运转的地点 ,本合同指 XX 奥体中心 场馆工程 工地现场。 “验收”指买方接受合同货物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2. 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 XX 奥体中心 场馆 工程。 3. 原产地 原产地指货物所需硬件及软件的生产地,或 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 本合同货物原产地指 上海。 4. 货物名称及各项要求 货物名称及数量: (详见 一 合同书 3.合同货物及合同价格 ) 货物的质量等级为合格。 6 货物交货地点为 XX 奥体中心买方指定的施工现场。 货物交货时间为收到通知后 7 天内开始供货 , 40 日内完成全部供货。 最终结算总价根据买方认定的实际发生的有效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清单范围外的产品,以成交时的相似型号产品进行供货与结算,没有相同或类似型号的,由卖方提报价格,买方审核通过后按审核批准的 价格供货与结算,货物最终结算总额以审计部门审计后的金额为准。 对 货物 的要求 卖方所供货物的 外观、质量、品种规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并应与投标时封存的样品一致。 产品可靠、安全、稳定,使用寿命要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货物生产制造应执行 国家规定 的 相关 标准 , 货物检验验收的依据: ( 1)合同的具体规定; ( 2) 国家 标准; ( 3)产品合格证 ; ( 4)投标时提供的样品。 5. 技术规格和标准 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与报价文件和相关规范要求及如下所列技术规格规定的标 准相一致,当买方调整供货材料技术规格时,以书面说明为准。 卖方所供货物的使用条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并且应技术先进、性能安全可靠,能够通过各种功能的检测;设备应满足设计要求,其他要求执行国家相应规范及标准。 具体技术要求: 货物由钢制常压隔膜罐、控制单元、连接软管等部件构成; 货物主要功能:使空调水系统压力设定点的压力恒定 —— 定压;当系统发生泄漏时向系统补水 —— 自动补水;周期性的排析循环水系统中的气体 —— 自动排气。 货物主要技术参数:定压精度:177。 ;允许操作压力: 10bar;允许瞬间温度: 120℃;允许工作温度: 070℃;允许环境温度: 045℃;噪声级:55dB ;防护护级别: IP54;注明水泵生产厂家及规格。 7 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有权威部门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如为进口产品,供货时应提供报关单等证明材料,也可由买方港口验货 ,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 其他相应的具体 技术规格应与《 XX 奥体中心 场馆 潜污泵 设备 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列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 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 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国家(中国)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6. 专利权 卖方须保障买方在中国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7. 包装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内陆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指定现场,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损坏和丢失 的责任或费用。 所供货物应附有详细的技术说明和质量合格证书。 8. 运输标记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体标明 产品的规格和数量。 9. 交货条件 供货期: 卖方应按买方 提供的相关规格、型号、数量的 供货 时间表供货 ,因生产、运输等原因造成货物损坏、损失,卖方负责免费更换。 交货地点: XX 奥体中心 场馆 工程 工地 标段范围内 买方 的 指定 地点。 卖方发货时,应提前三天用传真通知买方 和 土建总包单位 以便配合。 每次交货时,卖方必须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材质单、质保书(含环保检测证明) 、厂家 的产品检验报告 等 有关的证明 原件 ,货到现场后,由卖方 自备卸车设备卸于 买 方指定场地,卸车费和卸车时产生的其他费用由 卖方承担。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定压补水排气装置供货合同(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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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缝均应满焊,并保持焊缝均匀,不得有裂缝过烧现象,外露处应挫平磨光。 构件表面、焊缝应平整、无毛刺。 栏杆横杆与栏杆立柱之间的连接可采用焊接或其它更为合理、牢固、美观的方法,成交后如连接方式改变,价格不予调整。 ( 3)栏杆的高度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的要求,不得有坑洼不平、扭曲、不顺直等现象。 ( 4) 卖方 需根据有关要求、材料伸缩特性结合建筑变形缝等充分考虑合理设置变形缝。 如因 卖方
有关的证明原件,货到现场后,由卖方 自备卸车设备卸于买方指定场地,卸车费和卸车时产生的其他费用由卖方承担。 货到现场后,由卖方协同买方和监理单位、总包施工单位共同查验货物及货物相关证明文件,并在货物 进场签收单上共同签字确认。 然后由业主、项目管理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与当地技术监督部门一起现场抽样,送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测,检测费由卖方承担。 安装要求: 6 卖方 供应的 栏杆 ,由
它专业分包单位之 间的关系。 ②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应经总承包人签字确认,无正当理由总承包人不得拒绝或拖延签字。 若承包人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总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停止或暂缓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③ 为承包人提供现有的共同使用的现场通道及合理的作业空间。 11 ④ 向承包人提供临水、临电接驳点 及计量工具 (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每月按实际使用数量以市场价格向总承包人支付)。 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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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条 职责分工 : ( 一 ) 场馆工程分 部 负责 收集、 整理 、立卷 前期准备阶段 资料 及施工过程中 业主下发的 管理类资料。 负责组织 相关单位 检查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竣工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并 按期向 城建档案馆 移交。 (二)监理单位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收集、 整理 、立卷工程监理资料。
颜色应按如下规定配置: L1 相为黄色, L2 相为绿色, L3 相为红色,中性线( N线)为淡蓝色,保护线( PE 线)为黄和绿双色,不允许采用黑色线;辅助 电路一律采用绝缘铜芯线,其最小截面对于单股、多股铜导线均不应小于 平方毫米。 、配电箱(柜)的一、二次原理图要求: 所有配电箱(柜)均应附相应的一次接线图。 此外,凡具有二次接线的动力、照明配电箱(柜), 乙方需 提供完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