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公司电子传真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章 管理内容和要求 电子传真的申请 业务中心确因业务需要每月接收大量传真件的情况下,可申请电子传真。 由需求中心填写《电子传真申请表》经中心负责人、分管副总裁审批后交行政中心总裁办办理; 行政中心总裁办收到审批完成的《电子传真申请表》联系电子传真供应商申请 1 开通只有接收功能的传真号码。 电子传真领取及管理 电子传真领取电子传真管理办法 电子传真由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电子传真管理员)需签著《电子传真使用备忘录》,并经中心负责人审批确认; 电子传真领取后由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在专用机器上进行安装并调试使用。 电子传真的管理 电子传真只能由指定的电子传真管理员使用; 电子传真帐号不允许发送传真; 电子传真管理员负责电子传真的接收、分类、编号(年月日+流水号)、登记、存档。 登记的内容包括传真编号、内容摘要、页数、发件单位、收件人、收到时间等。 电子传真可在公司邮箱系统中对相关人进行分发; 电子传真保管的注意事项电子传真必须由各管理员妥善保管,不得泄漏密码,不得转借他人;电子传真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保密规定;电子传真不允许私自变更管理人,如需变更应上报行政中心统一调配、移交;电子传真保管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管理员离职,需将电子传真向行政办理移交手续。 处罚 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电子传真,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特别严重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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