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安全培训讲义(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四.在移运输机时,采面与运输机之前不得站人,在移支架时,运输机与支架间不得有人,以防伤人。 五.防止采煤机下滑事故的发生。 第十 一 节 巷道贯通时的安全措施 ( 要求:生产、安全管理人员掌握及采煤作业人员熟悉) 一.两巷贯通掘进时的安全措施及要求 1.必须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在图上填明进度。 2.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掘进工作面的 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检查贯通的两个工作面及回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有一方超限时,先停掘进,然后处理 瓦斯。 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 瓦斯 浓度都在 1%以下时,掘进工作面才可装药放炮。 否则禁止放炮。 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的入口处都要设专人担任警戒。 爆破工作应坚持一炮三检查制度,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 3.巷道贯通放炮前,对贯通两个工作面的支护都要加固,维护好巷道顶板,防止放炮引起冒顶。 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区贯通应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4.间距小于 20 米的平行巷道,其中一个巷 道进行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二.掘进巷道与老巷、老塘打透时的安全措施 1.掘进巷道打 眼时,如果发现炮眼内异常出水,温度骤高骤低,有大量沼气涌出,煤岩松动等情况都是接近老巷、老塘的预兆 , 要停止打眼,组织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切不可随便放炮,以免发生事故。 2.若设计掘进巷道必须打透老巷时,在距老巷 15米前,必须先探明老巷中水、火、瓦斯等情况。 如有水、火、瓦斯等,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瓦斯排放措施、火区封闭措施,否则禁止放炮。 3.打透老巷放炮时,要撤出全部人员。 放炮员在无危险的安全地点放 炮。 放炮后,要查明老巷的水、火、瓦斯等放出情况,确无危险时才能恢复工作。 4.在接近积水区进行掘进时,由于地质情况和老塘位置不明或测量不准确,以及早年小煤窑存在等,会引起透水淹没矿井、冲没设备,威胁人员安全。 所以掘进接近上述区域时要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并要做好以下工作: (1)接近积水区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措施,否则不得放炮掘进。 (2)接近水区时,如果发现有透水预兆和挂锈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顶板淋水加大、底板漏水或其它异状时,要停止掘进,及时汇报,查明原因。 若情况危险时要立即撤出人员。 (3)接近积水区放炮时,如发现煤岩松软、潮湿,以及炮眼渗水等异状,要停止放炮。 若在打眼时发现炮眼渗水,不要拔出钎杆。 煤矿井下掘进放炮透水事故对生产有很大威胁,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如果在掘进中对井下的各种透水事故麻痹大意,或判断、指挥失误,就会发生严重事故。 11 5.掘进巷道和老巷打透时要防止冒顶事故。 在老巷和老塘附近,围岩受压呈破碎状态。 如果掘进巷道接近时,放炮最容易引起冒顶事故,应采取一定措施,予以防止。 首先要弄清掘进工作面距老巷、老塘的距离,在接近老巷、老塘时采取浅 打眼、少装药、分次放小炮的方法掘进,以免震动引起冒顶。 若围岩特别破碎松软时,可采用手镐挖掘的方法掘进,避免放炮对巷道围岩的震动。 同时支护必须及时,支架要架设牢固,巷道顶帮背实背紧,防止顶帮漏碴形成空洞造成冒顶。 第十二节 溜煤眼的安全措施 ( 要求: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及采煤作业人员掌握) 一.溜煤眼上口 必修 安装篦子 和 设置栏杆。 二 .人行道及照明。 1.人行道。 溜煤眼上口旁边是人员经常通过的地方,因此,必须留有合格的人行道,其宽度不少于 米,并在溜煤眼侧用栏杆隔开。 下口应设宽度不小于 1 米的人行道 ,保证人员躲车和操作的安全。 2.照明。 由于溜煤眼上口人行道附近是人员频繁通过的地方,要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以保证人员通过和操作方便。 3.另外,当溜煤眼下口堵塞时,严禁人员从下方进入眼内处理。 若需要放炮处理时,必须用刚性被筒安全炸药,放炮前必须检查溜煤眼内堵塞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沼气,沼气浓度不得超过 l%。 放炮前还必须洒水降尘。 在有威胁的地点必须撤人、停电。 第十三节 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注意事项 ( 要求: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及掘进 作业人员掌握) 一.掘进工作面施工期间顶板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敲帮问顶。 2.控制工作面的空顶距离。 超过规定的空顶距离或顶帮破碎时应架设支架支护,应采用前探梁支护顶板。 要加强质量,一次成巷。 3.单孔长距离掘进,要经常检查工作面后方巷道支架使用情况,发现有断梁折腿或变形严重的支架时,应加固修复。 在大面积修复巷道时,工作面应停止作业,预防冒顶堵人。 4.工作面因放炮崩倒的棚子,应由外向里逐架扶棚复位。 注意观察围岩压力的变化,加强对顶板的管理,预防冒顶事故的发生。 二.有淋水的掘进面的顶板管理 通过水文地质工作掌握水源、水量的变化,以 现场实际条件分别采用预注浆封水、快硬砂浆堵水、截水槽 (棚 )截水,将水引 离 工作面,插入导管导水。 顶板淋水不大时,用风管边吹边喷砂浆止水,保持顶板稳定后再继续掘进。 三.掘进工作面过断层、裂隙地质结构带的顶板管理 1.采用砌碹或 u 型钢支护,棚距要缩小,提高支护应变能力。 2.棚梁方向尽量正交节理面架设,增大支架密度,减少空顶距 , 永久支架要紧跟工作面。 帮顶要 背 严实。 3.用砌碹支护,每次掘砌宽度≯ 1 米。 4.顶板特别破碎时需采用超前支护的办法管理顶板。 四.掘进工作面局部冒顶后维护顶板方法 1.先封顶控 制冒顶范围的扩大,一般采用木垛法进行处理。 2.具备锚喷支护条件时,用锚喷支护处理冒顶。 3.在松软或破碎煤、岩层中掘进巷道应采用使围岩暴露面小、时间短的施工方法。 12 第 二 章 瓦斯灾害 预防措施 ( 要求:所有入井人员掌握 ) 一 .矿内主要有害气体 : 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沼气等。 二 . 瓦斯 的性质 及危害 1. 性质 ( 1) 瓦斯 微溶于水。 ( 2) 瓦斯 本身无毒,但浓度很高时,氧含量相对减少,能使人窒息死亡。 当空气中沼气浓度升高,氧含量降到 17%,使人感到呼吸困难;氧含量降到 12%以下,使人窒 息死亡。 ( 3) 瓦斯 不助燃,但它与空气混合具有可燃性、爆炸性。 瓦斯 浓度 在 5~ 16%时,遇火源 会 爆炸; 5%以下时,遇火可缓慢燃烧; 16%以上遇火能燃烧,但因氧量减少,燃烧不完全。 2.瓦斯 爆炸的危害 ( 1) 爆炸产生高温。 温度 可达 185039。 C 以上,会烧死烧伤人员,引起井下火灾,烧毁巷道和设备。 ( 2) 爆炸产生高压气体,形成强大的冲击波。 ( 3) 爆炸产生大量有害气体。 主要是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 ,能造成人员中毒。 3. 瓦斯 爆炸的条件。 瓦斯 爆炸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 一定浓度的 瓦斯 、高温火源和足够的氧气。 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 1) 瓦斯 浓度。 当空气中瓦斯 浓度达到 5—— 16%时,遇火会有爆炸性。 ( 2) 高温火源。 瓦斯 的引火起始温度一般为 500~ 800℃。 ( 3) 充足的氧含量。 三 .防止瓦斯爆炸的措施 (要求:管理人员掌握, 通风 人员 掌握 其他操作人员熟悉 ) 防止瓦斯爆炸的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防止瓦斯积聚、防止瓦斯引燃、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扩大。 (一 )防止瓦斯积聚 每一个矿井必须从采掘工作、生产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 防 瓦斯积聚。 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 1.加强通风,切实做好通风工作 (1)所有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禁止自然通 风。 每个矿井必须装置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 风机,一台运转,一台备用。 (2)主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不准带“病”运转。 (3)必须建立完善合理的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和独立通风,禁止 不合理 串联通风。 在特殊情况下,确需串联通风时,必须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要求。 (4)必须正确确定矿井所需的风速和风量,并合理分配风量。 禁止无风或微风作业。 (5)加强巷道维修,扩大巷道断面,减少通风阻力,改善通风状况;井下通风设施要符合质量标准,减少漏风;所有井下人员,必须爱护通风设施,禁止挤压和损 坏风筒造成脱节和破裂,禁止敞开风门不关。 (6)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全风压通风或局 部通风机 通风,禁止采用扩散通风。 (7)临时停工的地点 不准停风 , 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 安设 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矿 调度室报告。 (8) 局部通风机 安置位置必须符合规定,全风压供风量要大于局部通风机 吸入风量,禁止 局部通风机抽 循环风。 (9)建立通风瓦斯调度制度,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13 2.恢复通风、排除瓦斯、送电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1)矿井因 停电和检修,主要通 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因事故遭到破坏以后,必须 有排除瓦斯、恢复通风 和送电的措施。 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通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所有安装电动机和开关的地点附近 20米 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 , 只有瓦斯浓度 符合规定时,方可开 启。 (2)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扇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瓦斯, 只有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 %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1. 5%时,并且局 部通风机及开关地点瓦斯 浓度符合规定,方可人工开动局 部通风机 ,恢复正常通风。 否则,必须制订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 (3)排放瓦斯是一项 十分重要的工作,必须小心谨慎,决不可疏忽大意。 严禁违章排放瓦斯, 排放瓦斯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 不 超过 %和二氧化碳浓度 不 超过 1. 5%,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3. 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②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 %时, 排放瓦斯前必须制定专门的瓦斯排放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有矿 采掘、 通风 、区队 领导 现 场 指挥。 ③ 排放 瓦斯前要派救护队专门检查瓦斯浓度,并估算出瓦斯 的积存量,以便有控制 地 排放。 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 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 %,严禁一 风吹。 ④ 回风流涉及的范围内,机电设备必须停止运转并切断电源,而且要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⑤ 排放瓦斯时要时刻注意控制风流,由巷道外向里逐段排放,使排出的风流在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沼气或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 1%规定。 ⑥瓦斯排出之后,只有经过检查, 恢复通风的 巷道中 瓦斯 降到 1%以下时,方可 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 向掘进巷道中的机电设备送电。 3.加强瓦斯检查与监测 (1)瓦斯检查 ①每一矿井必须建立严格的瓦斯检查制度,对所有采掘工作面、可能聚积瓦斯的巷道与峒室,认真进行检查。 ②检查瓦斯的次数。 低瓦斯 矿井每 班至少检查两次;高 瓦斯 矿井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煤与 瓦斯 突出矿井 (或突出工作面 ),必须固定专人跟班经常进行检查。 ③瓦斯检查人员要持 证上岗,要坚守岗位,按指定地点和时间进行检查,保证检查时间的均匀性,不准空班漏检,并认真填写瓦斯班报表。 ④通风部门的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审阅瓦斯检查班报表,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重大问题,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⑤瓦斯报表必须每天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 ⑥班组长、区队长、放炮员、安监员下井都要配带便携式瓦斯监测报警仪,随时进行瓦斯检查。 4.加强瓦斯管理 (1)熟练掌握对井下各地 点 瓦斯 浓度的规定。 (2)及时处理积聚超限的瓦斯。 (3)抽放瓦斯。 有些矿井瓦斯涌出量很大,用通风的方法难以解决问题时,应采用抽放瓦斯的措施,抽 14 放瓦斯的方法效果好。 抽放办法一般分三种:本层抽放、临近层抽放和采空区抽放。 (二 )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 1.严格明火管理。 严禁带烟草及点 火工具下井;井下不准使用电炉和用灯泡取暖;井口房、通 风机房 及 周围 20 米以内不准使用明火;井下和井口房不准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进行烧焊时,要事先制定安全措施,并经矿长批准,严格执行;采取有效措施。 2.严格机电防爆。 井下电气设备要经常检查维护,井下供电必须符合“三无” 、“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的标准,消灭电器失爆 ;井下禁止敲打矿灯,禁止带电检修或移动电器设备,掘进工作面的电器设备必须安设风电闭锁装置 ; 防止静电火花。 3.严格执行放炮制度。 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不准使用变质炸药;装药前必须清除炮眼的煤粉;不够深的炮眼禁止装药放炮 ;对无封泥或封泥不足不严的炮眼严禁放炮 ; 严禁用煤粉、矸石或其它可燃 性材料代替炮泥;推广使用水炮泥,严禁放糊炮和明火放炮以及 炸药空爆;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 连锁放炮制度。 4.严防产生撞击和摩擦火花。 (三 )防止瓦斯事故扩大的措施 1.通风系统力求简单可靠,无用的巷道及时密闭。 连通进出风井和总进、回风流的巷道必须砌筑两道挡风墙,在相通巷道间安设正反两道风门,以防瓦斯爆炸时风流短路。 2.实行分区通风。 各水平、各采区和各工作面应有独立的进、回风系统。 3.主要通风 机必须安设反风装置,井下主要风门要安设反风设施,定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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