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堆载锚杆静压桩施工组织设计(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5. 送桩杆、压头、桩不在同一轴线上,或桩顶不平整所造成的施工偏压。 6. 桩尖偏斜或桩体弯曲。 7. 接桩质量不良,接头松动或上下节桩不在同一轴线上。 8. 压桩顺序不合理,后压的桩挤先压的桩。 相应对策 1. 拧紧螺丝,调整桩架 至垂直满足要求。 2. 桩插入时对中误差控制在 10mm, 互相垂直的两个方向校正其垂直度。 3. 送桩孔应及时回填。 4. 施工前详细调查掌握工程环境、场址建筑历史和地层土性、暗滨的分布和填土层的特性及其分布状况,预先清除地下障碍物、处理暗浜等。 5. 施工时应确保送桩杆、压头、桩在同一轴线上,并在沉桩过程中随时校验和调正。 6. 提 高桩的制作质量,加强进场桩的质量验收,防止桩顶和接头面的歪斜及桩尖偏心和桩体弯曲等不良现象发生。 不合格的桩坚决不用。 7. 提高施工焊接桩质量,保证上下节同轴,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11 桩达到设计标高或深度,但桩的承载能力不足 主要原因 1. 设计桩端持力层面起伏较大, 2. 地质勘察资料不详细,古河道切割区未察清楚,造成设计桩长不足,桩尖未能进入持力层足够的深度。 3. 试桩时休止期没达到规范规定的时间而提前测试,或测试时附近正在 压 桩,桩周土体仍在扰动中。 相应对策 4. 当知道桩端持力层面起伏较大时 ,应对其分区并且采用不同的桩长。 压桩施工时除标高控制外,尚应控制最终压入力。 5. 当压桩时发现某个区域最终压桩力明显比其它区域偏低时,应进行补堪以查清是否存在古河道切割区等不良地质现象。 针对特殊情况及时和设计单位联系,变更设计改变布桩或增加桩数或增加桩长等措施来满足设计承载力。 6. 试桩的休止期一定满足规范规定,试桩时桩周 倍桩长范围内严禁 压 桩等作业。 压桩阻力与地质资料或试验桩所反映阻力相比有异常现象 主要原因 1. 桩端持力层层面起伏较大。 2. 地面至持力层层间存在硬透镜体或暗浜。 3. 地下有障碍物未清除掉。 压桩 顺序和压桩进度安排不合理。 解决措施 1. 按照持力面的起伏变化减小或增大桩的入土深度,压桩时以标高控制为主外,还应以压入力作参考。 2. 配备有足够压入能力的压桩设备,提高压桩精度,防止桩体破损。 3. 用钢送桩杆先进行桩位探测,查清并清除遗漏的地下障碍物。 4. 确定合理的压 桩顺序及合适的日沉桩数量。 对有砂性土夹层分布区,桩尖可适当加长 ,压桩顺序应尽量采用中心开花的施工方法,严禁形成 “ 封闭 ” 桩。 12 桩体破损,影响桩的继续下沉 主要原因 1. 由于制桩质量不良或运输堆放过程中支点位置不准确. 2. 吊桩时,吊点位置不准确、吊索过短,以及吊桩操作不当。 3. 压桩时,桩头强度不足或桩头不平整、送桩杆与桩不同心等所引起的施工偏压,造成局部应力集中。 4. 送桩阶段压入力过大超过桩头强度,送桩尺寸过大或倾斜所引起的施工偏压。 5. 桩尖强度不足,地下障碍物或孤块石冲撞等. 压桩时桩体强度不足,桩单节长度较长且桩尖进入硬夹层,桩顶冲击力过大,桩突然下沉,施工偏压,强力进行偏位矫正,桩的细长比过大,接桩质量不良,桩距较小且桩布较密。 相应对策 桩身砼强度达到设计值 70%方可起吊脱模,达到 100%方可施工。 运桩时,桩体强度应满足 设计施工要求,支点位置正确,上下支点应对齐。 吊桩时,桩体强度应满足设计施工要求,支点位置正确,起吊均匀平稳,水平吊运采取两点吊,吊点距桩端。 单点起吊时吊点距桩端 ( L 为桩长)。 起吊过程中应防止桩体晃动或其它物体碰撞。 使用同桩径的送桩杆,保持压头、送桩杆、桩体在同一轴线上,避免施工偏压。 确保桩的养护期,提高砼强度等级以增强桩体强度。 桩头设置钢帽、桩尖设置钢桩靴等。 根据地基土性和布桩情况,确定合理的压桩顺序。 保证接头质量,用楔型垫铁填实接头间隙。 提高桩的就位和压入精度,避免强力矫 正。 压入时应保证一根桩连续压入严禁中途停歇。 方 桩 控制及 验收 桩的堆放 ①堆桩场地应平整、坚实及排水畅通。 ②听从沉桩施工人员的要求 ,堆放平整并尽量靠近沉桩区域以方便沉桩施工和加快沉桩进度。 13 ③桩的堆放位置应满足施工规范要求,严禁超距离和偏心起吊。 ④多层堆放时,每层间应设垫木,垫木应水平稳定,上下对齐。 ⑤堆放层数一般不宜超过四层。 桩的验收 本工程施工的主要材料是预制钢筋混凝土锚杆桩,因此做好桩身质量的验收与检验是保证施工质量的主要措施,施工现场应设专职人员对桩的质量进 行验收与检验。 验桩时由专职人员及时向制桩单位索取桩的质量合格证明依据,并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94)表 要求对商品桩的外观质量进行现场验收,验收时应有以下资料: ①供应商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制桩材料(钢筋、水泥、黄砂、石子)的质量保证书及材料复试证明单; ③钢筋隐蔽验收记录; ④砼试块强度测试报告; ⑤预制桩验收记录; 桩的外观质量检验 由专职人员对桩的外观情况逐根或抽样检验,检验的主要内容与要求如下: ①桩身是否有裂缝出现,表面裂缝长度不得超过 边长的 倍,裂缝深度不得大于 20mm,宽度不得大于。 ②横向裂缝长度不得超过桩边长的一半。 ③检查接桩头表面的平整度及其与桩帽的密实情况,检查时可用 小锤轻击检查其严密程度和范围。 ④桩身表面蜂窝深度不得超过 10mm,蜂窝面积不得超过桩表面积的 %。 ⑤桩顶和桩尖不得有蜂窝、麻面、裂缝和掉角,以及不得有钢筋裸露现象。 ⑥桩的实际长度是否满足设计长度。 注:对资料不全及质量检验不合格必须作退货及报废处理。 14 五 、 保证质量的管理及技术措施 质量控制依据和质量管理标准及实施 表 质量控制依据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 DGJ08- 11— 1999) ; 国家标准《建筑 地基 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 2020);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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