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劳务合同范文实例(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国投保人身意外险后,雇主对于 人员在整个合同期间因工伤患病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的残废或死亡均不再承担赔偿费。 三、 人员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后,如经雇主要求,中国公司可向雇主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免雇主为人员在项目所在国重复投保。 第十五条 医疗和病假 一、 雇主应为人员在整个合同期间因病或因工伤提供免费医疗、药品和住院治疗。 所需中药中国公司可代购,但药费、包装费和运费由雇主承担。 二、 人员如因病或因工伤休假不超过1个月,雇主应支付全部月工资。 如休假超过1个月但不足3个月,雇主应支付 %月合同工资。 如休假超过3个月仍不痊愈需送 回中国继续治疗,雇主不再支付第四个月的工资,但应承担其回中国的旅费。 如雇主要求中国公司派人替换该伤或病人员,则替换人员由北京至工地的旅费亦由雇主承担。 三、 人员在合同期间如因病或因工伤死,雇方应负责其遗体处理并承担死者遗物运回中国的费用。 第十六条 交通、通讯工具和差旅费 一、 雇主应负担人员中国__至工地间的往返旅费及每人往随身携带 公斤超重行李费。 雇主应于人员合同期满后回中国前 天,将回程旅费及超重行李费支付给中国公司受权代表。 二、 雇主应免费向人员提供驻地至工地间(1.5公里以外)的 上、下班交通工具。 三、 雇主应免费向中国公司受权代表、工程师、驻地经理提供一辆小轿车和供人员采购食品及生活用品的一辆小型货车。 如人员人数每超过 人,雇主应增加一辆小型货车。 上述车辆所需的司机、燃料,应由雇主免费提供,并负责检修。 此外,人员在节假日可以免费使用雇主的交通工具,用于正当的目的,诸如游览、购物等。 四、 中国公司受权代表和人员可以免费使用雇主的通讯工具如:电话、电传、图文传真等。 五、 人员如经雇主批准出差,其差旅费应由雇主负担,差旅费的支付标准和使用的货币按雇主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 十七条 生活和膳食设施 一、 雇主应为人员免费提供适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积的标准为:工人为 - 平方米;翻译、会计、技术员为 - 平方米;受权代表、工程师、医生、驻地经理为 - 平方米;雇主还应免费提供水、电、卧具、空调、淋浴、卫生、洗衣设备和用品及必要的家具和备品(卧具和家具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和四) 二、 雇主应向人员免费提供厨房、餐厅、炊具、餐具、制冰机、电冰箱和备品以及水、电、燃料(炊具、餐具,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和六)。 6 三、 中餐专用的餐、炊具,可由中国公司在中国代购。 所需费用(包括运 输费和包装费)由雇主承担。 雇主应在收到中国公司代购上述物品的帐单后 天内以美元电汇至中国公司帐户。 四、 中国公司自费购买人员的主副食。 但中国公司为此而派遣的必要数量的厨师和帮厨在平日加班和每周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应享有标准小时工资。 五、 人员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从中国空运或海运至项目所在国,物品到达机场或港口后,有关报关、提货、运输等工作,雇主应给予协助 第十八条 劳保用品及小工具 一、 雇主应为人员免费提供一般劳保用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和专用劳保用品(详见本合同附件八)以及办公用品,本合同附件七 中所列的一般劳保用品可由公司在中国包干代购,雇主应向中国公司支付每人 美元。 专用劳保用品,如需中国公司代购,由雇主据实支付货款,并承担这些物资的包装费及运费。 二、 雇主应免费向人员提供各工种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 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中国公司在中国代购,所需费用(包括运输费、包装费)由雇主承担。 雇主应在收到中国公司代购手工用小工具的帐单后 天内以美元电汇至中国公司帐户。 三、 本合同未列的,但为顺利实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它用品应经双方工地受权代表协商同意后,由雇主免费提供。 第十九条 保密 一、 中国公 司及其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工程的一切资料及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二、 雇主及其任何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合同规定的中国公司提供劳务的条件和价格以及其它有关的资料和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第二十条 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一、 人员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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