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cm框架下对补贴和政府扶持政策的评论(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技术差别。 ( 2) 期待在世界范围内有更多的钢铁企业通过合并、合资的方式联合在一起。 ( 3)对国家资助政策进行限制以保护共同体内部的正常竞争秩序。 具体来说,欧盟条约第 87条和 88条规定了成员国提供政府资助的基本规则: 条约第 87条规定: ( 1)任何成员国政府提供的或通过国家资源提供的,通过任何形式的给予某个企业或某个产品利益,扭曲或威胁正常竞争秩序,以至于影响了共同体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违背了共同体市场需要的国家资助行为都是被禁止的。 ( 2)下列资助行为将被允许 : (a) 具有社会性的国家资助行为,被授予了个体消费者 ,这样的资助不因产品的产地而有所区别。 (b) 资助弥补了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 (c) 授予经济受到分裂影响的德国地区的资助,这样的资助为弥补分裂对经济带来的损失所必须。 ( 3)下列资助行为被视为允许 : (a) 促进经济发展水平低于一般地区或严重失业地区发展的资助。 (b) 为对共同体利益非常重要的项目提供的执行资助,或者为弥补成员国遇到的严重经济骚乱提供的资助; (c) 为帮助某项经济活动的开展或某地区经济发展提供的资助,这些资助不会影响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和共同体利益。 (d)促进文化发展和继承的 资助,这样的资助不会影响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和共同体利益。 (e)其他理事会认可的资助计划。 除了第 87条的规定,条约还在第 88条规定委员会将与各成员国一起协助持续审查各种存在的国家资助计划,这是为了保证实行的国家资助计划符合共同体发展和有序运转的需要。 并规定了具体的通报和审议程序。 根据 2020 年 6 月 26 日欧盟委员会发表的文章,委员会对共同体条约失效后成员国对钢铁产业提供政府资助作出了新安排。 共同体条约失效后,成员国还能从钢铁产业提供何种资助,资助的条件和范围是什么,在该文中都有具体的安排: 16 ( 1)区域 性发展资助和对大型的投资项目资助计划将被继续禁止。 根据委员会对区域发展资助计划和大型投资项目的资助的讨论 7,禁止对钢铁产业适用相关的国家资助计划。 据该文第四条的规定 : 委员会注意到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钢铁公司都没有象其他产业部门那样受到投资资助,却依然正常运转。 同时通过获得的一些钢铁企业相关的特征(特别包括产业结构、过剩的产能和世界产业发展水平、钢铁厂的位置、公共基金对钢铁产业结构调整的投入等),和在过去的经验显示继续禁止对钢铁产业进行投资资助是正当的,无论投资的规模如何。 因此,委员会认为给予钢铁产业的 区域性的资助计划并不符合共同体的宗旨,这包括对那些中小钢铁企业的资助。 ( 2)对困难企业的营救提供的资助将被继续禁止。 根据 委员会对困难企业的营救和关闭提供的资助进行的讨论 8,这一部分资助计划也将被禁止。 对 营救困难企业提供的政府资助,委员会认为根据以往的经验的现实状况该部分补贴对产业自身的竞争带来了不利影响,不再同意继续允许有关的国家资助项目。 该文中特别针对该条指出自 2020年 7 月 24日起生效至 2020年 12 月 31日,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后能否继续提供相关的政府资助是未知的。 ( 3)在欧盟环境保护发展 框架 9下 , 允许环保补贴。 ( 4)研发补贴将继续在共同体发展框架( the Community framework for State aid for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内被允许。 ( 5)与产能关闭相关的补贴将继续被允许,被允许的关闭补贴与 1996年的规则基本相同。 ( 6)给予中小企业的资助,补贴率在中型企业为 15%小型企业为 %的比例内可以被允许,只要这样的补贴与共同体 70/2020号规则相同。 2020 年 1 月 12 日委员会作出了 70/2020 号规则 10,规定了向中小企业提供资 助的规则。 7 详见 Communication from the Commission — Multisectoral framework on regional aid for large investment projects (notified under document No C(2020) 315) (Official Journal C 070 , 19/03/2020 P. 0008 0020) 8 详见 Communication from the Commission — Rescue and restructuring aid and closure aid for the steel sector (notified under document No C(2020) 315) (Official Journal C 070 , 19/03/2020 P. 0021 0022) 9 详见 the Community guidelines on State aid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opted in 2020 10 详见 Commission Regulation (EC) No 70/2020 of 12 January 2020 on the application of Articles 87 and 88 of 17 1)基本定义 中型企业: 员工人数不超过 250 人; 年营业额不超过 4000 万欧元; 年资产负债表总额超过 2700 万欧元。 小型企业: 员工人数不超过 50 人; 年营业额不超过 700 万欧元; 年资产负债表总额超过 500 万欧元。 2)允许被资助的成本: 对有形资产的投资(土地、建筑物、厂房和设备)和对无形资产的投资(技术转让的成本); 外界提供咨询服务的成本和企业第一次参加展览的成本。 3)资助额(占投资总量的百分比) : 一般地区 落后地区 不会影响共同体内贸易条件的 受资助地区 对小企业的投资资助 15% 地区资助的限额 +15% 地区资助的限额 +10% 对中型企业的投资资助 % 地区资助的限额 +15% 地区资助的限额 +10% 对外界咨询和参加展览的资助 最高 50% 最高 50% 最高 50% 对投资资助,在落后地区的最高资助额没有超过 75%,在不会影响共同体内贸易条件的被资助地区最高额没有超过 30%。 ( 7)微量补贴在委员会 69/2020 号规则的范围内被允许。 委员会 69/2020 号规则 11对微量补贴作出了规定,在过去 3 年中累计不超过10 万欧元(现金价值)的补 贴被允许,这包括任何形式的补贴。 ( 8)培训补贴在委员会 68/2020 号规则 12的范围内将被允许。 the EC Treaty to State aid to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Official Journal L 010 , 13/01/2020 P. 0033 – 0042) 11 详见 Commission Regulation (EC) No 69/2020 of 12 January 2020 on the application of Articles 87 and 88 of the EC Treaty to State aid to de minimis aid( Official Journal L 010 , 13/01/2020 P. 30) 18 委员会 68/2020 号规则规定了培训补贴。 1)基本概念 特别培训,进行的与雇员在被资助公司现在和将来的职位相关的培训和相关认证。 一般培训,进行的不仅与雇员在被资助公司现在和将来的职位相关的培训和认证,相关的培训对员工将来去其他公司工作也有帮助的培训。 2)被允许资助的成本: 培训者的成本; 培训者和被培训者的差旅费用; 其他的现金消费(材料、原料等); 应用于培训的工具和设备的折 旧; 培训项目相关的指引和咨询成本; 被培训者个人的成本。 3)被允许资助的数额; 特殊培训 一般培训 一般资助标准 25% 50% 中小企业 +10% +20% 设立在落后地区的企业 +10% +10% 设立在不会影响共同体竞争秩序受到资助的区域的企业 +5% +5% 对处于劣势的员工进行培训 +10% +10% ( 9)雇工补贴将在委员会 2204/2020的规则下被允许。 委员会 2204/2020号规则 13规定了有关给予雇工的资助: 1)基本概念 处于劣势的员工: 25岁以下的年轻 人或毕业后 2年的年轻人;欧盟境内的移民;在语言、就业指导和职业经验方面需要发展的少数民族成员;由于家庭原因中止工作或教育 2年的人;独身一人照顾孩子的成年人;超过 50年没有工作的人,长时间没有工作的人,服过刑的人。 12 详见 Commission Regulation (EC) No 68/2020 of 12 January 2020 on the application of Articles 87 and 88 of the EC Treaty to training aid ( Official Journal L 010 , 13/01/2020 P. 0020 – 0029) 13详见 Commission Regulation (EC) No 2204/2020 of 5 December 2020 on the application of Articles 87 and 88 of the EC Treaty to aid for employment( Official Journal L 337 , 13/12/2020 P. 3) 19 残疾员工:存在严重生理、和心理缺陷的人。 2)创造了以下工作条件的企业才可以获得资助: 雇佣工人必须创造了工作数量的增长; 提供的工作机会必须至少保持 3年(中小企业可以为 2年); 被雇佣的工人必须之前没有工作或失去了以前的工作; 在接受区域性资助的地区获得更多的资助额,但受益者 必须将资助金额至少 25%用于新的工作,并且该新工作处于地区资助的区域。 3)以下成本可以被资助: 提供工作的资助,主要指 2年以上的工资成本; 帮助处于劣势或残疾人的成本,主要指 1年以上的工资成本; 对雇佣残疾员工需要成本的资助,包括为残疾人提供便利设施、请一些照顾他们的人员的相关费用。 4)资助的数量: 一般地区 没有影响共同体竞争利益的受资助地区 落后地区 小型企业 15% 在地区资助的献额上+10%(最多不超过成本的 30%) 在地区资助的献额上+15%(最多不超过成本的 75%) 中型企 业 % 大型企业 为帮助劣势人群提供的资助 50% 为帮助残疾人群提供的资助 60% 为雇佣残疾人士产生的额外成本的补助 100% (二) WTO ASCM 下框架美国政府扶持政策 为产业结构调整实施的补贴政策 这一类型下的补贴主要是针对美国进入钢铁危机的现实状况,旨在帮助企业和产业提高竞争力,恢复产业良性状况。 具体的措施如下: 20 ( 1) 为产业结构调整实施的补贴政策 阿拉巴马州政府为 Trico 钢铁公司提供了 3900 万美元或更多金额的补贴,补贴的项目有免除土地使用费,为选厂址、改造和建造而提 供一系列的资金授予、税收激励、提供低于市场利率的债券为厂房和设备融资。 单独的税收激励政策就持续 1020 年。 俄亥俄州政府的发展部是具体实施补贴项目的政府部门。 该部门为当地的钢铁公司制定了钢铁发展机制。 在该州钢铁制造商、加工商和铸造商在做出新的投资时,在固定资产投资如厂房、机器和设备方面的投资可以获得优惠贷款或者贷款担保。 在该州直接贷款和贷款担保项目可支配的资金有 3000 万美元(相当于每个行业 1000 万美元)具体的补贴方法是:一般政府会为适格的项目提供相当于 3040%成本费的直接贷款或是贷款担保,每在非贫 困地区保留或创造一个就业机会就会得到 15, 000 美元的贷款;每在贫困地区保留或创造一个就业机会就会得到 35, 000 美元的贷款;增加股本的贷款为 10%;利率一般会在 3%左右。 该项目一般根据固定资产的寿命为期 515 年。 钢铁制造商、加工商和铸造商在做出新的投资时,基础设施建设可以获得的补 贴金额为 500 万,为期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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