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馆陶县正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馆陶县南部垃圾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垃圾填埋场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4 ( 3)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150 号 ),要求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 “三线一单 ”)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和准入环 境管理。 本项目关于落实上述要求的分析见表。 表 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 类别 相关内容 本项目 符合性 生态保护红线 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根据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本工程厂址不在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且距离较远,直线距离约6500m。 本项目为垃圾填埋场,属市政工程中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属于新建的工业项目 和矿产开发项目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 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 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染物的项目环评文件 本项目属于民生工程,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污染物通过采取完善的治理措施,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项目建成后对馆陶县现状垃圾乱堆乱放的情况有所改善 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 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 “天花板 ” 项目建成后用水、用电较小,不会超出区域负荷上线 符合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 该区域尚未制定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不冲突 经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 ”的要求。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 ( 1) 项目垃圾填埋气、 污水处理站 恶臭气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垃圾渗滤液和生活污水、车辆冲洗水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项目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厂址选择合理性等方面的问题。 馆陶县正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馆陶县南部 垃圾填埋场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5 ( 2)项目建设是否会影响项目所在区域的各敏感保护目标。 ( 3)项目采取的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 4)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项目污染源治理措施可靠有效,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得到合理处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在落实各项措施和加强管理的条件下,在可接受范围之内;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公众参与期间并无收到反对意见 ,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执行环保 “三同时 ”制度和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馆陶县正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馆陶县南部 垃圾填埋场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6 2 总则 编制依据 环境保护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年 1 月 1 日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8年 12 月 29 日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8年 10 月 26 日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8 年 1 月 1 日 );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16年 7 月 2 日 );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18年 12 月 29 日 );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年 11 月 7 日 );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18年 10 月 26 日 );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18年 10 月 26 日 ); (10)《中华人民共和国 清洁生产促进法 》 (2012 年 7 月 1 日 )。 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及环境保护政策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 令第 682 号 ); (2) 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 (2005 年3 月 25 日 ); (3)《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6年 3 月 1 日 ); (4)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2014年 11 月 28 日 ); (5)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15年 6 月 1 日 ); (6)《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发 [2005]39 号 ); (7)《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 [2011]35 号 ); (8)《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 [2015]17 号 ); (9)《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 [2016]31 号 );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 [2014]56 号); 馆陶县正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馆陶县南部 垃圾填埋场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7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8 年 4 月 28 日 ); (1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 [2012]77号); (13)《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 [2012]98号); (14)《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三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国发 [2016]65号 ); (1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29 号 ); (16)《关于印发 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 2015 年版) 的通知》(冀政办发 [2015]7 号); (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16 年)》(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 (18)《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31 号); (19)环境保护部环发( 2015) 163 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京津冀及周边 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环发[2013]104号 ); (21)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 年 7 月 3 日;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试行 )》 (环办 [2013]103 号 ); (23)《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办 [2013]104 号 ); (24)《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环办[2014]30号 ); (25)《关于印发 “十三五 ”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的意见》 (环环评[2016]95号 ); (26)《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150号 ); (2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冀政字( 2018)23 号) (28)《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目录》 (2005 年修订版 ); 馆陶县正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馆陶县南部 垃圾填埋场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8 (29)《河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冀政办 [2012]16 号 ); (30) 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冀政发〔 2018〕 18 号) ; (31) 邯郸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邯政发〔 2018〕 9 号); (32)《河北省水污 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6年 2 月 22 日 ); (33)《河北省 “净土行动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7 年4 月 17 日 ); (34)《河北省水环境功能区划》 (冀水资 [2004]42 号 ); (3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冀环办发 [2007]65 号 ); (36)《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 (冀环办发[2007]163号 ); (37)《关于印发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 的通知》 (冀环办发 [2010]250号 ); (38)《关于进一步加强环 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管理的意见》 (冀环办发 [2014]165号 ); (39)《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 (冀环评[2013]232号 ); (40)《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 [2014]283号 ); (41)《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 (冀环防 [2012]224 号 ); (42)《关于印发 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方案 的通知》 (冀建安 [2017]9 号 ); (43)《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2018 年10 月 19 日。 技术导则、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 表 水环境》 ();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 6102016); 馆陶县正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馆陶县南部 垃圾填埋场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 );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1692018); (7)《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HJ 20352013); (8)《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HJ 20252012); (9)《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 (CJJ1332007); (10)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 1242009); (11)《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 HJ5642010) ; (12)《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 (1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 (GB508692013); (14)《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 (建城 [2010]61 号 ); (15)《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 (GB512202017); (16)《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 43号 ); (17)《河北省用水定额》 (DB13/~ 32016)。 工程项目依据 (1)《 馆陶县 行政审批局关于馆陶县南部垃圾填埋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 (2)《 馆陶县 行政审批局关于馆陶县南部垃圾填埋场项目工程用地预审意见 》; (3)《馆陶县南部垃圾填埋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 (4)《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 (5)《河北省生态功能区划》; (6)《邯郸市生态市建设规划》; (7)《邯郸市环境保护 “十三五 ”规划》; (8)《 馆陶县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 年 )》; (9)《 馆陶县 环卫 专项 规划 (20182030)》; (10)《河北省 馆陶县 城乡总体规划 (20132030)》; (1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 (12)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 (13)环评委托书。 馆陶县正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馆陶县南部 垃圾填埋场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0 评价目的与原则 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根据工程所在地区的环境特点、环境质量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目标,客观、科学地对本工程在建设期及建成后的运营期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进行论证,并通过评价达到以下目的: ( 1)通过环境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和监测等手段,查清区域环境特征、主要环境限制因素、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背景状况。 ( 2)通过工程分析,明确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污染物种类、排放强度,分析环境污染的影响特征,预测和评价本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并提出应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该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和区域环境容量,提 出该工程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指标。 ( 3)论证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及清洁生产水平,并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建设及生产阶段不同的、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和建议。 ( 4)论证项目选址方案的环境可行性及该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区域总体发展规划、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符合及相容性。 通过上述评价,论证项目在环境方面的可行性,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为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及建成投产后的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评价原则 突出环境影响评价。20xx年馆陶县正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馆陶县南部垃圾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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