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人员考前辅导班课程讲义(ppt165)-管理培训(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构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 对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依据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 2倍以上 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 5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 5000元以上 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出 50005万元的罚款; • 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格。 库下载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库下载 第一条 •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库下载 理解 • 条例依据 • 目的 – 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 –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库下载 第二条 • 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 (以下统称企业 )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库下载 理解 • 必须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五种企业类型 – 矿山 • 煤矿 • 非煤矿山 – 建筑施工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烟花爆竹生产 –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 • 禁令 – 上述五类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库下载 第三条 •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生产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库下载 •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库下载 第四条 •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库下载 第五条 • 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库下载 35条的理解 • 负责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的 4个部门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国务院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接受上一级指导与监督) –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 国家 •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接受上一级指导与监督) – 建设主管部门 • 国务院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接受上一级指导与监督) – 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 库下载 • 各类型企业分级 – 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 中央管理的 • 其它的 – 煤矿企业 • 中央管理的 • 其它的 库下载 – 建筑施工企业 • 中央管理的 • 其它的 –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 库下载 第六条 •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 )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 )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 )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库下载 • (八 )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 )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 ) 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 )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 )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库下载 第七条 • 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煤矿企业应当以矿 (井 )为单位,在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库下载 理解 • 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取过程 – 企业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自主撰写或填写 标准格式) • 申请书 • 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主管部门受理 • 审查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 现场调查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现场调查 • 确定是否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 自收到申请算 45日(工作日还是自然日)内 – 符合 发证 – 不符合 不发证,书面通知并说明不发证的理由 – 煤矿企业应当以矿 (井 )为单位,在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库下载 第八条 • 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 库下载 第九条 •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末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 3年。 库下载 理解 • 安全生产许可证式样 – 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 • 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制 – 有效期 3年 – 延期,提前 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办理手续 • 守法、未发生死亡事故不再审查,同意后延期 • 否则, 须经再次审查,符合后延期 – 有效期延期 3年 库下载 第十条 •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 库下载 理解 • 发证机关对档案的管理(动态) – 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 –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 向社会公布取得许可证的企业名录 库下载 第十一条 •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每年向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情况。 库下载 第十二条 •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煤矿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进行监督。 库下载 理解 • 通报职责: – XXX应当每年向同级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情况。 • 监督职责: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 XX企业取得许可证的情况进行监督 库下载 第十三条 • 企业不得 转让 、 冒用 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第二十一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 10万元以上 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转让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 第十九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万元以上 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库下载 第十四条 •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库下载 理解 • 本条提出了或证后的要求和管理 – 企业 • 获证后要不降低(保持)安全生产条件 • 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 接受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 办法管理机关 • 监督检查,不再具备条件的 – 暂扣 – 吊销 库下载 第十五条 •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库下载 第十六条 • 监察机关依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的规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实施监察。 库下载 第十七条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库下载 1517条理解 • 对机关工作人员要求 – 不得索取企业财物 – 不得接受企业财务 – 不得牟取其他利益 • 监察机关 – 对发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监察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 有权举报 • 发证机关 • 监察机关 库下载 第十八条 •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向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 )发现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生产活动,不依法处理的; (三 )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四 )接到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五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库下载 理解 • 发证机关工作人员切记无不要: – 不要不符合也给证 – 不要发现无证生产,也不去依法处理 – 不要发现有证未保持,也不去依法处理 – 不要接到举报后,不及时处理 – 不要索取、接受企业的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 • 不遵守无不要: – 行政处罚:降级或撤职 – 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库下载 第十九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 – 责令停止生产, – 没收违法所得, – 并处 10万元以上 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库下载 第二十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 –。安全评价人员考前辅导班课程讲义(ppt165)-管理培训(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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